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作家大仲馬與他的通俗歷史小說 翁德明 說來奇怪,大仲馬在法國十九世紀文學史上的地位,和他作品膾炙人口的程度是不成正比的。一般人提及這個時代的浪漫主義小說、歷史小說或者通俗小說時,經常想到的是雨果(Victor Hugo)、維尼(Alfred de Vigny)、繆塞(Alfred de Musset)和喬治桑(George Sand),大仲馬就被忽略了。他和同時代那些聲名遠在他之上的作家相比,作品即便到了今日依然保有一份清新,而其中的現代感更令我們驚訝。當時文壇的主流小說強調心理描繪,但是大仲馬卻獨樹一幟,無視主流,全力經營以情節動作取勝的創作。他為廣大的中產階級及平民階級提供了一片宣洩情感、抽離現實的樂土,而筆下的人物雖然取材自史實,卻能超越他的作品,成為一個個神話。他不屬於某某文學流派而是屬於全民的作家。
因此,我們應當將大仲馬小說藝術這個了不起的魅力突顯出來。或許,我們可以相信大仲馬自己所說的:「一八三○年執法國文學牛耳的,」就是雨果、拉馬丁(Lamartine)和他本人,「第一位是思想家,第二位是夢想家,」而他自己則是「文學通俗化的推手」,將通俗小說藝術推向巔峰的人。 《三劍客》和《二十年後》(Vingt Ans Apres)以及《布拉吉隆子爵》(Le Vicomte de Bragelonne)都在《世紀報》(Siecle)連載的期間便大獲群眾的好評。
必是非常之人,才配得上這種非常之舉,而大仲馬恰恰是這種非常之人。因此,法國這一超越文壇的盛事,只給世人以驚喜,並沒有引起什麼非議。如果在全世界的讀者中來一次差額選舉,我敢斷定大仲馬會贏得多數選票,儘管其他候選人的作品在文學價值上,比大仲馬的可能還高出一籌,這便是大仲馬的非常之處。 我拈出「非常」這個含義寬泛的字眼,來界定大仲馬,就因為給風格鮮明的那些作家冠名的用詞,放到大仲馬的頭上都不大合適。提起雨果可以說是浪漫主義,提起司湯達爾(Stendhal)或者巴爾札克(Honore de Balzac),必然想到批判現實主義,而提起左拉,則回避不了自然主義。大仲馬和雨果、司湯達爾、巴爾札克是同時代人,他們都投入了在法國剛剛興起的浪漫主義運動;大仲馬的浪漫主義劇作:《亨利三世和他的宮廷》(Henri III et sa Cour),於一八二九年在巴黎的演出雖然打響了第一炮,可是稱大仲馬為浪漫派作家,則未免以偏蓋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