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增訂版序
法律發展與時俱進,隨著社會變遷,新的案例層出不窮,對法律制度,是新的考驗,也是法學發展的新契機。
侵權行為法保護被害人的權益,也維護一般人的活動自由,其界線劃定,充滿政策選擇,需要法官的智慧。近年來新興議題繁多,法院做出許多具有重要意義的判決,影響侵權行為法的發展。因此本書增訂版,除刪除第13章「結論」,以節省編幅外,增加的重要議題如下:
1.身體權與健康權:從客觀上人格權走向主觀的人格權
2.驚嚇損害(Schockschaden)的賠償
3.對隱私的合理期待
4.環境權的私權化屬相對權
5.人格權財產性質的損害賠償方法
6.成年受監護宣告之監護人,其監護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
7.二重買賣之侵權責任
8.限制純粹經濟上損失賠償之政策理由
9.純粹經濟上損失的國家賠償責任
10.需費過鉅構成回復原狀顯有重大困難之判斷標準
11.依民法第196條規定請求賠償之價額計算式
12.名譽權被侵害時,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
13.法人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14.故意行為之加害人,得否主張被害人與有過失
15.未成年子女是否承擔其法定代理人之與有過失
16.債權人對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免除部分債務之效力
17.法人自己侵權責任之組織義務的內涵
18.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之僱用人連帶賠償責任
19.消保法第7條之請求權人
20.判斷商品或服務安全性欠缺之消費者的合理期待
21.八仙樂園塵爆燒傷事件之服務無過失責任
那一天,在卸下所有行政工作後,忙完父親的後事,在夜幕即將低垂的時刻,我將老家的門鎖上,家中再無一人,有如鎖上我父親的一生,從此告別,從此離家。屋前這條名為「中路」的小巷子,兒時是繁華的、人來人往的村落重要道路,故有其名。如今經常空無一人,僅剩遠處的路燈微光,悼念著世代變遷。
那一天,轉頭離去時,宛如在黃昏暮色中,沿著鄉間小路,走向蒼茫的樹林之間。過往一切,如千里之遙,與當下一刀切斷;往前望去,一切皆空。恍惚之間,突然感覺,我還未忘記前人,但自己卻已被萬物所遺忘。
在過去與當下之間,要繼續前行,需要一點勇氣,才能找到正確的道路。我迷路了,但終究要找到回家的路。
記於2023年6月11日
鄉下的祖厝不久將被拆除,重建高樓。兒時的回憶僅能存在心中,再沒有可供憑弔的三合院與土瓦屋。隨之而去的,還有舊時常伴生活的同宗親族,各自移往遙遠的新天地。四十年前族人一起集合於清明掃墓的習俗,早已成了一種典故。如今,飄散已成定局。社會變遷,在我們的時代裡運轉,能擁有的與留下的,終究只剩孑然一身,悵然與孤寂。宿命,無法更改。我只能暫時逃避於寫作之中,但無法確知,距離孤寂還有多遠。
陳聰富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