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序
  公司法制的演進可以相當緩慢。舉例而言,企業併購法於91年施行後,開啟了我國現金逐出併購的新時代,但對於此一極具爭議之併購作法,司法實務上一直到107年11月30日作成之司法院釋字第770號解釋才提出明確警示,隨之而來的企業併購法修法則到111年6月15日才修正公布。這樣的緩慢演進,不僅讓我們反省商業爭議進入司法的大門是否真正敞開,同時也應讓我們對於修法困難的癥結再三推敲。
  但公司法制的變化有時候也可以非常快速。本書第三版出版時,序言中特別指出,關於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的裁判解任已卸任董事的爭議,最高法院大法庭尚未作成裁定,提醒讀者注意後續發展。僅僅一年之內,不僅大法庭已經做出裁定,且行政院也已送出本法之修正草案,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114年7月16日公布。這樣的快速變化,不僅提醒我們與時俱進的重要,同時也應讓我們省思法律解釋方法下所存在之不同見解的得失。
  本書的改版,呼應與時俱進的需求,同時希望有效整合。例如前段提及之問題的大法庭裁定作成後,過去的實務不同見解即無再予長篇詳述的必要。又如,最高法院對於商業判斷法則的明確態度出爐後,對於此一議題的介紹,除了附加最高法院的最新見解,也對於前後說明加以統整修刪。
  改版的內容,除了與時俱進之外,對於過去提出的批判的持續堅持,甚至深化論述、加大力道,也一樣重要。希望一版接著一版,提出更多的討論,影響更多的人。
邵慶平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