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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思潮與國家法學:吳庚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政治思潮與國家法學:吳庚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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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0144
張文郁
元照出版
2010年1月01日
293.00  元
HK$ 263.7  







叢書系列:憲法
規格:平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憲法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憲法








  公法學主要是以規制國家權力為目的,自近代西方立憲主義建立之後,發展蓬勃。然則國家權力存在的目的,以及個體如何與群體共存,如何能既享有公平的對待與自由,同時也能獲得安全與生存保障?這些問題都超出法規範的控制範圍,並且需要更深的理論構思為其基礎。因此,政治思潮與國家法學遂密不可分,彼此交互影響,互為表裡。吳庚教授致力於公法學與政治思想的教學研究工作數十載,並從事釋憲實務工作十八年,對我國公法學的發展影響深遠。為表彰吳教授對我國公法學的貢獻,本書集結現今國內公法學與政治思想界的一時之選,分就政治思潮,憲法與行政法等三大領域,就重要或嶄新的議題撰文;內容同時兼具理論與實務,既有西方思潮與法制之介紹與分析,也有吾國傳統理念與現實問題的詮釋與觀察。多元寬廣的視野,豐富深入的論述,使本書將可再為我國政治思潮與國家法學領域,灌注最珍貴的養分。



思想與理論
.論馬克思的法學思想:浪漫的社會主義者?─ 研讀馬克思早年的法學著作有感/陳新民
.革命與政治正當性:施密特、鄂蘭與勒弗的解釋/蔡英文
.政治語言的追溯與政治理性的捕捉:比較兩位英國學者John Pocock與John Dunn的政治思想研究/陳思賢
.「民之父母」與「始作俑者」之先秦儒家憲政思想端緒論稿/李念祖
.霍布斯早期的民主理論/蕭高彥
.國家理性/張旺山
.韋伯與許密特論現代國家與政治/姚朝森
.論Tamanaha之非本質主義的法律觀/李俊增

憲法與人權
.論集會自由之事前抑制/李震山
.走向規範憲法──從台灣的經驗看大陸的選擇/蘇永欽
.「政府資訊公開法」修正芻議/湯德宗
.從德國公務員結社權論我國公務人員協會法/董保城
.集會遊行法修法之探討與建議/蔡震榮
.論集會遊行權利保障──兼評現行法制與修法草案/蔡庭榕
.從全球化觀點省思平等權之意義與適用/廖元豪
.獨立與分歧:台灣司法權威的危機/陳淳文

行政與救濟
.人民公法權利義務之繼受/陳 敏
.我國公立大學公法上財團法人化之研究──德國法與美國法之觀察/黃錦堂
.從推動資通訊產業之需求檢討政府部門之設計與職掌劃分/劉孔中
.擔保國家與擔保行政法──從2008年金融風暴與毒奶粉事件談國家的角色/林明鏘
.訴願案件「法律上」與「事實上」利害關係之判定基準──以「訴願權能」之探討為中心/林三欽
.違反秩序行為之違法性與主觀責任/陳清秀
.法治國視角下之行政裁斷權與法規制定權的關聯分析─試觀台灣法治國圖像的一個剖面/李建良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國家賠償責任/詹鎮榮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與國家賠償/簡玉聰
.行政調查之研究──以消費者保護行政為例/賴恆盈
.從法國法論獨立機關於行政爭訟上之地位/吳秦雯
.我國和美國、日本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之比較研究/張文郁

附錄:吳庚大法官簡歷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欣逢吳大法官孟庚先生七十華誕,吾等或為同道後進,或為受業門生,相約恭撰論文成集,以示對先生道德文章之尊崇,並表恭祝福壽安康之忱。

