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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下)(喬)(20版)

民事訴訟法(下)(喬)(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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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645107
喬律師
讀享數位
2025年7月01日
243.00  元
HK$ 206.55  






ISBN:9789574645107
  • 叢書系列:喬律師系列
  • 規格:平裝 / 816頁 / 17 x 23 x 3.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20版
  • 出版地:台灣
    喬律師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基礎教材











      ?本書導讀

      ?出題傾向



      ?傳統學說考題:以傳統學說及已經成熟的議題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共同訴訟之類型、當事人恆定、訴訟標的理論及既判力之差異、重複起訴禁止及一事不再理之適用、上訴不可分原則等。

      ?這類題目多屬定論,近年出現比例已大幅下降,考出來就等於在送分,是無論如何都要把握好的基本題哦!



      ?實務見解考題:以特定的實務見解或比較著重實務運作慣例的程序事項作為出題方向



      ?諸如:送達期間、上訴利益額之計算、判決確定時期之判斷等。

      ?這類題目出題老師已鎖定某特定實務見解,回答上自然以了解並記憶該實務意見為主,準備上只須熟悉法條、實務的運作慣例,並利用肯、否兩說並列的方式作答即可,不一定要引出特定的實務字號哦!



      ?邱派考題:以邱聯恭老師所創建的理論作為出題背景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在具體的事例中運用法尋求說、程序主體權、適時審判請求權、程序利益保護論等上位的法理基礎,甚至下位的訴訟標的相對論、爭點整理方法論等程序操作方式進行回答。

      ?困難在於:邱老師所建構起的理論具有一貫性的關係,如果沒有對各個法理基礎的內容及所對應的事例有充分的記憶及理解的話,常常會出現文不對題或語意空泛的回答。

      ?近年來關於「爭點整理」、「確定判決效力之擴張」、「判決效力擴張於繼受人之範圍」等考題都可認屬於此類。



      ?新議題考題:學者基於已經成熟的通說,進一步深入探討而衍生出之題目,多半與出題老師專精的領域有關



      ?例如:台大許士宦老師近來所著重的「確定判決(含既判力、執行力)效力之擴張」、「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繼受人之範圍」、「執行力客觀範圍之擴張」等議題。

      ?又如:政大姜世明老師所一向著重與證據領域有關之舉證責任減輕、證明妨礙、表見證明等原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運作;調解、仲裁等紛爭外解決程序之適用等。

      ?這些議題多半尚在發展中,所以出題重點會放在學理基礎觀念及老師獨門見解上。



      ?架構編排

      ?因應出題傾向,以「傳統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基礎骨幹

      ?並以專題等方式補充「新議題」

      ?在適當的範圍內,輔以或逕以「邱派理論」為論述



      ?體例設計

      ?程序定位  ?本章綱要  ?體系圖示

      ?專題研究  ?作者的話  ?觀念補給站

      ?隨文註釋  ?實務解析  ?範題精選

      ?模擬試題  ?邱說解析



      ?改版重點

      ?20版隆重獻聲──6大主題有聲導讀,讓你一飽耳福、民訴法喜充滿



      ?判決概說及種類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一

      ?確定判決之既判力二

      ?上訴程序概說及上訴不可分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一:程序轉換論

      ?民事訴訟法理基礎之實踐二:爭點整理方法論



      *實體書、有聲導讀一次滿足,即可升級為有聲書!

      *只在「新學林官網」獨家販售!



