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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爭點地圖(6版)

財產法爭點地圖(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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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644322
賴川
讀享數位
2024年3月01日
263.00  元
HK$ 223.55  






ISBN:9789574644322
  • 叢書系列:爭點地圖系列
  • 規格:平裝 / 768頁 / 17 x 23 x 3.8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6版
  • 出版地:台灣
    爭點地圖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重點整理











      ●好想告訴你──本書特色!

      •爭點地圖系列,原則上著重於爭議問題之討論,分析實務、學說上之不同見解,提供豐富的作答素材。

      •本書特殊之處在於,除了提供與爭點相關之考題外,更附上詳盡的擬答,只為了助考生通向上榜之路。



      ●偷偷告訴你──改版重點!

      •日治時期的私有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啦QAQ

      ? 實務見解|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20號判決

      ? 實務見解|憲法法庭112年憲裁字第6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1153號裁定

      ? 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03年度第9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將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是否可認意思表示已達到?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908號裁定

      ? 陳重瑜法官|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908號裁定不同意見書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王澤鑑教授|民法總則

      ? 張韻琪教授|非對話意思表示達到之臺日比較:以「招領通知」作為達到為核心

      ? 吳從周教授|民事大法庭裁定選評之二:「掛號郵件製作招領通知單置於信箱」案



      •民法第92條第2項反面解釋vs.民法物權編之善意取得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 王澤鑑教授|民法總則

      ? 吳博文教授|意思不自由之法律關係



      •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vs.民法第83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施用詐術

      ? 施啟揚教授|民法總則

      ? 陳聰富教授|民法總則



      •要約效力之限制

      ? 要約經拒絕

      ? 要約逾越承諾期限

      ? 要約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



      •要約與承諾之一般遲到與特殊遲到

      ? 承諾 +一般遲到=民法第160條第1項

      ? 撤回要約+一般遲到=民法第95條第1項但書

      ? 撤回承諾+一般遲到=民法第95條第1項但書

      ? 承諾 +特殊遲到=民法第159條

      ? 撤回要約+特殊遲到=民法第162條

      ? 撤回承諾+特殊遲到=民法第163條



      •要約人發出承諾遲到之通知後,得否再依民法第160條第1項,將遲到之承諾視為新要約而為承諾?

      ? 王澤鑑教授    |債法原理

      ? 民法第160條第1項|修正理由



      •締約上過失責任,是否以契約嗣後未成立為前提?

      ? 王澤鑑教授|債法原理

      ? 陳聰富教授|締約上過失責任

      ? 楊芳賢教授|民法債編總論(上)

      ? 孫森焱教授|民法債編總論(下)



      •自殺使房屋成為凶宅,是否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或後段?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0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1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78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3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584號判決

      ? 楊芳賢教授|民法債編總論(上)

      ? 邱琦教授 |凶宅與純粹經濟上損失

      ? 陳忠五教授|承租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 吳從周教授|凶宅、物之瑕疵與侵權行為:以兩種法院判決案型之探討為中心

      ? 陳忠五教授|承租人允許使用房屋之第三人自殺致房屋成為凶宅之損害賠償責任

      ? 陳聰富教授|論過失侵害利益之侵權責任:區別權利侵害與利益侵害的困境與突破

      ? 葉啟洲教授|純粹經濟上損失在台灣侵權行為法上的保護:以最高法院相關裁判為中心



      •買賣之房屋為凶宅,是否構成買賣契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960號判決

      ? 實務見解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易字第22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抗字第834號裁定

      ? 邱琦教授 |凶宅與純粹經濟上損失

      ? 吳從周教授|凶宅、物之瑕疵與侵權行為

      ? 向明恩教授|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再探:以凶宅為例



      •交易所得之利益,是否為民法第225條第2項之代償利益?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11號判決

      ? 陳聰富教授|代償請求權

      ? 向明恩教授|論代償請求權

      ? 林誠二教授|交易所得對價與代償請求權

      ? 陳自強教授|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

      ? 王澤鑑教授|土地徵收補償費交付請求權與民法第225條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民法第495條第1項之損害賠償範圍為何?是否包含固有利益?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404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96年度第8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 陳自強教授|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

      ? 詹森林教授|不完全給付與物之瑕疵擔保之實務發展



      •定作人對於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否須踐行民法第493條第1項所定之定期請求修補程序?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第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74號判決

      ? 林誠二教授|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之前提要件簡評



      •事實上處分權人得否依民法第179條請求返還占有?又得否主張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之侵權責任?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87號判決

      ? 吳從周教授|2019年民事法發展回顧

      ? 楊芳賢教授|違章建築房屋遭毀損時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公同共有債權應如何行使?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605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一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9號判決

      ? 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748號判例

      ? 王澤鑑教授|民法物權

      ? 謝在全教授|民法物權論(上)

      ? 王千維教授|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林誠二教授|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 陳瑋佑教授|論繼承債權之訴訟上請求

      ? 游進發教授|再論準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

      ? 劉宗榮教授|論繼承取得公同共有債權的請求

      ? 陳棋炎教授、黃宗樂教授、郭振恭教授|民法繼承新論



      讀者在本書留下的筆跡,就是考生上榜路途中的足跡,終將抵達終點──上榜!



      ●只想告訴你──更多好書!