  先生出身海南官宦世家,然因時代變亂,世難紛擾,而成長於苗栗客家庄,自幼失怙,家境並非寬裕。惟先生天資聰敏過人,幼承慈母督課,齠齡即讀《古文觀止》,並背誦唐詩,奠定深厚之國學基底。及長考入名校省立新竹中學,六年畢業後以第一志願進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士之後,因受薩孟武老師之影響,深體公法學與國家學二者緊密不可分,毅然選擇台灣大學政治研究所就讀,接受國家學之洗禮。期間並通過司法特考。於任檢察官數載後,先生取得奧地利天主教會獎學金,遠赴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政法學院」深造,師從公法大家溫克勒(W. Winkler)教授。當時的維也納大學法律學與政治學尚未分途,先生受其教化,讀選歐陸各家大師之法學、國家學、社會學及哲學等經典,濡沐其間,融而貫之,為其日後之學問成就奠定廣博而堅實之根基。綜觀先生求學過程,不僅受嚴謹完整之法學訓練,並涵泳國家學、社會學、哲學等之深厚學養,是其學問論著乃能橫跨憲法學、行政法學、法律詮釋學及政治哲學,自成一家之言。今日台灣學術的發展受美國影響分工愈趨精細,法律學與政治學明顯分途,因此學術界能與先生並駕媲美,而縱橫攸游於科際之間,並橫貫融通不同學科,成就淵博宏偉之學問體系,具開未來之功者,環顧四周似無一人。

  先生學成歸國,執教母校政治系,講授課程妙喻生花,生動有趣,且論理鞭辟入裡,舉證旁徵博引,理論實務相互印證,闡發學問之奧義於談笑風生間,諸生忽而屏息凝聽,忽而哄然大笑,課堂之上絕無冷場,毋怪乎莘莘學子莫不爭競受其親炙。

  先生於憲法、行政法學植深厚,又有司法實務經驗,於民國七十四年,以四十五歲之青年俊秀即獲擢拔任司法院大法官。先生任職大法官前後達十八載,時間橫跨解嚴及廢除動員戡亂體制前後,正值我國自由法治體制百廢待興之際。惟這時期的大法官所學多囿限於民、刑或訴訟法,精研公法學者除翁大法官岳生外,幾乎只有先生一人。加諸大法官釋憲主要以會議方式進行,與會者多達十餘人,倘會議中每位大法官天馬行空各抒己見,空言咄咄,爭論盈庭,釋憲工作將遲緩難行。先生以其公法學暨國家學之宏博涵養,縝密敏銳之論辯思維,淵深厚實之國學基底,以及司法書類寫作之嫻熟,遂成為大法官釋憲工程之中流砥柱。諸多解釋之作成,端賴先生從盈庭議論中,折衷統合,爬梳整理,以深厚之學理融貫之,援國內外法例論證之,方能奏其功。倘觀諸當時環境司法院內外保守氛圍尚濃,大法官解釋不能只求論理之貫徹,尚需兼顧其可接受性,即知箇中之艱辛。謂先生於吾國民主與自由法治原則之確立,居功厥偉,絕非過譽。

  先生胸懷曠豁,樸實無華,正直耿介,淡泊寧靜,雖望之儼然,實幽默風趣,平易溫厚,樂於助人。於學生後輩尤傾力相助,視如本家子弟,多所提攜,不求回報,其恩澤廣被,為人感念稱頌久矣。然先生德行最值表彰者為其對司法正義之堅持,生平嘗謂法官當以正義作為終身志業,並以詹森名言「個人之政治理念和意識塑態均應避免滲雜在法理之中」作為任職大法官時之座右銘。斯言斯德向為先生履踐不已之準則,足堪為吾等後學之表率。

  吳大法官孟庚先生七秩華誕
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謹誌





其 他 著 作
1.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
2.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實體法與程序法
3. 行政法(下)(四版)
4. 第三人程序參與:民事程序法焦點論壇 第七卷
5. 民事訴訟法之三審
6. 團體訴訟專題研究
7. 集中審理與失權
8. 土地徵收法制的變革
9. 共同訴訟
10. 當事人之縱剖橫切
11. 家事事件中當事人的協力義務
12. 權利與救濟(三):實體與程序之交錯
13. 行政法實例研習
14. 權利與救濟(二)實體與程序之關聯
15. 權利與救濟:以行政訴訟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