      ?新增113、114年度司律、法研所考題



    ?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0 訴訟程序五:判決階段



    section1 裁判通則



    壹、概論



    貳、判決



    一、判決之種類 10-5

    一終局判決與中間判決 10-5

    二全部判決與一部判決 10-8

    三本案判決與非本案判決 10-12

    四給付判決、形成判決、確認判決 10-13

    五捨棄、認諾判決 10-13

    六一造辯論判決 10-16

    七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10-18

    八定履行期間或分次履行之判決 10-29

    九情事變更之判決 10-30

    十對待給付判決 10-33

    (十一)裁判分割共有物之判決 10-38



    二、判決之成立 10-42

    一判決之時期 10-42

    二為判決之法院 10-42

    三判決之資料 10-43

    四判決書之製作 10-43



    三、判決之範圍 10-44

    一原則 10-44

    二例外 10-45



    四、判決之宣示及公告 10-47

    一意義 10-47

    二時期 10-48

    三方式 10-48

    四效力 10-48

    五判決正本之製作與送達 10-49



    五、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一:非判決與無效判決 10-49

    一非判決 10-50

    二無效判決 10-50



    六、判決之瑕疵及救濟之二:判決之更正與補充 10-52

    一判決之更正 10-52

    二判決之補充 10-54



    參、裁定



    一、種類 10-58



    二、程序 10-59



    三、宣示及送達 10-59

    一宣示 10-59

    二送達 10-59

    三效力 10-59



    四、救濟 10-59



    section2 裁判之確定



    壹、判決之確定



    一、意義 10-77



    二、時點 10-78

    一不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二得上訴之判決之確定時點 10-78



    三、確定證明書之付與 10-83



    貳、確定判決之效力



    一、羈束力 10-84

    一意義 10-84

    二效力 10-84



    二、形式上確定力 10-85

    一意義 10-85

    二效力 10-85



    三、實質上確定力(既判力) 10-86

    一意義 10-86

    二目的 10-87

    三根據(既判力之正當化根據) 10-87

    四性質 10-90

    五作用 10-90

    六範圍 10-96

    專題研究──「區分說」下,特定繼受人之三階段目的性限縮適用 10-124

    專題研究──「不區分說」下,確定判決效力擴張及於特定繼受人之判準 10-126

    專題研究──代位訴訟綜合說明 10-150



    四、執行力 10-157

    一意義 10-157

    二效力 10-157

    三範圍 10-157



    五、形成力 10-158

    一意義 10-158

    二效力 10-158

    三範圍 10-158



    六、附隨效力 10-159

    一意義 10-159

    二性質 10-159

    三類型 10-160

    四與固有效力(既判力)之區別 10-167



    七、外國確定裁判之效力 10-168

    專題研究──訴訟標的理論對訴訟程序之影響綜合研討 10-169

    專題研究──重複起訴禁止原則及判決遮斷效範圍之擴張與限縮 10-173



    Chapter11 訴訟程序六:訴之撤回、訴訟上和解



    壹、訴之撤回



    一、意義 11-6



    二、性質 11-6

    一屬與效性訴訟行為 11-6

    二屬原告處分權主義第三層面之內涵 11-6

    三屬判決外終結訴訟之方式 11-6



    三、程序事項 11-7

    一要件 11-7

    二程序 11-9



    四、效力 11-9

    一視同自始未起訴 11-9

    二再行起訴之禁止 11-10

    三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10

    四失其私法上效力 11-10



    貳、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11-11



    二、機能 11-11

    一解決紛爭 11-11

    二平衡當事人實體及程序利益 11-11

    三強化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11-11



    三、性質 11-14

    一學說爭論 11-14

    二區別實益 11-15



    四、要件 11-16

    一程序要件 11-16

    二實體要件 11-17



    五、程序 11-18

    一法院得隨時試行和解 11-18

    二得命當事人到場 11-18

    三須作成和解筆錄 11-18

    四法院和解方案之提出 11-19



    六、效力 11-21

    一和解不成立 11-21

    二和解成立 11-21



