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國際私法學而言柯老師在國際私法學有《國際法(全)》、《國際私法》(2006年 9月3版,元照)與《國際私法新境界─國際私法專論》(2006年9 月初版,元照)等大作問世,柯老師對國際私法學貢獻至少有:就名稱言:其國際私法之概念,提供國際私法與國際公法之依存關係、分離關係,國際主義與國內(家)主義之思考;就範圍言:將「國際商務仲裁」程序問題列入國際私法研究範圍,國際私法除了傳統之「衝突法」外,應擴及「程序問題」──即「國際民事訟訴法」與「國際商務仲裁法」二程序,應構成「一機兩翼」或「人體構造論」之兩腳(動的國際私法),柯老師有擴大國際私法範圍之貢獻;就內容言:國際特別商事法律關係中,有關國際貿易契約、國際貿易統一公約與國際貿易習慣列入國際私法範圍,正符合國際新思潮──國際私法中從「小國際私法」(衝突法)到「中國際私法」(加上程序法問題)再到「大國際私法」(加入統一實體法),柯老師正有此胸懷;就發展言:柯老師在國際私法上有獨特意見,特別是「法律適用分割方法」(Depecage)及「即刻適用法則」(Law of immediate application)兩問題之介紹,後者是大陸法系之最新發展趨勢,與英美法系之「最重要牽連關係原則」(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被學界認為國際私法之革命,柯老師於《國際私法》一書中,言簡意賅指出,而於其台大法學論叢期刊論文中,有深入完整之特別分析與評論,對我國國際私法學提供重大貢獻。而書中柯老師對司法實務評述,提出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是否必然為全部強制法官應依職權加以適用之問題,亦應可啟發國內國際私法學者之省思;就新境界而言:頃近在《月旦法學雜誌》與《月旦法學教室》發表〈國際私法之發展與理想──邁向新境界〉、〈邁向新紀元把握新潮流──國際私法之演進與修法〉、〈國際公序原則〉、〈侵權行為準據法變動之內涵與特性──從美國法之革命到歐陸法系之反響〉及在《萬國法律》刊載〈國際私法法律適用方法之演變〉等六編大作,均在思考國際私法學之新潮流、新境界、新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