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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權威(原著出版50週年紀念版):有多少罪惡,假服從之名而行?

服從權威(原著出版50週年紀念版):有多少罪惡,假服從之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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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7195963
史丹利•米爾格蘭
黃煜文
經濟新潮社
2025年4月03日
150.00  元
HK$ 120  






ISBN:9786267195963
  • 叢書系列:自由學習
  • 規格:平裝 / 352頁 / 21 x 14.8 x 1.9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出版地:台灣
  • 適讀年齡:20歲~85歲
    自由學習


  • 人文社科 > 社會學/社會工作 > 社會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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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次電擊實驗,考驗也拷問著人性底線──


    當權威者的命令有違道德、泯滅良知,人會服從,還是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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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西法效應》作者 菲利普•金巴多 盛讚╳專序推薦


    ★社會心理學最具革命性與爭議性的研究典範之一


    ★19次直揭人性真相的實驗過程、實驗對象超過1000人 ?首度完整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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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半世紀前,納粹分子艾希曼經耶路撒冷大審被判處死刑後,身為猶太人的社會心理學家米爾格蘭,開始反思權威與服從之間的關係。1960年代,他在實驗室中進行了一系列挑戰人性的「電擊實驗」,在當時引發不少爭議,但現在已普遍獲得科學社群的支持。實驗的目的在於想知道人類會無視結果、服從權威到何種程度。實驗的結果也徹底顛覆了我們對道德與自由意志的看法。


    這本書《服從權威》是米爾格蘭對其經典研究所做的「完整」紀錄(共十九個實驗),過程奇妙而充滿波折,令人頭皮發麻也直指人心。作者並針對每次實驗的結論,做出了極具說服力的解釋,例如「情境力量」的強度,對照人類服從權威的程度,其危險與駭人程度,遠遠超乎你的想像!


    本書引領我們思考人類社會所面臨的巨大難題:


    ◆我們一直被教育成必須服從權威(可能是父母、老師、公司、組織等等),但我們能否明辨「正義」與「不義」的權威有何不同?能否挺身反抗不義權威?抑或是,只要命令來自看似正當的權威,人都會服膺甚至盲從?


    ◆從德國納粹大屠殺、洪仲丘事件、乃至許多Metoo和霸凌事件,究竟是權威殺人,抑或是,由許多平凡人共同犯下的集體罪惡?


    米爾格蘭的實驗與論述,提醒我們重新審視人性的本質、道德的意義,深入思考何謂是非善惡,他並提出警訊:當人在整個邪惡行為鏈中只擔任某個環節,且距離行為的最終結果很遠時,人在心理上就容易忽視自己應負的責任,形成「代理人」心態甚至完全卸除人性。


    ***


    【標準實驗範本】


    三人一組進行實驗,一人擔任「老師」(Teacher,不知情的真正受試者),一人擔任「學生」(Learner,由演員飾演,假裝遭電擊而發出痛苦慘叫聲),另有一個身穿專業技師服、擔任「權威」角色的「實驗者」(Experimenter)。「老師」與「學生」分處兩個不同的房間,只能透過對講機溝通,學生答錯時,「老師」將給予學生電擊懲罰。電擊產生器共有30個開關,從15伏特到450伏特,每次遞增15伏特。當受試者「老師」想停止實驗、不再電擊時,「實驗者」會依下列順序催促:


    ●請繼續。


    ●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進行,請繼續。


    ●你絕對要繼續進行。


    ●你沒有選擇的餘地,你「必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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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驗預測


    只有1%、頂多10%的受試者會持續懲罰,直到按下最大伏特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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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


    65%的受試者施以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


    ●所有受試者都出現不舒服的反應,都曾暫停並質疑這項實驗


    35%的受試者堅持停止實驗(但沒有任何受試者在到達300伏特之前堅持停止)


    ***


    【重量推薦】


    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Zimbardo∣《路西法效應》作者•史丹佛監獄實驗主持人


