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時尚,是人們所崇尚的現時流行。一波波的流行,推促著研發設計者快速前進,以不斷的創新,帶動風潮,引領追逐者,展現最新的成果,產生消費,建構相關產業,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時尚的範圍廣泛,商品與服務,無所不包,時尚產業產值龐大,相關從業人員為數可觀,涉及時尚的相關法律,也是包羅萬象,無所不可能。不過,時尚產業經營之主要核心,依賴智慧財產權法的保護,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營業秘密,而公平交易法,偶爾也扮演重要角色。不過,智慧財產權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律的規範與實務,就能夠在時尚產業的經營,出奇制勝,引領風騷,保護自己的智慧成果,避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人類從彼此學習模仿,獲得各方面的進步,智慧成果的公有共享,是原本的社會規則。然而,科技的發展,使得智慧成果能產生巨大經濟利益,繼續將智慧成果公有共享,對創作發明者並不公平,必須妥善的均衡分配,智慧財產權法制,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被建構起來。
基於以上原因,智慧財產權法制其實不是在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是在少數創作發明者的私權與多數人利用創作發明成果的公益之間,進行公平合理的均衡分配。於是,不同的智慧財產權,扮演個別的保護功能,至於各種智慧財產權都無法保護的部分,其實正是有意地讓它繼續處於公有共享的狀態,被公眾自由使用,直到取得社會共識,透過修法,納入創作發明者的私權保護。
掌握智慧財產權法,就能善用各種智慧財產權的能與不能,交互運用,保護自身利益。例如,用著作權來保護表達,用專利權來保護設計概念,用營業秘密來保護不能或不必對外揭露的技術及經營資訊,用商標權來保護著作權、專利權或營業秘密所無法保護的範圍,以品牌形象與其他同業的商品或服務清楚區隔,甚至,顏色商標、立體商標、位置商標、全像圖商標、觸覺商標等非傳統性商標,本身就可以是一種時尚。至於訴求公平交易法,以追求公平競爭,打破限制競爭,都可以是時尚產業經營的有力法律工具。時尚,強調的是及時的流行,即使智慧財產權無法保護,透過不斷的創新與突破,取得領先地位,讓追隨者不及模仿、跟風,未嘗不是智慧財產權故意不保護以達加速創新、突破的本意。
這是一本討論時尚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書,由長期關注時尚產業智慧財產權議題,並參與相關訴訟與非訟案件的 恒達法律事務所林佳瑩大律師所執筆。佳瑩大律師同時也是台北律師公會「運動法及娛樂法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她來執筆,依據國內外有關時尚智慧財產權爭議實務案例,憑著她過去的豐富實務經驗,精闢地分析解說,足以讓讀者對時尚產業所牽涉的著作權議題,有清楚的理解,不管是要從事時尚相關產業,還是個人時尚消費的參與,都能有很大的助益,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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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章忠信
[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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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