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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8版)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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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644841
張璐
讀享數位
2025年2月03日
263.00  元
HK$ 210.4  






ISBN:9789574644841
  • 叢書系列:張璐民法系列
  • 規格:平裝 / 736頁 / 17 x 23 x 3.6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8版
  • 出版地:台灣
    張璐民法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題庫試題











      ?本書導讀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

      有聲有色又有影(?-iann)

      諄諄教誨令人如沐春風∼

      百思不解也能一點就通!



      ?改版重點



      新增113年度最新法研所及國考試題:



      ?【113台大A卷】

      ?【113台大B卷】

      ?【113東吳C組】

      ?【113政大民法組】

      ?【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題題詳解、句句重點,新增篇幅將近30頁!



      ?收錄經典



      歷久不衰的常考爭點與經典試題,助你鑑往知來、無往不利!



      ?融資性租賃占有改定之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之適用,是否須以原因行為有效為前提?

      ?指示交付得否作為善意取得之交付方式?

      ?地上權取得時效完成後、完成登記前之土地返還?

      ?占有連鎖之成立要件?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管理費?

      ?法定停車位?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

      ?土地法規定之適用範圍?

      ?成為出賣人的共有人,有無優先承買權?

      ?共有物之分管,應依「分管契約」或「分管決定」?

      ?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

      ?登記與成立上從屬性?

      ?約定利息之登記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經登記之流抵權人,得否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最高限額抵押權優先受償金額之計算?

      ?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之範圍?



      ?司法官、律師、法研所



      ?高考三級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智慧財產行政

      消費者保護

      公平交易管理



      ?司特三等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關特三等

      關稅法務

      財稅行政



      ?地特三等

      法制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司特四等

      法院書記官

      

      ?專技普考

      地政士



      ?專技高考

      民間公證人



      ?其他

      軍法官



      網羅爭點、試題精選,上榜就在前方不遠!



      ?必買原因



      ?本書第一部分為37個物權法重要爭點回顧;第二部分則收錄約160題的物權法精選試題。

      ?除了書面的文字分析與擬答之外,還有「錄音」解說,在某一些題目更加碼「錄影」解說。

      ?透過清晰、流暢的說明,促進豐富、多元的思考,強化考場作答實力!

      ?「文字說明」加上「影、音解說」,不管你�妳是視覺或聽覺的動物,最後都能言之有物!


     





    PART_A 物權編重要爭點整理



    1通則 A-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及效力 A-3


    爭點1 ? 物權法定主義

    爭點2 ? 排他效力、優先效力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A-4

    壹、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3 ? 公示原則與公信原則

    爭點4 ? 善意取得制度

    貳、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物權變動

    爭點5 ? 民法第759條及登記處分原則

    爭點6 ? 拋棄

    爭點7 ? 時效取得制度



    2完全物權──所有權 A-16



    Section_1 所有權之保護 A-16


    爭點8 ? 物上請求權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A-19

    爭點9 ? 鄰地通行權

    爭點10 ? 越界建築

    爭點11 ? 區分所有建築物



    Section_3 動產物權 A-25

    爭點12 ? 添附



    Section_4 共有 A-2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爭點13 ? 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爭點14 ? 應有部分之處分

    爭點15 ? 共有物之處分

    爭點16 ? 共有物之管理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爭點17 ? 民法第821條之適用範圍

    三、分割

    爭點18 ? 共有物之分割

    貳、公同共有

    爭點19 ? 公同共有之內外部關係



    3定限物權 A-49



    Section_1 擔保物權 A-49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爭點20 ? 抵押權之取得