    林佳範∣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


    重量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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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讚譽】


    米爾格蘭教授在《服從權威》這本書中,指出服從的本質「在於一個人把自己視為他人期望的工具,因此不再認為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換言之,服從除了不思辨自己的行為以外,更深沉的意涵在於規避自己的責任與自主性,而選擇追隨強人或威權,這或許是民主政治最大的敵人,即心理學家弗洛姆所謂的「逃避自由」。


    ──林佳範,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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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社會心理學或社會科學領域內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概括性的研究。……米爾格蘭的實驗充分證明社會處境對人類行為的影響,他的實驗結果呼應了行為決定論者情境主義的核心觀點。這項研究說明了一點──絕大多數人無法拒絕不正義的權威的命令。


    ──菲利普•金巴多(Philip Zimbardo),《路西法效應》作者、史丹福大學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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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經典的論述,說明人類有服從命令的傾向,完全無視於他們的所做所為會造成什麼傷害或後果。


    ──麥可•德達(Michael Dirda),《華盛頓郵報•圖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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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爾格蘭的服從實驗使我們更清楚地察覺到不加批判、接受權威的危險。


    ──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紐約時報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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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爾格蘭的)調查實現了我們期待中負責任的社會科學應做的事:從繁瑣的現象中找出最核心的本質。


    ──《科學》(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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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吸引人與深具意義的作品。


    ──《滾石》(Rolling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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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對人類行為的知識做出重大貢獻。


    ──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S. Bruner),紐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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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 服從或反抗?…………林佳範


    序言………………………………菲利普•金巴多


    前言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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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服從的兩難


    第二章? 研究方法



    第三章? 預期行為


    第四章? 接近受害者


    第五章? 個人面對權威 Ⅰ


    第六章? 進一步的變化與控制


    第七章? 個人面對權威 Ⅱ


    第八章? 角色置換


    第九章? 群體效果


    第十章 為何服從?──一段分析


    第十一章 服從的過程:將分析結果適用到實驗上


    第十二章 壓力與不服從


    第十三章 另一種理論:攻擊是關鍵?


    第十四章 方法的問題


    第十五章 後記




    附錄Ⅰ 研究的倫理問題


    附錄Ⅱ 個人之間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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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


    服從或反抗?


