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黑人之命命關天》運動還發展到針對美國內戰時期南方邦聯的種種象徵和人像,一直到各國示威者拉倒殖民主義者人像(Cecil Rhodes, Captain Cook, Christopher Columbus, King Leopold II等等)。沒有殖民全世界的歷史,沒有奴役有色人種,西方崛起本來就不可想像。但從那時開始,不只被奴役者反抗,而且在白人世界,反對白人種族主義的白人進步派或者左翼都不斷挑戰自己的統治階級,反對其殖民主義。兩者的反抗甚至合流,史書不絕。當代香港人仰慕西方和現代化,但不大感知西方和現代化這些概念和歷史,背後也有陰暗面,而所謂西方人,也遠非鐵板一塊,有時更是南轅北轍。
然而,《主權在民論》之所以理解為預備性的工作,因為它只針對於觀念史(history of ideas)的整理,作為理解「主權在民」在觀念發展上的複雜多變,如何在歷史中逐漸衍生出諸多不同的思考維度,如民族主義或者經濟剝削,都是在觀念史上跟不同時期,哲人對主權在民的思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然而觀念的形成終究離不開其物質的基礎,如教育體制、政策法律、傳播媒體、出版印刷等,使得觀念跟社群的具體生活形態和物質生活條件有著深刻的關係。這是我所理解的「非實在物的物質性」(materiality of the incorporeal)面向。雖然理念或者哲學觀是非實在的(virtual)、非形體(incorporeal)的存在物,但觀念產生的內容跟其生產的制度和環境有著密切關係。觀念不能脫離語言,而語言不是中性,從天而降的工具,而是基於集體生產而出現的產物〔這點在第八章談及勞動角度(labour point of view)時會再詳述〕。
因此,秩序之結構總是在變動,若比擬於古希臘哲人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五四四─四八三BCE)的「萬變的河流」,複合的變動秩序才是政治的面貌。如果以政治知識論角度理解秩序,可以說從衝突中顯現的秩序是反基礎主義或者反結構主義,因此不可能總體地把握秩序的普遍性特質,即脫離脈絡抽象地思考秩序的普遍形式,尋求對應「絕對真實的世界結構或者基本原則」。如果借用施密特(Carl Schmitt,一八八八─一九八五)的講法,政治性衝突只能作為實質和存有性(concrete and existential)的存在,意味著沒有具靜態與普遍性的衝突與秩序的意義,衝突總是在歷史不同條件脈絡中出現,令秩序的不同面貌顯現,在混沌中帶來不同秩序的變動,拉扯著權力和利益的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