    爭點21 ? 抵押權之特性

    爭點22 ? 抵押權之效力

    爭點23 ? 抵押權之實行

    爭點24 ? 法定地上權

    爭點25 ? 抵押權人之次序權

    爭點26 ? 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爭點27 ? 共同抵押

    爭點28 ? 抵押權之消滅

    爭點29 ? 最高限額抵押權

    貳、動產質權及權利質權

    爭點30 ? 動產質權

    爭點31 ? 債權質權

    參、留置權

    爭點32 ? 留置權

    肆、讓與擔保

    爭點33 ? 讓與擔保之構造及性質



    Section_2 用益物權 A-78

    壹、地上權

    爭點34 ? 地上權

    貳、不動產役權

    爭點35 ? 不動產役權



    4占有 A-83



    爭點36 ? 占有之取得、消滅及效力

    爭點37 ? 占有之保護



    PART_B 試題精選解析



    1通則 B-3



    Section_1 物權之基本原則 B-3


    1.1.1物權法定主義【104台大A卷(節錄)】

    1.1.2排他效力、優先效力【101輔大民商法組(節錄)】



    Section_2 物權之變動 B-7

    壹、物權變動之要件

    1.2.1物權之拋棄、權利濫用【111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2.2拋棄繼承之效力、遺體之性質【111政大民法組】

    貳、公信原則──善意取得制度

    一、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1.2.3不動產物權善意取得、以他人不動產供擔保之不當得利【98高考─法制(三級)】

    1.2.4租賃標的物返還、無權處分、善意取得當事人間債之關係【105台大A卷】

    1.2.5通謀虛偽、善意第三人保護【112政大財經法組】

    二、動產善意取得及其例外

    1.2.6動產物權讓與、縮短給付、現實交付、指示取得、動產物權善意取得【103台大B卷】

    NEW // 1.2.7動產善意取得、占有改定【113東吳C組】

    1.2.8動產物權善意取得、無損益中性行為【104政大民法組】

    1.2.9善意取得、指示交付、物上返還、使用借貸之終止【110台大A卷】

    1.2.10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之權利主體【95東吳E組】

    1.2.11善意取得、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善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惡意占有人之利益返還【111東吳E組】

    三、借名登記

    1.2.12借名登記、無權處分、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當事人債之關係【改編自99政大、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114號判決】

    1.2.13借名登記、出名人處分借名登記不動產【106政大財經法組】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1.2.14借名登記、車輛靠行、動產抵押之設定【109北大B卷(節錄)】

    參、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不動產物權變動

    1.2.15不動產物權時效取得、典物不回贖之效果、債權移轉及其從權利之移轉【89司法官】

    1.2.16出資興建建築物、不動產所有權原始取得、推定租賃【102公證人】

    肆、時效取得

    1.2.17物上請求權、所有權物上請求權於其他物權之準用、時效取得地上權【99律師】

    1.2.18時效取得地上權、土地上建物為違章建築、共有土地之時效取得地上權、地上權之排他性【98輔大民商法組】



    2完全物權──所有權 B-95



    Section_1 物上請求權 B-95


    壹、請求權人

    2.1.1物上返還請求權、其他物權人之物上返還請求權準用、用益權之優先效力【88律師】

    2.1.2物上請求權、共有人之物上請求權、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99輔大民商法組】

    貳、占有狀態之認定

    2.1.3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占有狀態之認定、機關占有、物上妨害除去請求【102司法官】

    參、占有本權之認定

    2.1.4物上請求權、無權占有、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責任之競合【107司法官(節錄)】

    2.1.5動產附合、物上請求權、強制執行拍賣、買賣之利益及危險移轉【109東吳E組】

    2.1.6占有連鎖【97政大民法組(節錄)】

    2.1.7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本權【94司法官(節錄)】

    2.1.8物上返還請求權、占有權源、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110司律】

    2.1.9使用借貸之債權物權化、類推適用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誠信原則【99台大B卷】

    2.1.10債權物權化、誠信原則、權利失效【103台大A卷】

    2.1.11物上請求權、不動產登記之推定效力【112台大A卷】

    ? 有影 ? 2.1.12違章建築、原始取得、物上請求、債權物權化【112台大B卷】

    2.1.13不動產物權非依法律行為而生之變動、物上請求權、權益歸屬型不當得利【96台大A卷】

    肆、物上請求權之限制

    2.1.14物上返還請求、不當得利、公用地役關係【103台大B卷】

    ? 有影 ? 2.1.15物上妨害除去、公用地役關係、不法性【112司律(節錄)】

    2.1.16物上請求權、消滅時效【112司事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伍、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及其他物權之準用

