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度有較多接觸是在二○○七年成立台灣實證醫學學會(Taiwan Evidence-Based Medicine Association)時,因為彼此對於臨床診斷及處置的理念相近,故一起和其他志同道合的醫師及醫療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籌畫成立台灣實證醫學學會。成立學會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年輕的醫師及醫事人員在處理病人事務時要有所依據、謹慎行事。學會的主要活動之一是舉辦「實證醫學競賽」,約莫在七、八年前的某次實證醫學競賽中,於評審之餘談及年輕醫師所做的臨床診斷似乎較不夠嚴謹,當時我就請治國醫師設法提醒年輕醫師改善這種現象,事隔多年我其實早已淡忘這件往事,沒想到治國醫師在這幾年當中很認真的思考這件事情並已撰寫多篇文章並集結成書,令我非常敬佩。
醫師日常處置病人事務,首重臨床推理(clinical reasoning),其主要依據來自病史詢問(問診,history taking)及身體診察(physical examination)。問診是為了要了解病人的主觀症狀(symptom),身體診察則是在於發現病人的疾病表癥(sign),這兩種醫療作為所獲得的訊息是醫師對病人的病情做初步判斷最重要的基石。經過合理的邏輯推理之後,可能會產生一個或多個初步的診斷(tentative diagnosis),其後需要尋找合宜的證據來支持某個主要的診斷,並排除其他診斷,這些證據來自各項合宜的檢驗和檢查。在這個過程中,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 )就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亦即綜合主觀症狀和疾病表癥所獲得的疾病診斷應該要有明確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