    林佳範 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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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從是人性嗎?或反抗是必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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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文化中,受儒家倫理的影響,很強調尊卑的關係,例如孝順不只要求「尊敬」更要求「順從」長者,甚至從很小就要小朋友「聽話」,不然就是「不乖」,可見「服從」尊長甚至被提升到倫理價值的層次,而不論其是否有值得尊敬或崇揚之處,「聽話」本身即被賦予正當性。換言之,小孩子的責任是在「聽」而不在「說」,更彰顯在我們的俗諺:「小孩子有耳無嘴」,其被期待能服從,而不在於有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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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較令人訝異的是,西方社會並未受到儒家的影響。在一九六○年代耶魯大學教授史丹利.米爾格蘭(Stanley Milgram)所進行的十九次一連串的實驗,參與人數多達一千人,年紀從二十歲到五十歲,當中沒有人是大學生或高中生,在非使用外部的強制力之下,受試者被告知要進行處罰與學習的效果研究,當被電擊的對象已展現高度的痛苦,很高比例的實驗對象仍然會服從實驗的指示,縱使有所疑慮,仍服從指示持續地按下更高的電力,直到最後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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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項實驗的結果,或許可以呼應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謂「邪惡的平庸」(the banality of evil),在一九六一年其在以色列觀察公審二戰的戰犯艾希曼(Adolf Eichmann),這位前納粹執行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主要負責人,其並非對猶太人有多大的反感或深仇大恨,而是一位如鄰家大叔般的平常人,執行大屠殺就像公務員在執行一般的公務一樣,如同前述的實驗,當被指示進行電擊的工作,即使對其正當性有所質疑,甚至對被電擊者產生同情,而大多數的受試者仍然會服從指示完成電擊的工作。漢娜.鄂蘭提醒我們,不是很邪惡的人,才會做出邪惡的事,一般的人若不加思索地服從邪惡的指示,仍會做出邪惡的事,甚至大多數的邪惡,都是這樣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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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提問,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難道不會反抗嗎?這些受試者,若反抗不執行電擊的工作,也不會有任何的威脅或損失,但為何不反抗,而選擇繼續服從指示。或許他們認為既然已經承諾要進行實驗,即有義務要完成實驗,縱使對於這樣的實驗仍有一點質疑。換言之,或許履行承諾的責任感高於停止被電擊者的苦痛,只是這樣的思考,是對的嗎?對於艾希曼來說,執行長官所交辦的任務則高於數百萬猶太人的性命,而這樣的判斷是對的嗎?這樣的說法,或許更反映出他對於自己所執行的任務,是不是「邪惡」或「不正確」,並未產生任何的懷疑,或縱有,但其他的考慮更高於殺掉幾百萬的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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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們若反觀人類的歷史,類似幾百萬人被屠殺的案例,並非是罕見的,且往往是在成就許多人自認為的「神聖」的事,不管是基於階級、種族、宗教、國家、民族、政治意識形態等等的理由。一直到人權思想的出現,強調人性尊嚴的不可剝奪;認為每一個人的人權都是神聖的,且應該超越前揭各種的理由,才開始對於大規模滅絕人類的行為,視為一種邪惡。人權對於一切的殺戮行為都認為應該被禁止,甚至包括死刑,而前揭種種「神聖」的理由,甚至被認為係各種的歧視或不正確,而喪失其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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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營社會生活,欲形成公共的秩序,難免會有支配服從的關係,惟不同的是在於其建立在何種基礎之上。如在政治上,不管是威權專制或民主政體,其區別不在於是否有支配服從關係,而在於其政治正當性的基礎,如在君權神授的時代,其統治之正當性訴諸於宗教的神聖性,而在民主時代,其更奠基在人權、法治、民主的選舉等之上。甚至,在社會上人際的關係,更可能基於經濟上、知識上、階級上、種族上、性別上等等之不對等或優勢,所造成的支配服從關係,而這些過去傳統上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尊卑倫理關係,亦被重新檢視其正當性的基礎,例如過去重男輕女的父權倫理觀,從性別平權的角度而言,即被視為是不對的或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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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強調人權保障的民主國家,所謂支配服從的關係,很難不被檢視其正當性的基礎,如法國哲學家卡繆(Albert Camus) 所主張:「我反抗,故我們存在。」反抗即代表著一種新的存在抉擇,而不是默默地服從各種既存的倫理價值。要避免「邪惡的平庸」,端視我們是否能針對各種支配服從關係,進行思辨,若認為「邪惡」即須反抗,才有新的存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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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者,前揭米爾格蘭教授後來將其實驗結集成書,在名為《服從權威:有多少罪惡,假服從之名而行?》的書中,其指出服從的本質「在於一個人把自己視為他人期望的工具,因此不再認為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換言之,服從除不思辨自己的行為以外,更深沉的意涵在於規避自己的責任與自主性,而選擇追隨強人或威權,這或許是民主政治最大的敵人,即心理學家弗洛姆(Erich Fromm)所謂的「逃避自由」。民主社會肯定人民的獨立自主性,而將政治的正當性建立在人民的參與;若人民選擇不參與或規避責任而將權力集中於強人或獨裁者身上,從德國的威瑪民主共和退化成希特勒的納粹威權政體,即為歷史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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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爾格蘭教授的實驗雖然是在一九六○年代的美國,但在深受儒家文化影響且民主化仍未成熟的台灣,我們如何看待政治權威,服從或反抗仍不斷地考驗著我們所有的人,是選擇或逃避自由?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