    2.1.17物上返還請求權、讓與擔保、質權之消滅【105司法官】

    2.1.18違章建築之讓與、事實上處分權、物上返還請求權、無權占有【105律師】

    2.1.19事實上處分權【106司法官】

    2.1.20事實上處分權、推定租賃、不當得利、物上返還請求【109司律】



    Section_2 不動產物權 B-190

    壹、相鄰關係

    一、過水權

    2.2.1相鄰關係於土地利用權人之準用、過水權、償金之性質、所有權之限制【97台大A卷】

    二、通行權

    2.2.2管線鋪設權【105台大B卷】

    2.2.3無償通行權、任意行為【88司法官(節錄)】

    三、越界建築

    2.2.4越界建築【102北大(節錄)】

    四、區分所有建築物

    一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關係

    2.2.5專有部分之概念、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比例決定、共有專用【103地政士】

    2.2.6專有部分之概念、共有物出賣、分管契約之效力【100司法官】

    二區分所有建物之處分上一體性

    2.2.7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處分上一體性【98政大民法組】

    三區分所有建物之用益關係

    2.2.8違章建築之移轉、專用權之約定、無權占有、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共有人之不當得利請求【95政大財經法組】

    2.2.9專用權之取得、處分上一體性【103北大】

    2.2.10區分所有人權利與義務之繼受【99東吳E組】

    2.2.11規約之效力【改編自98軍法官】

    四停車位問題

    2.2.12停車位之性質、專用權之取得、法定停車位【92政大民法組】



    Section_3 動產物權 B-233

    2.3動產與不動產附合、構成要件準用不當得利【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Section_4 共有 B-235

    壹、分別共有

    一、共有之內部關係

    一共有物之使用收益

    2.4.1共有人擅自占用共有物【98律師(節錄)】

    二應有部分之處分

    2.4.2應有部分設定質權、質權成立之要件、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92司法官】

    2.4.3應有部分之處分、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3高考─法制(三級)】

    2.4.4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基地租賃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104台大A卷(節錄)】

    2.4.5應有部分設定用益物權【98司法官(節錄)】

    三共有物之處分

    2.4.6共有土地處分、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原則、共有物出賣時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裁判分割【90司法官】

    ? 有影 ? 2.4.7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優先購買權【112政大民法組】

    2.4.8共有物之管理、共有物之處分【103司法官】

    2.4.9共有物設定抵押權【102北大(節錄)】

    2.4.10共有人間約定拘束特定繼受人之效力、共有物之處分、在自己共有土地上設定地上權、不分割協議【93政大民法組(節錄)】

    四共有物之管理

    2.4.11共有物管理方法之決定【96律師(節錄)】

    2.4.12共有物之管理方法、管理決定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9地政士】

    2.4.13分管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司法官(節錄)】

    2.4.14管理協議對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98東吳A、C組】

    2.4.15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一【106台大B卷】

    2.4.16分管契約對於應有部分特定繼受人之拘束力二【108台大A卷】

    2.4.17分管契約之終止、占有連鎖【91司法官(節錄)】

    五共有物之分割

    1.分割自由與不分割協議

    2.4.18應有部分自由處分、不分割協議之效力【97司法官】

    2.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2.4.19裁判分割之訴之聲明、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聲明【88司法官(節錄)】

    NEW // 2.4.20協議分割【11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4.21裁判分割【91司法官(節錄)】

    2.4.22裁判分割、合併分割、分割之補償【103東吳A組】

    2.4.23變價分割、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101東吳E組】

    3.分割之效力──擔保物權之處理

    2.4.24共有物分割擔保物權之處理【104高考─法制(三級)】

    2.4.25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91律師(節錄)】

    2.4.26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98律師(節錄)】

    2.4.27共有物之處分、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時之處理【101司法官】

    二、共有之外部關係

    2.4.28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104台大A卷(節錄)】

    2.4.29共有人之物上返還請求、分別共有對外之債權行使【103律師】

    貳、公同共有

    2.4.30共有人無權出租共有物、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87律師】

    2.4.31分別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對外權利之行使【99東吳A組】

    2.4.32借名登記、代償請求、交易替代利益、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07台大A卷】

