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提到,在某種程度上分析攝影事實上是種包裹著奇幻糖衣的惡夢,因此它足以令人感到迷醉與嚮往。比喻為惡夢,是因之於一個攝影者,認為攝影本身便能言傳,但解析與觀看的方式卻會因觀者而異,這與每位觀者不同的記憶(The Past Perfect)相關。如從不同的角度觀看,攝影即是一種模糊的圖像,猶如霧中的風景一般。
視聽傳播學系(廣播電視電影系前身)電視組畢業,英國國立布里斯托大學藝術碩士(電影及電視製作) MA of Arts (Film and Television Production), University of Bristol, United Kingdom 2000,目前為雪梨科技大學(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UTS)藝術與人文社會學院(Faculty of Arts and Social Science-FASS)創作藝術博士(Doctor of Creative Arts)候選人,攻讀攝影美學中關於決定性瞬間的論述。目前是藝術家雜誌與藝術收藏+設計雜誌駐雪梨特約記者、JM朱銘美術館季刊駐雪梨特約記者、元智大學藝術創意與發展學系兼任講師。
在某種程度上,對於我而言,分析攝影事實上是一種惡夢,只是這個惡夢往往也包裹著奇幻的糖衣,因此它足以令人感到迷醉,它足以令人心嚮往之。之所以說解析攝影是一種惡夢,那是因為之於一個攝影者而言,我相信攝影的本身便能言傳,但是解析與觀看的路徑卻會因觀者而異,這與每個觀者不同的記憶(The Past Perfect)相關,在拙作《冷靜的暗房》裡,我開始了解析攝影的旅途,這的確是一條很漫長的路程,在《冷靜的暗房》的階段裡,我的旅行是一種比較全面的方式,它或許是一路大道,之後在《灰色的隱喻》裡我的旅行轉向了一種小徑,在這「霧中的風景」裡,我則試圖以一種更精微的方式切入,然而在這裡我所指稱的精微實際上仍建築於全面的基礎上,只是它的發展面向更為集中。由於我相信攝影的多重意義無法藉由某種分析而明朗,儘管那種分析或許是一種從雲間探出的陽光,但是這道陽光卻也未必可以剷盡蒼茫,解析與真實之間實際上並無任何承諾的關係,而且最為弔詭的是,到底有沒有必要將蒼茫除盡,這才是所有問題與癥結的所在,我們若按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語彙去切入,則攝影之所以動人是因為它所具備的創傷(trauma),當創傷繼續蔓延時,攝影的魔力便依舊存在。因此,我並不熱衷於解析,但是基於學術上的必要,解析成為一種不得不的必然,同時,詭異的是,所有的問題都是一種哲學問題,而解析到了最後必然也會成為一種形而上的探究,即使「簡單」如男女問題(當然,這問題簡單與否很難定義),到了最後可能也是一種形而上的解釋多過於實質上的探討,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