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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整法學的經驗與見證:邱聰智、張昌邦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融整法學的經驗與見證:邱聰智、張昌邦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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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7279798
魏大喨
元照出版
2006年9月01日
300.00  元
HK$ 270  







叢書系列:法學綜論
規格:平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法學綜論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總論








  本書所收錄之文章共計四十篇,就其內容而於章節之編排上,分為三個部分:一、民商法;二、金融法;三、基礎法與公法。參與本書創作的作者,分別是來自學界之知名學者及重要的實務界專家,其分別從基礎的法學課題到產業界所面臨之法律問題,寫出了見解精闢、內容豐富且值得一讀的作品。



(依姓氏筆劃順序由簡至繁排列)

邱老師聰智六秩華誕祝壽論文


張老師昌邦六秩華誕祝壽論文序

※民商法學
情事變更原則發展的新方向/王秀灑/  1
我國僱用人責任與英美法上代理人——
侵權本人代位責任/王麗玉/ 21
勞動契約中的誠實信用與公平正義——
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字第七五號判決評釋/李洙德/ 39
對涉外僱傭契約受僱人的保護—
—以國際裁判管轄權的決定及準據法的選擇為中心/吳光平/ 63
契約成立方法與契約概念/林元祥/ 101
論親屬法中之非漏洞/林秀雄/ 125
連帶之債與債之移轉/林誠二/ 139
物之買賣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姚志明/ 159
論德國與我國債務不履行法之歷史及發展/郭麗珍/ 221
仲裁前置程序與其中間判斷/陳猷龍/ 237
政府採購契約性質之研究
——以承攬契約為中心/曾錦春/ 251
網際網路數位化商品交易與消費者保護/黃宏全/ 275
臺灣信託法最新判決發展/詹森林/ 303
侵害生命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
——以慰撫金請求權為中心/劉春堂/ 319
中國事實婚姻之研究/蔡顯鑫/ 339

※金融法學
國際金融監理之發展及統合/王志誠/ 377
有價證券私募之探討/吳光明/ 409
談我國公開發行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必要性/吳當傑/ 429
股市內線交易引申之法律爭議面面觀/李禮仲/ 449
臺灣新創企業證券市場之發展與興革/耿一馨/ 463
從博達案探討粉飾公司財務之刑事法律責任/涂春金/ 493
保險資金運用與資本市場/翁健、陳惟龍、梁懷信、魏寶生/ 509
由英國法及銀行實務看銀行資產證券化/許忠信/ 529
現行金融業務管制一致性規範之檢視——
為金融服務法立法方向投石問路/梁懷信、林文鵬、林俊宏/ 547
有價證券信用交易管理法令架構之探討/郭土木/ 565
由第三人預防之策略看證券詐欺之防制/蔡彥守/ 605

※基礎法學.公法學
從荷蘭、日本、法國之司法官訓練制度看我國新世紀之司法官
養成教育/李金定/ 627
歐盟排放權交易制度之探討/吳明陵/ 649
立法不作為與違憲審查/周宗憲/ 667
淺論行政程序法之送達/張文郁/ 681
古代中國肉刑制度之研究/張鈺光/ 709
公平交易法概括處分條款之分析與運用/張麗卿/ 743
立法權行使之法規適用問題/許劍英/ 789
論檢察一體/陳守煌/ 811
論權利的本質/陳宏毅/ 823
淺論哈特法學/陳時提/ 839
訴願制度的新思維
——以行政院頒業務報告為中心/游瑞德/ 867
世界貿易組織下美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法中「國內產業遭受損害」
之研究/葉錦鴻/ 889
日本昭和七年「五一五事件」政治裁判之研究/韓毓傑/ 913
情事變更判決之訴/魏大喨/ 939




邱師聰智六秩壽序

  丙戌年季秋菊月,適值邱師聰公還曆之嵩壽,吾等深惠教澤之受業弟子及渥承德澤之至朋摯友, 齊聚撰文彙冊祝嘏,並囑余為之序。

  邱師世居嘉義溪口,歷代務農維生,家境不富,恆產鮮有。尊翁孱羸,饔飧難繼,是以自幼即須分持家務,襄勞農事;諳悉勞筋、餓膚、空身、拂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之奧旨,了悟竹密不妨流水過,山高豈礙白雲飛之真趣,故能「歡喜做,甘願受」,奠定進德修業之深基。