    2.4.33借名登記、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利益原形之論斷【111司律】

    ? 有影 ? 2.4.34公同共有物上請求權之行使、公同共有債權之行使【112司律】

    2.4.35公同共有之權利行使、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之性質【101政大民法組】

    NEW // 2.4.36公同共有權利之行使、公同共有人間物上請求權之行使、使用可能之損害賠償【113台大A卷】



    3定限物權 B-383



    Section_1 擔保物權 B-383


    壹、抵押權及最高限額抵押權

    一、抵押權

    一抵押權之取得及特性

    3.1.1抵押權之標的、物權法定主義及其緩和、流抵契約之適法性【95司法官】

    3.1.2抵押權善意取得、抵押權成立上從屬性【96東吳E組(節錄)】

    3.1.3抵押權之從屬性、抵押權之不可分性【93司法官(節錄)】

    3.1.4抵押權之從屬性、債之更改、債之變更、債之同一性及其擔保之存續【97東吳A、C組】

    3.1.5抵押權之成立上從屬性、抵押權借名登記【105台大A卷】

    3.1.6抵押權之物上代位性【86司法官】

    3.1.7抵押權之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物上代位性【91律師(節錄)】

    3.1.8抵押權不可分性及其例外、債務承擔【102律師(節錄)】

    二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範圍及標的範圍

    3.1.9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100地特─法制(三等)】

    3.1.10抵押權擔保債權範圍、抵押人主張債務人之抗辯、抵押人承受權之範圍【作者自編】

    3.1.11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從物、分離物、天然孳息【100台大B卷】

    3.1.12抵押權標的物範圍【96律師(節錄)】

    3.1.13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共同抵押、物權之優先效力、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4律師(節錄)】

    3.1.14抵押權之保全、抵押權標的物範圍、分離物【99政大民法組】

    3.1.15抵押權標的物範圍【109台大A卷(節錄)】

    3.1.16抵押權擔保標的物範圍、地上權及其上建物處分上一體性【111台大A卷(節錄)】

    三抵押權之實行

    1.拍賣及併付拍賣

    3.1.17併付拍賣、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96司法官】

    3.1.18併付拍賣、附屬物、物的獨立性【104輔大民商法組】

    3.1.19物權優先效力、抵押權人之權利、併付拍賣【95司特─書記官(四等)】

    3.1.20併付拍賣、抵押權人之物上請求權、設定抵押權後設定用益物權【103台大A卷】

    NEW // 3.1.21物之概念、併付拍賣【113政大民法組】

    3.1.22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併付拍賣【107公證人】

    3.1.23用益物權之設定有礙抵押權、物權之優先效力、併付拍賣【102律師(節錄)】

    3.1.24推定租賃、優先承買權【109民間公證人】

    2.法定地上權

    3.1.25併付拍賣、法定地上權【84司法官】

    3.1.26法定地上權、物權法定主義【101台大B卷】

    3.1.27房屋對於建物之使用權、法定用益物權【92律師】

    3.1.28推定租賃、流抵約款、建物對於土地使用權限【110成大】

    3.1.29法定地上權【98公證人】

    3.1.30抵押權實行及房屋對土地之利用權源【104律師(節錄)】

    3.1.31法定地上權、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107北大】

    3.1.32無權占有、物上返還請求權、法定地上權【110北大A卷】

    3.1.33併付拍賣、抵押物存續所必要之權利【109台大A卷(節錄)】

    3.流抵約款

    3.1.34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流抵契約、經登記流抵權人的第三人異議之訴權利【99司法官二】

    3.1.35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流抵與第三人異議之訴【111東吳C組】

    3.1.36流抵約款之效力、經登記之流抵約款效力【99台大A卷】

    3.1.37流抵約款經登記之效力【改編自100台大A卷】

    3.1.38基地租賃登記地上權、抵押權之標的、流抵契約【105東吳E組】

    四抵押權之次序

    3.1.39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一【97律師】

    3.1.40抵押權次序讓與、抵押權次序拋棄二【98政大公法組】

    五多數擔保競合

    1.共同抵押

    3.1.41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9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2共同抵押、自由選擇權保障主義、共同抵押之內部分擔及求償【104政大財經法組】

