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序
《智慧交通與智慧金融之法律治理》是基金會的第四本學術專論。這本專書的問世,不僅是許多學者專家的研究成果,也是基金會持續在人工智慧法律領域辛勤耕耘的印記。
本書係收錄本會2021年12月,分別在台北所舉行之智慧金融與在新竹所舉辦之國際學術研討會的論文,由於文章收集、整編等相關作業的時程較長,遲至今日才出版,深感抱歉;但我們依然排除萬難,將本書付梓。在這段時間裡,人工智慧科技持續進步,在交通、金融等方面都有新的應用,世界主要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企業或研究單位,對於人工智慧發展都抱持樂觀積極的態度;但是,與之相對應的法律問題,仍未能解決,當年研討會上,發表人論著所涉及的人工智慧法律議題,就算放在今日,仍具重要性。本會作為台灣人工智慧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之一,希望藉由學術專論叢書的持續出版,能夠促使台灣人工智慧法制的進步。
本書主題是「智慧交通」、「智慧金融」。當時的研討會,也是這二項主題,並獲得產官學界的高度關注。在臺北的智慧金融場次,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法務部前部長蔡清祥、內政部前部長徐國勇、前立法委員游毓蘭、臺灣金控暨臺灣銀行前董事長呂桔誠,以及高雄大學創校校長王仁宏;新竹的智慧交通場次,法務部前政務次長陳明堂、前立法委員高虹安、東海大學前校長王茂駿、中華智慧運輸協會前理事長施義芳,以及當時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的官員,與各地產業菁英、社會賢達參與,惠予鼓勵及支持。
本書收錄當時參與會議的十七篇論文(含翻譯文章),相信精彩可期。論文作者均是對於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有嫻熟掌握的學者專家,就相關人工智慧的發展脈動,提出值得省思檢討的人工智慧法律見解,以及立法或修法的意見。國際學者的部分,德國伍茲堡(Wurzburg)大學法學院Eric Hilgendorf教授發表鴻文<人工智慧與新行動性作為消費者保護的挑戰>(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陳俊榕副教授翻譯)介紹當時歐盟人工智慧法案及德國道路交通法的興革;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Ryan Calo教授<通勤到火星──對於Abraham及Rabin教授的回應>(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莊弘鈺副教授翻譯),探討自駕車法律的議題。
臺灣的學者專家(按文章順序),在智慧交通方面,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李建良思辨智慧駕駛的法律問題,並以此為基礎進而對人工智慧時代進行反思,十分發人省思。本人則撰文討論關於自駕車的倫理政策與法律規範,並倡議確立自駕車產業發展指引,以助相關產業發展;東海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范姜真媺提出個人資料保護,在自駕車等人工智慧應用上的重要性;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王紀軒副教授針對自駕車的發展,以及相對應的行政、刑事立法政策進行梳理;中興大學法律學系黃詩婷助理教授介紹美國加州的自駕車法規,討論自駕車事故的民事責任認定問題。
在智慧金融方面,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暨副校長王志誠、台灣金融研訓院助理研究員賴建宇共同以美國Ripple Labs案為例,探討虛擬資產的性質及投資風險;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楊岳平副教授以去中心化借貸為中心,討論中心化金融、智慧合約的金融監理問題;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徐珮菱副教授則是以數位人民幣為中心,討論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發展與監管的疑難;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志潔特聘教授與游彥城博士候選人共同以犯罪防制觀點,面對金融科技可能帶來的問題;實踐大學法律學系韓政道副教授則是由市場操縱、內線交易出發,討論人工智慧演算法的金融犯罪問題;前路特斯科技的游騰穎行銷總監,以實務觀點討論數位資產NTF的法律問題;本會秘書長朱宸佐律師則是研究DeFi借貸平台的監理制度。
作為公益性的基金會,一切運作均屬不易,感謝董事會的大力支持,讓執行團隊能無後顧之憂。於此,必須特別感謝董事長朱兆民,帶領本會持續前行,相信本會能夠持續發揮研究能量,為臺灣人工智慧法制建設作出貢獻。同時,感謝本會董事楊銀明、陳敏純、許宗賢、朱佑軒、李俊億、吳建慶、邱昌其、葉坤城、潘永豐,以及監察人陳照。本會的成長,有賴諸位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無私奉獻。此外,感謝本會業務執行團隊同仁的付出,以及社會各界對於本會的支持。本書得以順利出版,仰賴元照出版公司的協助。在此,本人致上由衷感激。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執行長
張麗卿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