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燈光是最有效率的警察。」(Sunlight is said to be the best of disinfectants, electric light the most efficient policeman)這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白蘭代斯(Louis D. Brandeis, 1856-1941)在1914年留下的名言,意思是說,把市場上重要的資訊,誠實的攤在陽光和燈光下,許多違法亂紀的事情就無所遁形,所發揮的嚇阻作用,可以讓證券市場免於腐化。
白蘭代斯是美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 1882-1945)倚重的策士。1930年代,羅斯福根據白蘭代斯倡議的「公開原則」,制定了影響深遠的證券法律。我們的證交法,規定上市、上櫃公司,每三個月必須公布一次財務報告,也是基於同樣的原則。
本書談的重點就是財務報告的相關問題。作者陳伯松以多年的實務觀察經驗,讓你看到企業如何藉「資本經營」玩花樣;如何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應收帳款」和「存貨」的科目上大動手腳;如何在公司虧大錢,或更換CEO,抑或合併的時候,讓財報「洗大澡」(take a big bath),藉機沖掉不見天日的「污垢」,使秀出來的財報脫胎換骨,耳目一新,儘管公司的財務狀況一點都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