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徹斯特大學英文系教授,英國國家學術學院院士。近期著作包括 Holy Terror (2005)、The English Novel: An Introduction (2004)、After Theory (2003)、Sweet Violence: The Idea of the Tragic (2002)、The Idea of Culture (2000)、The Illusions of Postmodernism (1996)、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1996; 1983) 等。
「生命的意義」是個既迷人但又令人困惑的問題,古往今來的智者、聖人、哲學家貢獻不少他們的智慧,就連文學家、藝術家往往也在他們的作品裡傳達出他們對生命意義的思考。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曾說,人是一種會發問「為什麼是存有而非空無」的特殊存有者,他稱人為「在此存有」。海德格的這種論述顯然只有少數學院哲學家才聽得懂他在說什麼。但是,如果說人是尋求「生命的意義」的存有者,可能連哲學門外漢都可以了然於心。伊格頓(Terry Eagleton, 1943- )是英國當代著名的文學理論家和批評家,這本《生命的意義是爵士樂團》(The Meaning of Life)並無成一家之言的企圖,因此只在一般哲學史的知識上論述而沒提出自己獨特的觀點,有的話只是作者的分析和闡述能力,尤其是扣緊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的差異特質來論述生命的意義。本書沒有一般哲學書的晦澀難懂,作者很明顯也沒打算將本書寫成嚴格的哲學書。本書從第一章到第四章有很清楚的邏輯性鋪陳,前後環環相扣、層層剖析,可說是一氣呵成,最後將生命的意義歸結為「愛與幸福」的追求。
伊格頓曾獲劍橋三一學院的文學碩士、哲學博士,他曾擔任過牛津大學英國文學教授(1992-2001),也擔任曼徹斯特大學英國文學教授至二○○八年,並在該大學退休,二○○八年十月起被聘任為蘭卡斯特大學英文與創作學系英國文學講座教授。在劍橋讀書時,伊格頓是左翼文學批評家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的學生,他研究十九和二十世紀的文學,後來主要研究七○年代學院馬克思主義,他的《文學理論》(Literary Theory, 1983)一書,是獻給威廉斯的。在一九六○年代期間,伊格頓曾加入左翼的天主教團體斯朗特(Slant)(*),寫了一些神學文章和《朝向新左派神學》(Towards a New Left Theology)一書,他對神學和心理分析理論特別有興趣。近年來他又回到劍橋大學時期,致力於傳統文學理論與文化研究的再整合。
在第四章〈人生是操之在己的嗎?〉中,伊格頓終於提出他所認為的生命意義的答案:愛與幸福。這生命意義的雙翼正是西方文化的兩個重要生命價值所在,並且是兩千多年來人們(不只是哲學家)的所思所想。希臘人(尤其是亞里斯多德)認為幸福是與德性的實踐息息相關的,而德性主要是一種社會行為,不是某種私人、內在的滿足,這也是為何亞里斯多德將倫理學與政治學緊密相連的理由,良善美好的生活需要一種良善的政治體制。而愛更是希臘人和希伯來人的重要關懷主題,希臘人精於探討作為 eros 的愛和 philia 的愛,而耶穌和神的 agape 的愛卻是充滿在《聖經》之中。希臘文化和希伯來文化在差異中有著水乳交融的同化,西方人的倫理道德從來和他們的信仰是不可分割的。這讓伊格頓可以這樣說:「生命的意義並不是一個問題的解答,而是『以某種方式活著』的問題。它不是形上的,而是倫理道德的。它並不是可以從生命切割下來的某個東西,而是讓生命更值得活的東西,詳言之,某種生命的品質、深度、豐饒、強度。因此,生命的意義是以某種方式呈現的生命本身。」
本文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教授
前言
魯莽到會寫這種書的人,最好是準備好收到一大袋寫滿複雜神祕符號的信件。「生命的意義」這種主題只適合瘋子或喜劇演員,我希望我比較像後者而不是前者。對於這種崇高的主題,我盡量表面上輕鬆淺白,內心嚴肅。但是跟學術界的精深相比,這本書還是做得太過頭、太可笑了。好幾年前,當我還在劍橋讀書時,有本博士論文曾讓我眼睛一亮,叫做《跳蚤陰道系統的一些方面》(**Some Aspects of the Vaginal System of the Flea**)。大家可能認為這些近視進士做這種題目可能會太吃力了點,不過這卻大大表現了我從來都沒學會過的謙遜。至少我還能說,在所有談生命的意義的書中,我寫的是少數幾本不會重講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與計程車司機的故事的書。
特別感謝鄧恩(Joseph Dunne)讀了本書的手稿,給了一些珍貴的批評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