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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不動產經紀人試題彙編及解析

歷屆不動產經紀人試題彙編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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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8630420
趙元瑞
宏典文化
2010年10月01日
217.00  元
HK$ 195.3  






* 規格:平裝 / 488頁 / 17.0*23.0 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尚未分類 ]








@1. 本書係依據歷屆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應試科目依序解答,考生得以清楚掌握歷次考題動態,鑑古知今。

  2. 各試題均附法條,可對照演練,建立正確觀念,輕鬆獲取高分,自非難事,勝券必定在握。

  3. 條理清晰,循序漸進,誘發讀者思路清晰,得以輕鬆應答無礙。

  4. 偶有計算題,亦檢附計算公式及條文,計算演練應付自如。

  5. 已依據最新修法內容適時加註記號,考生得以掌握最新考試法規動態。


@篇 歷屆試題及參考解答
九十年第一次特考試題
九十年第二次特考試題
九十一年普考試題
九十二年特考試題
九十二年普考試題
九十三年普考試題
九十四年普考試題
九十五年普考試題
九十六年第一次普考試題
九十六年第二次普考試題
九十七年第一次普考試題
九十七年第二次普考試題
九十八年普考試題

第二篇 歷屆試題解答-選擇題部分
九十年第一次特考試題解答
九十年第二次特考試題解答
九十二年特考試題解答
九十五年普考試題解答
九十六年第一次普考試題解答
九十六年第二次普考試題解答
九十七年第一次普考試題解答
九十七年第二次普考試題解答
九十八年普考試題解答



  「謹將此書獻給:勞苦功高且有養育之恩的雙親,親愛的老婆與兩個寶貝兒子及經常多予協助之姊、妹、弟及姊夫與妹夫」。

  此試題彙編與解析係筆者繼「不動經紀相關法規概要」後,再次投入相當心血之著作,雖稱不上為嘔心瀝血之作,然卻可稱為焚膏繼晷之作。其原因無他,乃筆者於多年前即因學員提出要求,提供蒐錄完整歷屆之考題給學員們演練使用;然卻因筆者對己要求自律不嚴,故延宕迄今;今因再次受楊理事長及多位學員等請託,方決心撥冗書寫,筆者利用每天清晨三點半左右起床即撰寫此試題彙編與解析,期間共約歷經三個多月的時間,其中歷經搬家、事務所搬遷及兩位寶貝兒子罹患腸病毒無法就學等時間上之耽擱,方完成此試題彙編與解析,其中的甘苦可謂備極艱辛;然筆者冀有助於應試者應試順利且如願考取。

  本試題彙編與解析係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裡『不動產經紀人』類科之歷屆試題所編印,並僅就專業科目部分收編(共同科目國文與已廢考之憲法除外,因國文僅佔總分的10%,並非決勝點,其他專業科目則佔總分的90%),希有助於應試者應試的準備;而本類科考試係民國八十八年方列入專技人員考試項目(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係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經總統公布),同時為利於應試者之參考,且考選部針對選擇題試題亦置有題庫,筆者亦將已廢考之特考試題一併置入本試題彙編中以求其完整,堪稱目前坊間收錄最完整之歷屆考題。為求試題之完整性及考量部分試題年份較為久遠且修法頗鉅等因素下,筆者已將八十八年及八十九年(特考及普考)考試試題及解析改以光碟方式呈現,以求應試人閱讀書籍之便利性及減低買書之開支,請應試人諒察。

  本項類科考試係自民國八十八年專技特(普)考中第一次新增列考(特考係符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從事兩年之不動產經紀業從業人員,已於九十二年廢考,且普考僅九十年未舉辦普通考試外,餘均每年舉辦或曾每年辦理兩次),而特考應試科目「不動產相關稅法概要」及「不動產相關法規概要」,於普考科目則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一科;惟特考則無「不動產估價概要」應試科目,故題型略有不同,請應試者明察。

  另部分試題倘因修法之故,致產生該題已無正確之解答亦或已無適用之法條等情況,故筆者均已於該題號(或小題)前方以※號標明;倘因修法之故,已適用新法之處,筆者則另以◎號標明;倘因無正確答案,筆者則另以#號標明,宜請應試者留意;而選擇題試題解答除均採用考選部所公布之答案外,倘該試題並無正確答案則以#表示,倘該試題題意不清或誤植兩個以上適合答案致發生有兩個以上答案情況時,則以○號標明且兩個以上答案均表示;而考選部原先所公布之答案除仍保留外,目前正確之答案亦改為正確解答且於原答案後方以( 及X)加註表示(原則上本類科考試,選擇題試題均為40題選擇題題型,且採單選題,四選一,不倒扣,每題1.25分計分);另利於應試者演練及參考或尋找法條強化基礎與加深印象,筆者已於該試題後方以解析方式加註參考法條或相關說明(例如﹝民法第幾條參照即以民法§參照﹞表示);至於申論題部分雖考選部向來均未提供參考解答(因申論題著重於思考、融會貫通、演練與及計算過程及抒發己見等之故),惟筆者仍以「擬答」方式供應試者作為參考及思考方向,其目的係引導應試者進行思考及發揮所學(並非要應試者需依照擬答一字不漏參考後據以背誦或作答),希有助於應試者多元思考及指引解答作答的正確方向,同時亦請應試者斟酌實際應試時間內(每科各九十分鐘)作答之際擬書寫內容兼顧之必要。

  最後並再次提醒應試者歷屆試題均有其代表性,故加強演練歷屆試題可收臨場感之效果及鑑古知今外,亦可再次驗證自己所學是否完整亦或仍嫌不足;同時筆者亦建議應試者於考試前需特別留意與不動產有關之最近新修正之相關法律、社會新聞以及大法官解釋會議之最新內容,則獲取高分、金榜題名實如探囊取物般容易;而筆者亦再次同時提醒應試者須特別留意,考選部已九十七年六月一日起全面正式實施『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故應試者必須使用符合規定之計算機型式(計算機上方有考選部符號),以免屆時依試場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將「禁止應試者禁止使用之不符合規定型式之計算工具,且扣除該科目成績二十分」等遺憾之事發生。

  筆者從事不動產相關行業迄今約已有十五年之譜,雖已於八十八年參加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即坊間所稱呼之代書,亦即地政士)及同年之第一次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獲得雙榜錄取,但囿於編輯時間有限且筆者才疏學淺,倘有錯誤或遺漏之處,希能不吝指正以臻完善;敬祝每位應試者均能如願順利地金榜題名,共同為健全不動產制度與環境貢獻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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