    七、救濟:繼續審判之請求 11-23

    一構造 11-23

    二原因(繼續審判事由) 11-25

    三程序 11-27

    四審理 11-27

    五其他救濟管道 11-28

    專題研究──訴訟上和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1-30



    Chapter12 救濟程序一:上訴及抗告程序



    section1 上訴程序總論



    壹、上訴程序概說



    一、意義 12-5



    二、性質 12-5

    一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2-5

    二判決瑕疵之原則救濟方式 12-5



    三、目的 12-6

    一謀裁判之正確性 12-6

    二使法律解釋統一 12-7

    三保障當事人審級利益 12-7



    四、要件 12-8

    一須由當事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8

    二須對下級審未確定之終局判決提起之(客體要件) 12-9

    三須具備上訴利益 12-9

    四須具備程式要件 12-13

    五須具備各審級之特殊上訴要件 12-14



    貳、上訴之效力



    一、移審效力 12-15



    二、阻斷判決確定效力 12-15



    三、附隨效力:上訴不可分原則 12-15

    一依據 12-17

    二要件 12-20

    三適用範圍 12-20



    section2 上訴程序各論



    壹、第二審程序



    一、構造 12-47

    一立法例 12-47

    二我國現制 12-49



    二、上訴要件 12-51

    一第二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52

    二第二審上訴之程式要件 12-55



    三、審理方式 12-57

    一上訴第二審之程序審查 12-57

    二第二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60

    三第二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61

    四第二審程序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12-61

    專題研究──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失權 12-68



    四、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12-77

    一第二審程序之訴之變更、追加 12-77

    二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12-79



    五、附帶上訴 12-82

    一意義 12-82

    二目的 12-82

    三性質 12-82

    四要件 12-83

    五效果 12-84



    六、準用第一審程序之規定 12-84



    七、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12-84

    一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84

    二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89



    貳、第三審程序



    一、構造 12-90

    一法律審之性質 12-90

    二事後審制之構造 12-90



    二、上訴要件 12-90

    一第三審上訴之客體要件 12-90

    二其上訴利益須逾一定數額 12-92

    三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 12-97

    四須表明上訴理由 12-102

    五須由律師強制代理訴訟 12-103



    三、審理方式 12-104

    一上訴第三審之程序審查 12-104

    二第三審程序之審理對象 12-106

    三第三審程序之言詞辯論階段 12-107



    四、準用第二審程序之規定 12-107



    五、第三審程序之終結 12-108

    一因判決(裁定)而終結 12-108

    二因判決以外之事由而終結 12-109



    section3 抗告程序



    一、性質 12-132

    一對裁定獨立聲明不服之程序 12-132

    二區分抗告及再抗告程序 12-132



    二、要件 12-134

    一須由受不利裁定之當事人或關係人提起之(主體要件) 12-134

    二須就得提起抗告之裁定提起之(客體要件) 12-134

    三須該裁定尚未確定 12-134

    四須具備程序要件 12-134

    專題研究──裁定之救濟方式 12-135



    三、效力 12-138

    一排除原裁定羈束力 12-138

    二移審效力 12-138

    三阻斷原裁定確定效力 12-138

    四無停止執行之效力 12-138



    四、審理方式 12-139

    一原法院或審判長之處理 12-139

    二抗告法院之處理 12-140



    五、再抗告程序 12-141

    一主體 12-141

    二客體 12-141

    三程序 12-141



