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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

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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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4120975
胡修之,胡稹
釀出版
2025年6月12日
200.00  元
HK$ 170  






ISBN:9786264120975
  • 叢書系列:釀小說
  • 規格:平裝 / 386頁 / 17 x 23 x 1.97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釀小說


  • 文學小說 > 華文創作 > 小說











      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爆發,日本轟炸中國,阿繡家道中落,十五歲成了孤兒,十九歲起半工半讀。他性格耿直、天真,卻在險惡的社會中屢屢碰壁——舉發主任兒子偷竊反遭退學,為日本人做翻譯卻被陷害,赴日資工廠任職又因日本投降失業……幾經顛簸,他誤打誤撞進入報館,展開一段波濤洶湧的記者生涯。



      「『記者』兩字,要緊的是個『記』字。你只管記下來,不要改,不能添枝加葉,也不許胡編亂造,所貴者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阿繡寫罷工新聞被資方壓下;揭露教育局貪腐,卻被捲入權力鬥爭;知曉遭到欺侮的歌女上告不成,反被告汙衊;見到私生活奔放的女記者遭到公會處處刁難……他看盡人情冷暖,許多真相寫得出,卻發不得。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答案隨權力與利益而變,標準早已不再清晰。



      一九四九年,國共戰局逆轉,社會的遽然變動使阿繡失去了記者的職位,時代巨輪翻攪著每個人的命運。他在滾滾紅塵間浮沉,在漂泊不定的人生找尋最後的歸處……



      本書細緻描繪1949年前江南的社會風貌,透過阿繡的遭遇與轉變,反映動盪時代下人性的多面與命運的無常。



    本書特色



      本書描繪1949年前江南地區的社會實貌,細膩呈現人際關係中的真誠與虛偽、人性中的光明與陰暗,勾勒出一幅時代風俗的深刻圖景。透過主角阿繡的遭遇與思想轉變,揭示其命運起伏背後的社會根源,映照出亂世中個體與時代的激烈碰撞。


     









      以下這二十多萬字,純屬天下小事,瑣瑣碎碎,完全沒有必要去寫。然而我居然在從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八年近十四個年頭裡,先後寫了四遍,那是因為出於無奈。



      我出生於江蘇省無錫縣(今無錫市)一個破了產的有錢人家裡,這不由我自主選擇,但由此得以讀了點書。一九四六年九月,二十二歲,在無錫縣《江蘇民報》社當記者、編輯,尚能稱職。一九四九年四月中國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同年六月由好友中的中共黨員尚祖鈺、王祖瑩、楊錦釗三位先生引導,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華東軍區隨軍服務團南下福建,來到福州,分配在《福建日報》社,處理版面,駕輕就熟,工作也無隕越。當時的何若人社長、孫澤夫總編輯對我比較器重,讓我充任總編輯室祕書、夜班編輯等職務。開頭幾年,倒也一直平安無事。不料到一九五五年「肅反」運動時,一場橫禍從天而降。我以涉嫌參加中國國民黨中央調查統計局,得到一個「以歷史反革命論,不以歷史反革命對待」的審查結論。它的起因是,在「中統」無錫站的檔案裡,發現有一張我親筆填寫的履歷表。



      這張履歷表確實是我寫的,但那不是「中統」印發的表,而是我向文具店買來的。我姊夫王浩鏞確是「中統」分子。一九四五年抗戰勝利後,我失業,向姊夫求職。姊夫說:「好吧,拿個履歷表來,有機會我就把你推薦出去。」等了半個月,杳無回音,我就離開無錫,到上海等地自謀出路了,怎能想到十年後,中國共產黨會認認真真追究這一件當年漫不經心、信手揮筆的小事?



      《福建日報》似乎實踐了「不以歷史反革命對待」我的結論。一九五六年又提升我一級工資,使我逐漸放下心來,甚至故態復萌,狂妄自大。一九五七年春,福建省文聯刊物《園地》刊出一篇文章,抨擊當時甚囂塵上的「獎章愛情」,認為女性擇偶唯戰鬥英雄、勞動模範是崇的傾向是有害的。文章主張婚姻還是應該以愛情為基礎,而愛情則自古到今都是文藝作品的主題。此文刊出不久,《福建日報》在副刊版發表一篇題為〈不許寫愛情〉的文章,駁斥了「愛情是文藝作品的永恆主題」的資產階級文藝觀,作者署名為「一兵」。



      我既故態復萌,自然得意忘形,也不問問「一兵」是何許人也,管自寫了一篇小文逕寄往《園地》,請求惠於發表。我認為爭論雙方都有偏頗之失。如果真以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為重,那麼文藝作品就既可以以愛情為主題或題材,也可以以其他內容為主題或題材,〈不許寫愛情〉之說,未免強凶霸道了些;《園地》提出的「反對獎章愛情」說,則顯得有點不自量力。所謂獎章愛情是當代社會功利主義現象之一,源出於封建的門當戶對、門第閥閱觀念。其實,獲有英雄或模範獎章的男女,相互間可以產生愛情,也可以只產生仰慕、崇敬之心而不產生愛情,他人包括雙方父母在內,必須聽從本人自主,不宜橫加干涉。



      如果我謹慎一點,就近打聽到「一兵」就是我的頂頭上司何若人先生,我也就不會如此膽大妄為了。如果我地位再高一些,有上級打招呼,讓我知道偉大領袖毛澤東正在醞釀「陽謀」,「百家爭鳴」實際只有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兩「家」,我就更不會如此膽大妄為。然而實際生活裡沒有什麼「如果」。

