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享有盛譽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先生於2008年,正值事業名聲如日中天之際宣佈退休,表示「自己人生的時間賣給客人很多年了,是時候把時間留給自己,不賣時間啦,自用啦」(港大法律學院校友訪談紀錄)。陳志海在時間「自用」的退休期間,無一日不勤於梳理整理多年的讀史筆記,發奮著述,2013年出版All Kinds of Everything: From Chinese Civilization to World History、《古今中外:從中華文明看世界》二書,前者偏重講世界歷史,後者偏重講中華王朝歷史,皇皇巨著(二書共約七百多頁)令人有「驚艷」之感。當時史懷德在《信報財經月刊》發表〈以批判思維挖掘歷史真相〉的評論,說陳志海之《古今中外》是他歷年看過後「最為震撼」之書。《南華早報》的Alex Lo在專欄中指出,陳志海所寫的通史是從一個中國人的角度著墨,卻具有全球的視野。並說,講世界史的書甚多,但作者的書寫卻是獨一無二的,他認為作者之書是年輕人必須裝備自己的歷史知識。Alex Lo說陳志海不止是一位香港資深大律師,也是一位傑出的歷史學者。香港嶺南大學推崇陳志海在法律學界及法律教育的貢獻外,更推崇他對「通識」教育的貢獻,認為陳志海的歷史書寫,是「一份超乎自身專業的人文關懷,也是博雅教育、博雅思維的精神所在」。嶺南大學繼香港大學與香港中文大學分別於2004年、2013年頒授陳志海榮譽院士銜,於2016年頒授他「榮譽法學博士」學位。陳志海大律師說,他希望所寫的歷史可以增加國人的通識,亦即歷史的通識。他認為一國之民不能無國民教育,而國民教育重中之重是歷史教育,歷史教育之根本精神是要尋求歷史之真相。而歷史真相的書寫,則必不可先有「立場」(並作「結論」),再找「理據」,必須「擺事實,講道理」,進言之,「不是只擺自己所知的事實和講自己的道理,而是要聆聽和了解對方所擺的事實和講的道理,先在事實上尋求最大的共識,才在道理上可以有相悅相解的可能。」志海一生為「正義」、「公道」辯護、守護,他最反對的就是國與國間,以強凌弱的「史學霸權」,但他還揭示那些拒絕理解對方,自以為是的「智(知)識上的義和團」,他深信歷史教育必須要「知己」,也要「知彼」,這樣國家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國與國之間才有和平共存的機會與希望。志海之著書,旨在鼓吹「擺事實,講道理」的理性為本的「訴訟式」的歷史教育。他深信這是歷史「有用」之所在。他說,「歷史不單止要懂,還要通。讀懂後希望在多元史觀之下『通古今之變』。」通了,才可以把歷史作為「生命導師」,「以史為鏡」和「可以知興替」,這是大律師陳志海的史識和史觀。
II.
今夏,陳志海先生專郵送來《談古論今:從中華王朝看世界》厚厚的打字書稿,問我可否為此書作序。
這書稿是All Kinds of Everything: From Chinese Civilization to World History的中譯本。作者還在中譯本上作了相當多的修訂與刪補。《談古論今》中譯本的譯者是陳志海亦友亦徒的姚嘉棟律師。難得的是,嘉棟的譯筆,不止清通,還保有陳志海原有英文的文采,我看完書稿中的〈人人當自強〉及〈作者序〉,便無所猶豫覆電志海,樂予為他新書作序。
2004年,在我擔任中大校長期間,中大成功爭取到創辦法律學院。這是中大立校四十年以來的宿願。中大亦成為一間完整的綜合型研究大學。令我最感喜悅的是,在第一時間,我收到一筆五百萬元支持創辦法律學院的個人捐款。捐款人是港大出身的資深大律師陳志海先生。港大支持中大,何解?當時陳志海對傳媒說:「九七後的香港,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有西方普通法的法治,行使在中國的土地上……要靠高質素的法律人才,捐錢給法律學院是很好的投資。」之後,陳志海又「忍痛」捐了一千萬元(他畢竟不是大有錢之人),在港大的法律學院設立了一個“Human Rights & Responsibilities”(人權與責任)明德教授的教席,他希望在人權與責任之間達到適當的平衡。陳志海這個法律人,深以為「正義」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必要之義,而「法治」則是伸張保障「正義」的不二之門。志海說:「我的『中國夢』是一個『法治夢』」(見港大法律學院校友訪談)。二十年來,我與志海成為相知相悅的朋友,也讓我認識這位香港成長、香港發跡的殖民地的法律精英是一位不會「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而是會有「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態度的「知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