    六、準用上訴審程序之規定 12-142

    專題研究──違式裁判之救濟 12-143



    Chapter13 救濟程序二:再審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壹、再審程序



    一、意義 13-6



    二、目的 13-6

    一突破法安定性之要求 13-6

    二修正判決瑕疵以維持公正 13-6



    三、性質 13-6

    一當事人處分權主義之展現 13-6

    二判決瑕疵之特殊救濟方式 13-7

    三原判決之廢棄及原程序之再開與續行 13-7



    四、程序構造 13-7

    一二階段訴訟構造 13-7

    二再審程序之訴訟標的 13-9



    五、再審要件(再審之訴之程序要件) 13-10

    一主體要件 13-10

    二客體要件 13-11

    三管轄法院 13-13

    四再審期間 13-16

    五程式要件 13-18



    六、再審事由(再審之訴之實體要件) 13-20

    一類型 13-20

    二再審補充性之限制 13-21

    三具體事由 13-22



    七、審判 13-32

    一再審之訴之審判 13-32

    二本案訴訟之審判 13-33



    八、效力 13-36

    一廢棄原確定判決效力 13-36

    二對第三人善意取得之權利無影響 13-36



    九、準再審 13-36



    貳、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一、意義 13-37



    二、目的 13-38

    一立法理由 13-38

    二法理基礎 13-39

    三適用範圍 13-40



    三、程序要件 13-42

    一主體要件 13-42

    二客體要件 13-43

    三管轄法院 13-44



    四、審判 13-45

    一撤銷之訴無理由 13-45

    二撤銷之訴有理由 13-45

    三判決效力 13-45



    五、與再審程序之異同 13-46

    一程序上準用再審之規定 13-46

    二概念區分 13-46



    六、制度疑義 13-47

    一立法目的之疑義 13-48

    二判決效力之疑義 13-48

    三制度操作之疑義 13-48



    Chapter14 特殊訴訟程序: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壹、調解程序



    一、意義 14-8



    二、性質 14-8

    一屬非訟程序 14-8

    二屬訴訟外紛爭解決程序 14-8



    三、法理基礎 14-9

    一紛爭類型審理必要論之精緻化 14-9

    二司法民主化之前進 14-10

    三程序選擇權法理之確認 14-10

    四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之實踐 14-10

    五非訟化現象之助長 14-11

    六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落實 14-13



    四、類型 14-14

    一強制調解事件 14-14

    二任意調解事件 14-20

    三不經調解事件 14-20



    五、程序開始 14-21

    一調解之聲請 14-21

    二訴訟中移付調解 14-22



    六、程序進行 14-23

    一實施調解前之調查 14-23

    二調解委員之選任 14-23

    三調解程序之進行 14-25

    四調解事項之處置 14-26



    七、程序終結 14-30

    一調解成立 14-30

    二調解不成立 14-31

    三調解聲請之撤回 14-33



    八、救濟: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14-33

    一構造 14-33

    二原因(提起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事由) 14-35

    三程序 14-36

    四效力 14-36

    專題研究──調解程序之綜合說明 14-37



    貳、簡易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38



    二、法理基礎 14-38

    一武器平等原則之落實 14-39

    二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強調 14-39

    三公正程序請求權之保障 14-39

    四程序利益保護原則之追求 14-39

    五非訟化審理之需求 14-40

    六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 14-40

    七程序選擇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之法理認知 14-40



    三、構造 14-40

    一簡易程序之審級制度 14-40

    二簡易程序適用之性質 14-41



    四、適用範圍 14-41

    一依訴訟標的之金額及價額定之者 14-41

    二依事件性質定之者 14-42

    三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44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45

