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台灣犯罪小說的輝煌起點
島田莊司
台灣犯罪文學史的起點,可以追溯到一部名為〈艋舺謀殺事件〉的長篇小說,發表於十九世紀末期。在艋舺龍山寺的水池中,發現了一具男子的屍體。然而,死因不明,無法確定是自殺或他殺,也不知道是台灣人、中國人或日本人;若是謀殺,凶手身分不明、行蹤不明。
本作從頭到尾都充滿謎團,而它出現的時空,本身就像是一部解謎作品。不知是何人在台灣寫下的,而且,由於它是用嚴謹的明治時期日文寫成,可以推測作者是有一定地位的日本人。
這是一篇從一八九八年一月至四月間在日報《臺灣新報》上連載了五十四回的作品,作者已不可考。作者使用了一個名為「????」的符碼,這個名字看起來並不像真正的人名,不知作者是否有意在筆名中暗藏什麼想法,或者甚至帶有某種挑釁。一百年過去了,我們已無法得知這個作者是誰。
若問及????在日本是否擁有一定的地位和名聲,那麼這種可能性是相當高的。這是因為這部作品以一種脫俗、洗練的筆觸寫成,顯示出有如昔日的劍豪小說般深沉地計算著大眾的喜好,而一個毫無名氣的素人,也不可能為報紙提供小說連載。
這位日本作家或許不是以這本作品作為處女作,但他擁有豐富的經驗,為何會在這個時期來到台灣呢? 當時,誰也沒想到犯罪小說會成為文學主流,為什麼他要冒此風險,還要以台灣為背景,匿名寫作呢? 如果????真有其人,或許可以推測出他有一位能夠立刻認出他的同行,那麼這位同行是誰,從事什麼職業呢?這真是個謎團,未來或許會展開解謎的活動。
這位「有名」的日本作家對犯罪小說很有興趣,從一八九七年至一八九八年期間在台北,與《臺灣新報》有關,身分應該不難查出。當時對犯罪小說的興趣並不一定局限於庶民,像夏目漱石這樣有英國經驗的文豪也對犯罪小說深有感受。也可能是一位地位顯赫的文豪曾在台灣逗留了一段時間,當作消遣般隱姓埋名地寫出本作。
對????及〈艋舺謀殺事件〉的不幸,儘管對????本人來說不一定是不幸,但本作作為一個輝煌的起點,卻未使台灣犯罪小說開啟一段偉大的航程,只因為沒有出現太多的追隨作,而這部作品身為台灣犯罪小說的先驅地位亦遭遺忘。從這個意義上,縱使後世飽受批評,但亂步先生借鑒江戶時代黃表紙的作法,很可能是正確的。
台灣創作氛圍的成熟,不得不晚於日本的江戶川亂步、橫溝正史和松本清張等作家的出現,而即便進入新本格的浪潮,也很難看到能夠在這種風格上領先日本的傑作,以結果而言的確落後了。到二十一世紀初才發現這部作品,此前,〈艋舺謀殺事件〉已經被埋在台灣文學史的深處,被人們遺忘了。
在新世紀初期,台灣的學者發現了此一珍貴起源,開始進行研究。然而,即使過了二十年至今,這部有價值的長篇小說,既沒有集結成冊為日文書,也沒有發行過中文版。超過百年的時間使得連載的報紙劣化、第三十三回的報紙遺失,與這些原因也不無關係。
然而,如今傑出的台灣作家既晴先生,將這種古典艱澀的日文詳實中譯並出版,可說是一項具有開創性的偉業,將為台日小說界帶來巨大的刺激,他的工作值得大力讚揚。同時,我希望未來的作家們能閱讀這部百年前在這塊土地上出現的有趣作品,在此推薦給大家。
以下我將解說這部時代先驅作的一些有趣之處。〈艋舺謀殺事件〉於一八九八年前期出現於台灣,但這並非在台日兩地出現的第一本犯罪小說。第一部出現在日語圈的,是黑岩?香的法庭小說《人耶鬼耶》,一八八八年在東京首次出版。然而,?香曾表示,這是法國作家艾米爾• 加伯黎奧(Emile Gaboriau)筆下的偵探樂卡克(Lecoq)系列《勒滬菊命案》(L’affaire Lerouge,1866)的改編,寫下對死刑冤罪的警鐘。
?香的話在此稍作引用:「世上沒有比審判更容易出錯的了。有很多無罪之人被判死刑,而執行死刑的人卻不知道自己犯了錯誤。一旦判處死刑,死者就無法開口說話了,這是一個無法挽回的事實。我希望像在底層奮鬥的人們一樣,盡快成立一個國際死刑廢止協會。」換言之,這是日本語中第一部推動廢除死刑的犯罪小說,這一點也引起了大眾的興趣。
〈艋舺謀殺事件〉比起?香的《人耶鬼耶》晚了十年才出現在台灣。由於?香的小說嚴格來說是法國作品的改編,因此這部台灣作品或許可以視為是嚴格意義上的第一本犯罪小說。我對這點尚未進行調查,而且對這個領域的知識尚且不足,因此我的意見會有所保留。但我認為,未來若有人進行這方面的調查、得出結論,這將是非常有意義的。
當?香企圖從文學中分支出這部作品時,他也增添了作品的重要價值,作為廢除死刑的一個助力。同樣的,在《艋舺謀殺事件》中,當文學轉向娛樂時,可以看出一些作者對於文學性是否受到破壞的擔憂。這種擔憂的痕跡,雖不是非常明顯,但也不難察覺。正如前面所述,當時在艋舺水池中發現的身分、國籍不明的屍體,經過當時最新的法醫學鑑定後,對關係人進行了仔細調查,揭示了這個男人死亡前的情況,並以調查日誌的形式向讀者報告。
換言之,這個波瀾壯闊的故事,在日報上以嚴肅的調查日誌形式呈現,但本作不僅僅是為了迎合大眾的閱讀口味,而是以警官這個社會上層人士的姿態、以具備文獻價值的體裁呈現,亦即,隱匿地賦予了作品的權威性,同時不難看出,面對那些路線分歧的文章,本作保護了文學家的自尊心。
在帶有古風的明治文體中進行的台北警署調查日誌中,除了犯罪的實況外,還透露出當時台灣統治的實際情況、周邊人際關係,讓日本讀者感到無法承受的壓抑氛圍,彷彿是將原罪直接呈現在眼前。
將日本人稱為內地人,將台灣人稱為土人,還有被稱為土匪的更低階級。從現代的觀點來看,充滿人權問題的人造身分制度隱約可見。在保護政策名義下,日本統治結構的虛偽狀態顯露無遺,無需贅言,這種制度本身就會引發犯罪。
也就是說,這部犯罪小說具有社會派揭露社會現象的見識,同時還具有解說法醫學黎明時期的醫學小說的一面,作為犯罪小說,它也具備了透過充滿謎團的事件來期待讀者推理的特徵。在談論處女作時,經常會提到這樣的觀點:作者後來展開的創作中的各種傾向,在處女作中被全面地預示了。在理解這部作品時,這一觀點也非常有效,對於未來台灣犯罪小說將發展的各種面向,它也成了全面預示的處女作。
然而,比起上述觀點,當時的台日文人對於犯罪小說的把握—也就是與文學的距離感為何,更是非常有趣,因為他們在理解犯罪小說魅力的同時,也在創作中不斷地探索。對於瞭解當時的氛圍來說,這部作品具備了極高的資料價值。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