推薦序一
走上人本護理之路,護理人的終身課題
財團法人道真護理教育研究基金會董事長? 余玉眉
感謝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護理進階教育中心」張黎露主任邀我為《護理的100種可能:白色巨塔內的角落生物》寫序,拜讀數篇後生晚輩們字字血淚交織而成的大作後,內心百感交集。
一方面看到臺灣護理界(尤其是臨床護理能力)的進步,內心湧出難有的鼓舞;另一方面卻也因嗅出大環境對於護理人員在專業成長上,仍欠缺完善的制度,讓護理師從「新手」(novice)到「專家」(expert)的養成中,備感艱辛及孤獨,深感不捨。
▲護理服務「人」,而非「疾病」
護理服務的對象是「人」,而非「疾病」,這樣的概念從前輩諄諄教誨中,一再地被強調。
最早可回溯至家喻戶曉的護理鼻祖南丁格爾女士(一八二○─一九一○),在她的著作“Notes on Nursing”中已指出,護理人員所照護的對象是「患有疾病的人」(the sick)而非「疾病」(the sickness);而耶魯大學護理學院的教授弗吉尼亞.亨德森(Virginia Henderson,一八九七─一九九六)繼續傳承這樣的說法,在她一九六六年出版的“The Nature of Nursing”書中,更進一步清楚地解釋,護理的角色功能及其照護對象,護理是「協助」生病的人或沒有病痛的人,執行有利於健康促進或恢復健康(包括安寧過世)的種種活動,而護理功能則是協助這些人盡快恢復到其能夠執行獨立生活的一種專業。
▲因人因時因地,以病人為中心
我的護理啟蒙老師是匹茲堡大學的雷瓦.魯賓(Reva Rubin,一九一九─一九九五)教授,在她的教學裡,更是不斷強調護理服務的對象是「人」,而不是「細胞」或「分子」,可說影響我一生對護理實務、護理教育,以及護理研究上的思維、信念與作為至鉅的師者。
魯賓教授從臨床護理運作狀況的本質,以微觀尺度深入探討「護理」、「病人」與「病人的處境」三者間微妙互動的關係,主張「護理照護應該因人(不同病人)、因時且因地(不同情境)制宜」。
由於將病人視為臨床運作場域(clinical field)的主軸,而臨床場域往往匯集了既多樣又流動性的人際互動,以致於護理人員須具備更精緻且敏銳的臨床應對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的護理照護。
▲細膩紀錄護病過程,領悟護理真諦
為培養這樣的特有能力,魯賓教授要求她的碩士及博士班學生,都要能腳踏實地將「病人」視為我們學習護理角色與功能的重要「老師」,並要求我們從臨床護理病人的過程中學會聆聽、觀察及理解能力,並將和病人互動的過程,詳實地記錄下來,作為事後透視病人、透視護病互動過程,以及病人處境的學習教材。
如今回顧自身學習護理的歷程,倘若沒有經過魯賓?授從碩士班開始,就嚴格訓練我記錄下護理病人時,與病人互動的細膩過程,而後即使到了博士班,仍將研究範圍有關的護病互動過程一一記錄下來,作為博士論文資料分析與詮釋的最好文本。
我想,這一生是不可能建構起個人自己對「護理真諦」的獨特領悟,並能夠將每一位病人視為獨特的個體,來提供適切性護理照護的能力,更不可能從探索病人所在的處境中,體悟出獲得「病人的信任」是身為護理人的一種成就,更是護理人能將病人視為「人」的最佳體現。
▲護理人,一生追尋的生命課題
得到他人的信任,所彰顯的是兩者間的關係,具有無可取代的特殊意義,而護理人員與病人間即是如此。
每當病人對我的護理照護,以完全坦誠的形式展現時,往往讓我驚覺護理的「神奇」,深知如此獲得病人的信任,是身為護理人員的一種「特權」(privilege),也就是這種「特權」感,讓我一生不斷地探索「護理的意義」。
可是,能善用「特權」並發揮超能力,並非與生俱來,而是需要透過不斷地從護理病人的經驗中,探索與反思護理的意義,這項任務也是身為「護理人」一生中需要不斷求真、求實的生命課題。
堅持「以人為本」的護理,是身為護理人的使命。當你能夠與寫出《成為一個人》(On Becoming a Person)及《學習的自由》(Freedom to Learn)兩本書的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一樣,花了三十年的時間領悟出,從一開始問:「我該如何處理及如何改變他?」到後來轉變成「我該如何提供一種特殊關係,好讓他能用來作為個人內發成長的一種動力?」
若你已可體悟這兩種不同層次的自我問法,那你已是完美的護理人了。加油,再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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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於二○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