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序
本書所介紹的作品皆相互關連,以開啟對於今日藝術之存在與必要性更廣闊的思辯。這也是希望讀者能因此起心動念來體驗這些或是其他有機會接觸到的作品,進而參與或發動某藝術計畫。本書所介紹的這些作品不過是眾多選擇中的冰山一角,因此,它們也不應該被拿來當做仿效的範本。對我來說,每件作品都有其特定的背景,無法適用於另一件創作。這部分牽涉到文本與差異性,就如同1996年本書的第一版本問世後,我的論點就因為非西方文化知識的洗禮,以及我在日本、台灣和韓國所遇到的藝術計畫與提問,變得更為豐厚。一方面,我發現愈來愈多的議題(作品的位置與狀態,藝術家之於社會的角色,與地景、環境和社會經濟條件的關聯性,跨領域、跨職業與跨社群之間的合作……等等);另一方面,歷史、參考背景、與世界的關係以及文化、社會和政治的架構也都不同。這些差異因此促成了另一種介入的方式,甚或時間的選項(計畫執行期程、作品展示期間的長短、臨時性或是快閃的表現方式)。
此外,在過去的十多年間,一些持續性的計畫及眾多臨時性的展出,讓城市變得更加多姿多采。我因此在這個版本增加了幾個新案例,以提供更多元的操作模式以及議題。其中一個趨勢恰好與我之前所提出的論點相反,強調紀念碑式的作品以及物件的永續性。這多半和文化遺產與觀光的文化政策有關。但這二個趨勢都各以其方式(有時比較誇張)或是吸引新族群,或是以物化或表面的形象來刻劃歷史與其價值(知名度與內容)。這二個趨勢同時也關乎人(來自所有社會階層)對文化的熱情(但不一定是對藝術),隨著休閒時間增加而升高的參與度,當然還有觀光經濟的發展,這已經成為當今持續成長的財源之一。本書所增加的好幾個案例都可以佐證藝術設置對於觀光計畫的關鍵貢獻。關於對紀念碑或是紀念場景的召喚,我在這個第三次修訂版本中,新增了一個相當矛盾的藝術計畫,它在強烈渴求與某種記憶連結的同時,採取了臨時性介入的手法來關注肉眼不可見與隱晦的內容。
如此一來,本書所提及案例的地域也相對擴大。因為如果我要介紹鄉村地區的計畫,自然就必須調整原來對都會的定義(首先是因城市土地不足而產生的郊區住宅與「副都心」)。這也同時涉及我們對公共空間的解釋。有些作者因此認為鄉村地區(不論是否為農業區)也可以被視為公共空間。首先,隨著愈來愈多步道與遊憩設施的修建,這些環境(至少其中部分)因為或多或少的休閒機能而逐漸成為公共場所(就是一般認知的公共空間)。再者,隨著氣候暖化、資源減少(尤其是水資源)、各種污染(影響水質、土壤與空氣、植物與包括人類在內的動物),富生產力與生命力的大自然已然成為公共財,需要跨區域的一致行動才能帶來政策性的影響。隨著二十世紀末及二十一世紀初對自然觀念的改變,民眾被期待成為生態的公民。這麼一來,公共空間的政治意涵,就被認知為人們為某共同利益而群集反抗與行動的時刻,正如同今日我們對地球暖化、生活與糧食狀態的關注,或是對財富、(可能被壟斷的)資源與人權剝削等權力遊戲的剖析。這個部分,我將在最後一章透過幾位藝術家如何以人本和生態的角度結合群眾的不同作法,做更進一步的探討,其中包括生物及非人類的動植物。這篇撰寫於2015年的全新章節一方面可深入公共空間的概念,同時也回應我原本在第一章所陳述,在古希臘時代,公共空間並不指涉都市的結構,而是自由平等的人之間的關係模式。
於此,我非常感謝遠流出版公司以及編輯曾淑正給予本書二度再版的機會,讓我重新審視並二度擴充版本,也感謝姚孟吟在她先前的翻譯版本加註新的段落以及她個人種種的友情協助。我因此得以更新一些資訊,並增加較新的作品或藝術計畫。在最後一章中,我探討了藝術家計畫中,參與、介入與合作的多種形式。其觸及的核心議題其實在2002年竹圍工作室向我提議在竹圍策劃一個國際展覽時便已清楚申論,當時我剛結束與「在現地in situ」協會於巴黎近郊翁根勒本市(Enghien-Les-Bains)合作十年的雙年展策展工作。我衷心地感謝蕭麗虹(2021年過世)以及其團隊對我的邀約,因為《城市與河流的交會——竹圍環境藝術節》讓我有機會認識台灣。透過我與這些人的交往、了解他們的生活與關注的議題後,促使我著手架構最後一章,探討人與土地的關聯性;我也特別強調他們的方法論與策略,以呈現藝術家與作品的另一層厚度。相對的,作品和都市場域的定義也更加寬廣、甚至超乎現行的行政分級架構。在地域上,城市/鄉村或城市/郊區都足以探討當今社會所關注、圍繞著永續和生態發展概念而衍生的複雜議題,而藝術不應該被摒除於外。更精確地來說,藝術(與藝術家)並不是來錦上添花,而是都市與土地分析和方法學的一環;而這,尤其體現在藝術家整合問題、連結重要議題,並和居民一起行動的計畫裡。
寫於巴黎2015年11月以及2023年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