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案審計報告揭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辦理太平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文史館復建工程執行情形,在未審慎評估可行之修復方式及合理概估工程經費前,即先行委託設計,致因受限於工程經費不足,所提修復構想有安全疑慮等由,而終止契約;復改以統包方式辦理,惟未完成相關地質調查,即先行辦理統包工程招標,致因工程經費不足,多次招標仍未能決標;又延宕辦理工程基本設計審議作業,導致文史館自101年8月受颱風影響發生災害後,耗時5年4個月迄106年12月始完成復建工程發包作業,嚴重延宕工程計畫執行等情事。嗣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督促該分署研謀改善後,已於111年9月6日開放參觀,讓該歷史文化資產得以妥善保存維護,永續經營使用,展現太平山林業發展歷史風華,重現原太平山俱樂部再造歷史現場之風貌,提升臺灣文化觀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