  邱師七歲入鄉裡溪口國小,畢業後保送縣立大林中學初級部,越三年直升該校高級部,高中畢業復以優異之成績同時考取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第一名及全國軍事聯招乙組榜首,為母校締造空前之佳績,舉校歡騰,鄉閭同感殊榮。大學四年半工半讀,備極艱辛,除自給自足外,尚供貼補家需,惟邱師仍發憤向學持志不懈,在學期間即以第三名之高分通過司法官考試,且在校成績斐然,以全系第一名畢業,並以榜首考取台大法律學研究所,翌年又律師高考及格。碩士班三年內,繼續半工半讀,同時在泰北中學及滬江中學兼課,惟邱師仍以該年度最高分成績畢業,隔年台大法律學研究所成立博士班,邱師復奪魁考取。八年後並成為首位國家法學博士。邱師在求學及考試上之所以能屢締新猷,頻傳佳音,除其先天資質聰穎過人,令人欽羨外,其後天持志努力不懈,更值吾人效法。

  實踐是檢驗真理之最佳途徑,亦是延續真理慧命之唯一道路。習法之人若有幸得在實務上一展長才,貢獻所學,施展抱負、實現理想,進而實踐真理、傳承絕學,則個人是幸、社稷是幸。邱師在就讀碩士班期間,即同時完成司法官之訓練,先後奉派至基隆、金門、桃園、台北等地方法院,擔任平亭曲直之審判工作;復在法曹工作內,進入台大博士班進修並取得日本交流學會之獎學金至東京大學深造,誠屬「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之最佳表率。邱師一直以「宏揚法學、昌明法治」為其終生職志,是以在司法官之任內,除公正廉明、審慎妥速審理案件外,在金門地院時,輒赴金門各中小學及村里大會講解法律常識、宣導戰地司法,而獲選為金門地區社教有功人員;在桃園地院時,奉地院院長諭令,籌組「桃園地區公害防治聯會」兼任小組召集人,協助該地區推動公害防治行動,績效卓著,受中原理工學院應用化學研究所延聘講授公害法課程;在台北地院時,獲聘為司法行政部刑法修正研究員,負責公共危險章修正草案之研擬,並受該部之託,為民法修正委員會,迻譯國外資料,俾供修法之參考,對我國民刑法之修正,貢獻良多。由於上述之傑出成就及卓越貢獻,爰在民國六十五年榮獲第十四屆十大傑出青年之殊榮,誠實至名歸,有以致之。

  法官聽訟,延促由於一念,寬窄繫乎一心,唯有忙處不亂性,斷時不動心,方能權衡有度,哀矜莫喜。邱師於八年在朝、九載在野之法曹生涯後,決心遁入杏壇,潛心習法傳道,蓋吹滅蠟燭之風,吹燃爐裡之火,弘揚法治之人,斲喪司法之手,法治之成敗良寙均在人,法律人之養成教育,方是法治建設之希望工程,亦是法治殿堂之礎樑。

  邱師擔任教席後,除用心教學,深獲學生愛戴外,亦專心著述,迄今已完成論文逾百篇、專書逾十冊,內容跨及民法、環境保護法、證券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法理學,著作逾首,功在學林。民國七十八年獲遴選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翌年復獲遴選為該校法律學研究所所長,並曾擔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環保署法規委員會委員及訴願會委員會委員、台灣省政府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及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及德記洋行董事長。現正由輔仁大學借調考試院擔任考試委員,職司為國舉才及公務員銓敘、保訓之重責大任。書生問政蔚為國用,縱橫產、官、學,處處留佳績,臨事只計天下利,俯仰不懼春秋筆;不但為學界開先河,更令讀書人頓生顏色。

  實用法學,無論立法或司法,亦無論法律之解釋或適用,其終極目的(亦是最適狀態),終需邏輯、歷史與道德各個層面,均能統整融貫始克盡其功。吾等門生學友,鑑於邱師於長年潛心法律學理探究之餘,同時不斷累積豐碩之法律實務經驗,對於法律應用所需,乃至所已實現之統整融貫,卓有見識及體認,爰研議商訂以「完整法學的經驗與見證」為題,做為論文集之名稱,庶幾附誌吾師之過往心路歷程,並援為師生同門之未來致力目標。

受業陳榮隆 恭撰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其 他 著 作
1. 民事訴訟法(修訂三版)
2. 違章建築法律問題研究
3. 民事訴訟法(修訂二版)
4. 民事訴訟法之三審
5. 違章建築專題研究
6. 上訴與其撤回
7. 民事訴訟法理實踐
8. 2018年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評析: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 第五卷
9. 法學方法、憲法原理實踐?
10. 民事訴訟法
11. 現代身分法之基礎理論:戴東雄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