      反右派鬥爭使我長了許多見識。《福建日報》人事科科長陶群女士指斥我是「當然右派」,讓我明白這實際上也就是對我曾經是「歷史反革命」的「再清算」;許多人口口聲聲「據實揭發」實際上是「耳提面命」,並無實事求是之心。牆倒眾人推。一堵牆轟然一聲土崩瓦解,眾人都出了力,怪不得任何一個人。但是最讓我窩著一肚子火的是鬥爭會上只許別人揭發批判,卻不准我辯解反駁。我有的唯一權利是低頭認錯,而別人的權利可以擴大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只要說你就必須聽,有沒有這回事你且不去管它。



      最後給我的處分是「撤銷職務,監督勞動」,月給生活費三十元。一九六二年起,我在福州造紙廠接受處分,其間經歷了「三面紅旗」、「三年困難」,又增加了很多閱歷。一九六五年起,我已經完全適應了體力勞動生活,於是想到,不讓我說,難道還不讓我躲在房子裡寫?我一定要把事實寫下來,以正視聽。福州造紙廠的寫作環境很好,有的是紙,也很安靜,同宿舍的工人從不過問我寫什麼。就這樣,用兩個月業餘時間,寫出了大約二十多萬字,成為了第一次稿。



      接著再說說為什麼要一寫再寫,乃至寫了四次。



      一九六六年,好鬥的毛澤東先生在同美帝國主義、蔣介石政權、國內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周邊國家的尼赫魯、蘇加諾(編按:又譯蘇卡諾)、赫魯曉夫(編按:又譯赫魯雪夫)之流不絕鬥爭之後,鬥無可鬥,就找中共黨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鬥。城門失火,總要殃及池魚。文化大革命一開始,我就「陪」了進去,戴紙糊高帽遊街,掛黑牌示眾,蹲「牛棚」,早請示,晚彙報,抄家。抄家中「紅衛兵」發現了我寫的第一次稿,當即沒收。工廠保衛科戴教超先生對它十分重視,加我一條新「罪」狀,說是「利用小說反黨」。我說:「您看仔細了,我反的是共產黨還是國民黨?」戴先生不答,但也不把稿底還給我。



      這一階段,其實忙忙碌碌的是各種各樣的「造反派」,我不忙,而且除「按需出演」外,連班都不必上,閒得慌。趁閒,我重寫了一遍,二十多萬字,成為第二稿。



      如此到一九六九年,「造反派」大聯合完畢,進入「清理階級隊伍」階段,首當其衝的,便是我們這號「黑九類」。事有湊巧,一九六八年夏天,正因為閒得發慌,我替福州火柴廠右派分子顏啟興先生介紹一位在紅旗閩劇團擔任化妝師的徐靜小姐做朋友,帶著曾被勞動教養的原福建省人民出版社編輯、著名極右派分子馮度先生一起,在原福州火柴廠副廠長黃護法先生家同徐小姐吃了晚飯。「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宴席上,右派分子共有六名。一九六九年四月馮先生被公安局傳訊,他扛不住,信口誣稱我是某一反革命集團重要頭目之一,曾在黃副廠長家中聚宴密謀,但他本人不瞭解詳情。公安局獲悉如獲至寶,一九六九年八月,筵上客被一網打盡。抄家時,我那第二稿再被沒收。



      在獄共二十一個月,脫了幾層皮,每根骨頭都經過仔細檢查後,查明福州市從來就沒有過這麼一個「反革命集團」,但也沒有宣告立即無罪釋放,而是由法官張澄溪先生判決管制我三年,發還原單位福州造紙廠執行。造紙廠叫我去劈木段,剝樹皮,以體現與監督勞動有別。這樣做對我的好處是,憑空增加「糧食定量」四斤,與獄囚糧定量比則增加了十斤,使我有節餘可供補貼正在發育長身體的兒女食用;另一個好處是加強了我自己的體格鍛鍊,翻弄幾十斤重的木段易如反掌。每天勞動八小時不變,業餘時間照寫第三稿也不變。



      一九七六年九月,毛澤東在「與人奮鬥,其樂無窮」中,繼他剪除掉的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等先生後壽終正寢。同月,他倚為心腹的王洪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俯首就擒,是為「四人幫」。出乎我意外的是,一九七七年清查「四人幫」運動又起,我被告知,因我涉嫌與「四人幫」有染,即日起隔離審查。審查我的仍然是戴教超先生等一夥人,也算是老熟人了,所以我問:「請教您,像我這麼種身處地獄十八層底層的人,是怎麼和貴為主席夫人的江青女士混到一起去的?」



      戴先生不愧是中共的「馴服工具」,他正色對我說:「這正是我們要調查清楚的嚴肅問題。黨的政策不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反戈一擊有功。」審查前,戴先生按程序從我家裡抄走了我寫的第三次稿。



      隔離審查歷時三個月無聊透頂。戴先生也很傷腦筋,做不出結論,只好叫我繼續劈木頭,剝樹皮。「兩個凡是」還是管用的,一切不變,我自然跟著一切不變。一九七八年,勞動之餘,我再寫了第四次稿。



      一九七九年一月,鄧小平、胡耀邦等先生主政,「一風吹」,我才知道我什麼分子也不是,而只是一個讀書讀傻了的書呆子。戴先生在我離開紙廠到新單位報到前,把歷次抄家時沒收的東西還給了我,道歉說:「時過十多年,交給法院、公安局的第一次稿、第二次稿都找不到了,幸虧第三次稿還在,請包涵。」我回答說:「一再添您麻煩,很對不住。其實您不必向我道歉,我手裡還有第四稿。丟掉的,丟掉算了。」於是熱烈握手,依依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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