      ?? 讀享出版品

      ?? 司律、司特�高普考、三四等特考�初考、五等特考

      ?? 爭點地圖系列

      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刑事訴訟法爭點地圖

      海商法爭點地圖

      行政法爭點地圖

      公司、證交爭點地圖

      強制執行法爭點地圖

      保險、票據爭點地圖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圖


     





    Chapter 1民法總則

    一、權利主體 1-2

    一自然人 1-2

    二法人 1-17



    二、權利客體 1-28

    一意義 1-28

    二不動產與動產 1-29

    三主物與從物 1-31

    四原物與孳息 1-32



    三、法律行為 1-34

    一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 1-35

    二法律行為內容之控制 1-39

    三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41

    四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 1-43

    五借名登記 1-45



    四、意思表示 1-58

    一意思表示之意義與要件 1-58

    二意思表示之成立 1-62

    NEW三意思表示之生效 1-64

    四意思表示之撤回 1-70

    五意思表示不一致 1-74

    NEW六意思表示不自由 1-90



    五、行為能力 1-99

    一完全行為能力 1-99

    二無行為能力 1-99

    NEW三限制行為能力 1-99



    六、代理 1-112

    一代理之構成要件 1-112

    二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1-121

    三無權代理 1-122



    七、消滅時效 1-139

    一消滅時效意義 1-139

    二消滅時效體系 1-139

    三消滅時效期間 1-141

    四繼承回復請求權與時效:釋字第771號解釋 1-151

    NEW五消滅時效客體之例外 1-155

    六違約金與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1-164

    七消滅時效:民法第197條之時效起算 1-167



    Chapter 2債法總論

    一、緒論 2-2

    一債權相對性原則 2-2

    二債之關係義務群 2-7



    二、契約 2-21

    NEW一要約及承諾 2-21

    二懸賞廣告 2-32

    NEW三締約上過失 2-35

    四預約 2-36

    五定型化契約 2-42



    三、無因管理 2-47

    一緒論 2-47

    二真正無因管理 2-48

    三不真正無因管理 2-53



    四、不當得利 2-56

    一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56

    二非給付型之不當得利 2-68

    三返還客體 2-76

    四返還範圍 2-77



    五、侵權責任 2-83

    NEW一一般侵權責任 2-83

    二特殊侵權責任 2-140

    三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侵權責任 2-164

    四侵權責任之法律效果:損害賠償 2-172



    六、債務不履行 2-197

    一債務人為履行輔助人行為負責(民§224) 2-197

    NEW二給付不能 2-199

    三給付遲延 2-209

    四受領遲延 2-211

    五不完全給付 2-219



    七、債之保全 2-222

    一緒論 2-222

    二代位權 2-222

    三撤銷權 2-224



    八、契約之效力 2-234

    一違約金之約定 2-234

    二契約之解除 2-236

    三雙務契約之效力 2-248

    四涉他契約之效力 2-263



    九、多數債權人與債務人 2-265

    一概論 2-265

    二連帶債務 2-265



    十、債之移轉與消滅 2-273

    一債之移轉 2-273

    二債之消滅 2-285



    Chapter 3債法各論

    一、買賣契約 3-2

    一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3-2

    NEW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3-4

    三買賣契約:危險負擔移轉 3-14



    二、租賃契約 3-22

    一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3-22

    二租賃契約:租賃權之強化 3-47



    三、承攬契約 3-57

    NEW一對承攬人之效力 3-57

    二對定作人之效力 3-85



    Chapter 4物權

    一、物權通則 4-2

    一物權法定原則 4-2

    二物權之變動與善意取得 4-3



    二、所有權 4-13

    一物上請求權 4-13

    NEW二違章建築與事實上處分權 4-26

    三時效取得 4-57

    四相鄰關係 4-59

    五區分所有建物 4-67



    三、共有 4-74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應有部分 4-74

    二共有之內部關係:共有物 4-88

    三共有之外部關係 4-99

    四共有物分割 4-100

    NEW五公同共有 4-110



    四、抵押權 4-125

    一抵押權之性質 4-125

    二擔保債權及抵押物之範圍 4-130

    三流抵契約 4-146

    四併付拍賣制度 4-149

    五推定租賃與法定地上權之發生 4-156

    六次序調整權 4-161

    七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關係 4-164

    八共同抵押 4-170

    九最高限額抵押權 4-175



    ?





    六版序



      本次改版增加近年實務及學說重要見解,並酌為修正本書部分文字。感謝過去曾與我討論本書內容的讀者及學生,你們的建議都使本書更為完善。



      這一年多來,筆者的日子沒有什麼大幅度的變化,仍然過著平日處理事務所工作,晚上與假日則在出版社或學校授課的生活。記得上次在五版序時曾提到取捨、平衡的重要。雖然這一年來,筆者在事務所的billable hours比去年增加不少,工時與壓力應該都是增加的,但整體來說還是平順的一年,甚至達成了許多執業以來的第一次經驗,可見人的潛力果然無限呢。



      事實上,執業越久,越能深刻體會律師業務與台灣經濟發展的羈絆。例如今年上半年協助FAANG客戶處理與台灣科技廠商的潛在紛爭,下半年陪同半導體客戶到日本熊本設廠,這些經驗,都使筆者感受到台灣經濟與全球的緊密聯繫,以及律師在此可以扮演的角色。不過,同時也讓筆者體會到,理論與實務之間的落差。從這一個角度來看,筆者也和各位讀者一樣,都仍在學習的路上。這中間固然會感到壓力,但或許也代表著自己正在成長吧。無論如何,期望接下來新的一年,本書的讀者也能與筆者一起共同成長、達成自己今年的目標。

    ?
    賴川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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