    一簡易程序之進行 14-45

    二簡易程序之轉換 14-48

    三簡易程序之判決 14-50

    四簡易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51

    五簡易程序之再審程序 14-55



    六、程序誤用之處理 14-55

    一處理原則:程序法理轉換論 14-55

    二通常事件誤用簡易訴訟程序(誤通常為簡易) 14-56

    三簡易事件誤用通常訴訟程序(誤簡易為通常) 14-57



    參、小額訴訟程序



    一、立法意旨 14-59



    二、法理基礎 14-59

    一當事人程序權保障法理之拓深 14-59

    二費用相當性原則之實踐 14-60



    三、構造 14-60

    一小額程序之審級制度 14-60

    二小額程序之立法必要性 14-60



    四、適用範圍 14-61

    一依訴訟標的價額定之者 14-61

    二依當事人合意適用之者 14-61



    五、特殊程序規定 14-62

    一小額程序之進行 14-62

    二小額程序之轉換 14-67

    三小額程序之判決 14-68

    四小額程序之上訴及抗告程序 14-69

    五小額程序之再審程序 14-71

    專題研究──簡易程序、小額程序之綜合說明 14-72



    Chapter15 特殊非訟程序:督促、保全、公示催告程序



    壹、督促程序



    一、意義 15-9



    二、性質 15-9



    三、要件 15-11

    一須以給付金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 15-11

    二實體上須聲請人無先為給付之義務 15-11

    三程序上須該支付命令之送達非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 15-11



    四、聲請程序 15-11

    一管轄法院 15-11

    二聲請程式 15-12

    三一般訴訟要件之具備 15-12



    五、審理程序 15-13

    一行書面審理 15-13

    二認聲請不合法或無理由以裁定駁回 15-13

    三認聲請有理由即發支付命令 15-13



    六、送達程序 15-14



    七、異議程序 15-14

    一程式 15-15

    二效力 15-15



    八、救濟程序 15-19

    一就誤發確定證明書之救濟 15-19

    二未於期間內異議之救濟 15-19

    專題研究──債權人於訴訟上代位權之行使範圍 15-23

    專題研究──督促程序之綜合說明 15-27



    貳、保全程序



    一、概說 15-28

    一意義 15-28

    二性質 15-28



    二、假扣押程序 15-31

    一意義 15-31

    二要件 15-33

    三程序 15-34

    四審理 15-38

    五救濟 15-39

    專題研究──假扣押程序之綜合說明 15-47



    三、假處分程序 15-48

    一意義 15-48

    二要件 15-48

    三特殊規定 15-49



    四、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程序 15-50

    一意義 15-50

    二要件 15-54

    三程序 15-56

    四審理 15-56

    五救濟 15-59

    專題研究──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之綜合說明 15-62



    五、自助行為之保全程序 15-63

    一意義 15-63

    二要件 15-63

    三程序 15-64

    四審理 15-64

    五救濟 15-65



    參、公示催告程序



    一、概說 15-66

    一意義 15-66

    二性質 15-66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15-67

    一意義 15-67

    二聲請 15-67

    三裁定 15-67

    四公示催告階段 15-68

    五除權判決階段 15-6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15-72

    一意義 15-72

    二聲請 15-73

    三裁定 15-73

    四公示催告階段 15-74

    五除權判決階段 15-75

    六宣告無記名證券無效之特別規定 15-76

    專題研究──公示催告程序之綜合說明 15-77



    附錄一 新民事訴訟理論之集成精要──以邱聯恭老師之學說為基礎



    壹、基礎理論



    一、民事訴訟制度設計運作之目的論及基本要求 A-7

    一實體利益�程序利益之概念 A-7

    二因平衡考量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法尋求說」及「信賴」 A-8

    三因保障實體利益�程序利益所生「發現真實」�「促進訴訟」之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A-11

    四防止發生突襲性裁判之要求 A-15

    五其他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要求 A-18



    二、當事人於訴訟制度上所具之基本權利 A-20

    一程序主體權�當事者權�聽審請求權 A-20

    二程序保障論 A-23

    三程序處分權�程序選擇權 A-27

    四適時審判請求權 A-31

    五公正程序請求權 A-38



    貳、具體運用



    一、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協同主義) A-41

    一處分權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功能 A-41

    二辯論主義(協同主義)之法理根據及內涵調整 A-43



    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7

    一訴訟標的相對論 A-47

    二訴訟上請求之特定 A-49



    三、法院心證公開及闡明義務之行使 A-53

    一心證公開之態樣及功能 A-54

    二闡明義務具體行使之方式 A-55



    四、以兼具訴訟法屬性之行為責任說為舉證責任之分配 A-60

    一本法所定舉證責任之性質 A-60

    二行為責任說下舉證責任之分配標準 A-60



    五、爭點整理方法論 A-64

    一爭點整理之意義 A-64

    二爭點整理之目的 A-64

    三爭點整理之法理基礎 A-65

    四爭點整理之方法 A-66

    五爭點整理之程序 A-80

    六爭點整理之效果 A-82

    七爭點整理之綜合圖示 A-85

    專題研究──爭點整理方法之具體說明 A-86



    附錄二 綜合模擬試題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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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版序



      本書自2004年出版以來,迄今已逾20年,民事訴訟法不知道改了幾次,當年出生的小孩也已經讀大學了,承蒙各位不棄,本書也噹噹噹的來到了20版(灑花)。



      本次修正,除了增添了迄2025年3月之學說論述、國家考試及研究所考試試題,並且修正、調整了一些瑣碎過時的部分外,最大的變革是筆者決定另外以有聲的方式,就本書中的一些重要議題作解說,幫助各位同學可以更快的理解民事訴訟法上一些基本概念,也因為是初次嘗試,所以我們先簡單在上、下冊各挑幾個主題進行,之後若有必要再作篇幅及深度的延伸及優化,請舊雨新知不吝賜教。



      20年倏忽即逝,筆者也從青年變成不折不扣的中年人(嘆),不過心中仍然懷有夢想與熱情,希望藉由這兩本小書的改版,帶來一點新氣象及新活力,能夠再提供給有需要的同學些微的助益,讓我們都能繼續朝著目標努力前進,在人生下一個階段遇見更好的自己。


    喬律師

    2025.04於臺北




    其 他 著 作
    1. 民事訴訟法(上)(喬)(20版)
    2. 喬律師的民訴選擇題(7版)
    3. 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10版)
    4. 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10版)
    5. 家事事件法焦點掃描(8版)
    6. 民事訴訟法(下)(喬)(19版)
    7. 民事訴訟法(下)(喬)(19版)
    8. 民事訴訟法(上)(喬)(19版)
    9. 喬律師的民事訴訟法解題書(9版)
    10. 喬律師的強制執行法(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