    2.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分擔

    3.1.43債權人拋棄擔保物權、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之責任分擔、保證人之承受權及求償權【101司特─書記官(三等)】

    3.1.44物上保證人及保證人之分擔部分【101律師】

    3.1.45多數擔保、物上保證人與保證人的責任分擔、求償權【110輔大民商法組】

    ? 有影 ? 3.1.46物上保證人之求償權及承受權、物保人保分擔部分、抵押人之抗辯主張【112東吳C組】

    NEW // 3.1.47物保與人保競合、物保與人保分擔部分、同時為人保及物保之責任【113台大B卷】

    二、最高限額抵押權

    3.1.48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一【99政大財經法組】

    3.1.49概括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否認二【108司律(節錄)】

    3.1.50抵押權與土地登記簿附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消滅上從屬性【100律師】B-571

    3.1.51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被擔保債權、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權最高限額【90律師】B-574

    3.1.52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債務抵充順序、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塗銷請求權【97司事官二─法律事務組(三等)】

    3.1.53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確定【111政大財經法組】

    貳、質權及權利質權

    3.1.54轉質權、責任轉質【95律師】

    3.1.55質權設定之要件【93司法官(節錄)】

    3.1.56債權質權設定中債務人之抵銷權【89司法官(節錄)】

    3.1.57質權之行使【101地特─法制(三等)】

    3.1.58權利質權之設定要件【110東吳E組(節錄)】

    參、讓與擔保

    3.1.59信託讓與擔保【103司法官(節錄)】



    Section_2 用益物權 B-600

    壹、地上權

    一、普通地上權

    3.2.1物權關係中債之約定對第三人之拘束力【104司法官】

    3.2.2不動產物權設定之要式性、地上權與法定更新、一物一權主義【94律師】

    3.2.3地上權消滅之事由、地上權因違反土地使用應遵守之方法而終止、地上權因欠租而終止、地上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終止【102高大甲組】

    3.2.4塗銷請求、補償請求、同時履行抗辯【84律師】

    二、區分地上權

    3.2.5優先效力、物上請求權之準用、區分地上權【95輔大民商法組】

    貳、不動產役權

    3.2.6形成判決、基地租賃與地上權、人役權與不動產役權的區別【104台大B卷】

    題Extension.【106司特─行政執行官(三等)】

    參、典權





    八版序



      本次改版新增113年台大、政大以及東吳法研所試題,並刪除約莫7題的題目。一來一往間,新增部分約莫2萬5千字,刪除者則落在1萬字左右。有增有減,確保篇幅不會太過膨脹。112年度的國家考試試題,隨著答題要點的公布,筆者也在相關範圍納入對於答題要點的討論。



      除此之外,並在相關範圍,更動增補最高法院所表示的見解,以及113年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法律座談會之研究意見。對於實務見解,筆者過去重視最高法院所表示的意見,甚於高等法院法律座談會的意見;然而,筆者實際參與座談會後,深刻感受與會者討論的熱烈。儘管相當多的設題較為實務,不見得與國家考試或研究所考試相關,但仍有諸多可供參考之處。特別是物權法與民事強制執行息息相關,法律座談會中,有太多民事、民執類的見解可供參考,甚至其中有許多在各位考上並實際執行業務時,都足供參考。



      本次的題目同樣有聲音檔可以聽。雖然筆者一直不知道音檔的使用率高不高,當初的構想是不是單純淪為譁眾取寵的作法,而沒有實際幫助。但只要有一個人願意打開聽,或許持續錄音的堅持就不算白費。



      最後,本書中的爭點分析以及參考擬答,都只是在現有的規範、裁判以及學說見解下,筆者的思考。目的在於引出討論,而非作為答題的依歸或因此侷限各位的思考。


    2025.01.01

    張璐




    其 他 著 作
    1. 債法題型破解(11版)
    2. 張璐的民法選擇題(6版)
    3. 債法題型破解(10版)
    4. 債法題型破解(10版)
    5.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7版)
    6. 張璐的民法選擇題?(5版)
    7.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6版)
    8. 債法題型破解(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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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張璐的物權法有聲解題書(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