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從他屢次辦案,都無意中(難道是有意的嗎?)遇見涉及政治人物或國家機器犯罪、動輒動搖國本的大案子來看,我能想起來這樣的偵探,恐怕也只有英國大作家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 1874~1936)筆下《知道太多的人》(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 1922)的洪恩.費雪(Horne Fisher)。洪恩.費雪無心遇見的案子也每次都牽涉到權力人物或國家機密,而機密底下掩蓋的通常不是國家利益,而是赤裸裸的個人權位與私慾。只是費雪絕不是個我想比擬的好例子,因為在小說的結局裡,這位「知道太多的人」的下場顯然是悲劇性的,我可不希望我的老同學像他一樣。
但科技是否來自人性,有些推理小說家是不無疑問的,他們反而更相信「犯罪來自人性」,也因此要找出犯罪真相,反倒非得從人性下手不可。譬如美國推理小說家范達因(S. S. Van Dine, 1888~1939)筆下的神探凡斯(Philo Vance),他同時是位藝評家與藝術鑑賞家,他就說,一位藝術家的畫作就算沒有署名,在受過訓練的鑑賞家眼裡,處處充滿創作者的風格與痕跡,無從錯認;同樣的,一位犯罪者在他犯下的案件裡,也會處處留下他獨特的「創作痕跡」,眼光銳利的偵探是不會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