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民法概要(修訂十五版)

民法概要(修訂十五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1474489
劉宗榮
三民
2022年8月31日
213.00  元
HK$ 191.7  






ISBN:9789571474489
  • 規格:平裝 / 640頁 / 17.3 x 23.2 x 3.2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十五版
  • 出版地:台灣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民事法











      本書?保持?容的新穎性,乃配合我國民法近年關於行?能力、保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結婚、離婚、夫妻財產制、父母子女、監護、限定繼承及?棄繼承等的修正,?容大幅更新。



      全書?容三大綱領:

      1.用淺顯易懂的文字,解釋法律名詞。有豐富的事例,?明法律條文的規定。

      2.以周延詳細的?明,闡釋重要的法律原則。

      3.?容提綱挈領,涵蓋全部民法。

    ?


     





    修訂十五版序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民法的意義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

    第三章 民法的效力

    第四章 民法上的權利義務

    第五章 民法的制定及修正

    第六章 民法的解釋與補充



    第二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人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條件與期限

    第六章 代 理

    第七章 無效、撤銷與效力未定

    第八章 期間與期日

    第九章 消滅時效

    第十章 權利的行使



    第三編 債編總論

    第一章 債的概念

    第二章 債的發生

    第三章 債之標的

    第四章 債之效力

    第五章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六章 債之移轉

    第七章 債之消滅



    第四編 債編各論

    第一章 買 賣

    第二章 互 易

    第三章 交互計算

    第四章 贈 與

    第五章 租 賃

    第六章 借 貸

    第七章 僱 傭

    第八章 承 攬

    第九章 旅 遊

    第十章 委 任

    第十一章 出 版

    第十二章 經理人及代辦商

    第十三章 居 間

    第十四章 行 紀

    第十五章 寄 託

    第十六章 倉 庫

    第十七章 運 送

    第十八章 承攬運送

    第十九章 合 夥

    第二十章 隱名合夥

    第二十一章 合 會

    第二十二章 指示證券

    第二十三章 無記名證券

    第二十四章 終身定期金

    第二十五章 和 解

    第二十六章 保 證

    第二十七章 人事保證



    第五編 物 權

    第一章 物權通則

    第二章 所有權

    第三章 地上權

    第四章 農育權

    第五章 不動產役權

    第六章 抵押權

    第七章 質 權

    第八章 留置權

    第九章 占 有



    第六編 親 屬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婚 約

    第三章 結 婚

    第四章 結婚的效力

    第五章 離 婚

    第六章 父母子女

    第七章 監護與輔助

    第八章 扶 養

    第九章 家

    第十章 親屬會議



    第七編 繼 承

    第一章 總 說

    第二章 遺產的繼承

    第三章 繼承權的拋棄與無人承認的繼承

    第四章 遺 囑

    第五章 特留分



    ?





    修訂十五版序



      人類生存,需要水、空氣與陽光;人類經營社會生活,離不開財產與身分,因此規範財產與身分的民法就是人類經營社會生活的水、空氣與陽光。



      寫一篇好的論文不容易,寫一本好的民法概要更困難,一要釐清法律術語的涵義、二要概述龐大的民法體系、三要深入解釋各個法律的基本原則,本書就是依照這個三原則撰寫的。對法律術語,有淺顯詳細的解釋;書本的?容涵蓋整部民法;對於民法各編的基本原則,例如:意思表示的過程、善意受讓原則、公示原則、公信原則、債權行?與物權行?的關係,都不辭繁瑣,深入地闡明。



      對教學而言,時間有限,怎?有效率地規劃課程?在大學法律本科,民法通常安排每周三到八小時,密集教學,二年下來,才初見一程;而民法概要,通常安排每周二小時,時間只有一年或半載,如何選擇重點,獲得教學上的最大效益?答案是:「從實用的觀點出發」,挑選與生活最有密切關係者講授。根據作者的經驗,以一年課程?例,教材的重點可以如下:



      一、總則編:民法總則是民法的共同規定,盡可能地全面講述,授課重點可以放在權利主體、行?能力與法律行?(特別是意思表示)。民法總則是法律共同之學,教學上應該特別著重法律術語的正確認識,為培養法律的自修能力奠定基礎。



      二、債編:契約與侵權行?是債的主要發生原因,英美法甚至分別列?單獨科目講授,極?重要。買賣、租賃與保證都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應該納入講授範圍。



      三、物權:債編與物權編關係密切,二者之間,經常有「債權行?與物權行?」作?橋梁,因此對債權行?與物權行?的關係,有?明的必要。物權通則,是物權的共同規定,授課重點可以擺在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明何種情況下應保護交易的安全(動的安全),而在何種不同情況下則應保護所有權的安全(靜的安全)。至於個別物權,所有權(特別是不動產所有權、分別共有)、地上權、抵押權是主要財產,當然應該納入教學範圍。



      四、親屬編:親屬編是規範人倫的法律,結婚、收養、認領、夫妻財產制與每個家庭都有密切關係,是身分法的重心。



      五、繼承編:繼承編的重點,應該集中在繼承人、應繼分、?棄的繼承等相關規定。



      對修習課程的人來?,初學民法,覺得理論很抽象,彷彿天上神曲,幽雅而不容易了解,這是正常現象,但是要有信心,民法正如同其他學門一樣,了解的深淺是有不同層次的,很多法律人,即使已經通過國家考試,也是在從事法官、律師工作多年之後,才逐漸體會民法的精奧與體系。學習民法,不要走入死胡同,遇到抽象理論的困境時,需要回到實際的生活去尋找印證,要相信「民法實際上只是一部日常生活的規範」而已,法律會因為印證而獲得了解,因為纍積很多點的了解而發生面的提升,再因為很多面的提升而最終形成規範體系。無論如何,學習民法,無望求其速成,韓愈答李翊書說「養其根而俟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曄」,養民法之根,加民法之膏,積少成多,聚沙成塔,你將會獲得法學纍纍的果實與燦爛的光華。


    劉宗榮

    2022年4月12日




    其 他 著 作
    1.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4年9月版)(七版)
    2.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4年9月版)(七版)
    3.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3年9月版)(六版)
    4.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2年9月版)
    5.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1年9月版)
    6. 海商法(修訂四版)
    7. 保險法:保險契約法暨保險業法(修訂五版)
    8.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20年9月版)(三版)
    9. 民法概要(修訂十四版)
    10. 最新綜合六法全書(2019年9月版)
    11. 保險法論(修訂十一版)
    12. 海商法(三版)
    13. 保險法:保險契約法?保險業法
    14. 抵押權專題研究
    15. 民法概要(修訂十三版)
    16. 民法概要(修訂十二版)
    17. 新保險法:保險契約法的理論與實務
    18. 保險法論(修訂八版)
    19. 民法概要(修訂十一版)
    20. 定型化契約論文專輯
    21. 海上運送與貨物保險論文選輯-附定型化契約條款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