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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憲的憲法解題書(二版)

植憲的憲法解題書(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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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5793074
植憲
讀享數位
2013年8月15日
173.00  元
HK$ 147.05  







叢書系列: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植憲公法系列
規格:平裝 / 544頁 / 18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二版
出版地:台灣


律師、司法特考、法研所-植憲公法系列


[ 尚未分類 ]









  精進考生下述能力:
  爭點無遺漏地快速蒐尋;
  作答標題結構性地清晰展列;
  法律文字無贅複地優美呈現。

  輔助爭點完整快速蒐尋的審題架構建立。

  審題思考+模擬解答+延伸思考之解題結構。

  依循最新法令、實務見解的模解編寫。



第一部分 憲法訴訟題型

第一章 我國違憲審查制度設計 1-5

第二章 憲法訴訟的提起 1-12
第一節 選擇正確憲法訴訟類型 1-12
第二節 是否聲請暫時處分的思考 1-32
第三節 聲請「補充解釋」之可能 1-36
第四節 獲得違憲宣告後之再審或非常上訴救濟 1-41

第三章 憲法訴訟之裁判(大法官解釋之作成) 1-47
第一節 聲請外解釋禁止之要求 1-47
第二節 若有聲請暫時處分,大法官應先決定是否准予暫時處分 1-52
第三節 解釋作成之法律效果的選擇 1-52
第四節 大法官解釋之拘束效力 1-63
第五節 司法違憲審查的政治界限 1-69

第二部分 基本權利題型

第一章解題架構建立 2-7
第一節一般性解題架構建立 2-7
第二節違憲審查標準操作之說明 2-10
第三節依各個基本權利建立「解題模本」架構 2-17

第二章國家公權力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 2-19
第一節 平等權§7 2-19
第二節 人身自由權 §8 2-51
第三節 居住遷徙自由權§10 2-68
第四節 言論自由權§11 2-72
第五節 學術自由權(講學自由權)§11 2-99
第六節 宗教自由權§132-121
第七節 集會自由權§142-127
第八節 結社自由權§142-140
第九節 生存權、工作權§15 2-147
第十節 財產權§15 2-159
第十一節 參政權§17 2-168
第十二節 應考試權、服公職權§18 2-173
第十三節 基本權概括條款§22 2-179
第十四節 訴訟權§16 2-208

第三章 第三人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 2-220
第一節 基本權對第三人效力理論 2-220
第二節 案例操作2-222

第四章 國家私經濟行政行為侵害基本權利題型2-238
第一節 問題意識之理解2-238
第二節 案例分析2-240

第三部分 權力分立題型

第一章 權力如何分立(權限如何劃分)的起始學習 3-5
第一節 思考緣起 3-5
第二節 權力分立理論(權限劃分理論) 3-7
第三節 案例分析 3-13

第二章 中央政府體制運作(中央水平權力分立制衡) 3-30
第一節 權力尊重(機關忠誠)法理 3-30
第二節 中央政府體制設計 3-32
第三節 中央政府體制下之行政權與立法權的互動關係 3-48
第四節中央政府體制下之司法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 3-94
第五節中央政府體制下之監察權與其他權力的互動關係3-107

第三章地方自治運作(垂直權力分立制衡)3-112
第一節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理論 3-112
第二節 地方立法權對於地方住民權利之限制3-123
第三節 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爭議解決機制3-125

第四部分 其他題型

第一節 憲法解釋方法 4-5
第二節 外國人之基本權利保障 4-13
第三節 防衛性民主 4-17
第四節 憲法基本原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4-22
第五節 基本國策之效力 4-27

附錄-精選試題索引 I





  一、寫作動機與目的

  筆者過往總以為「懂了,就能寫了」,畢竟不過就是將自己的想法轉由

  文字表達而已。然而,在國考作答的現實情境下,似乎「想」與「寫」仍存 在著一段距離。尤其是憲法此科的高度抽象性,常讓許多或許滿腹經綸的考

  生在作答上困擾著無從下筆。這就好比會寫中文,跟能寫出一篇好的作文, 仍存在著距離的道理或許相似。本此體會,遂啟動本書寫作的發想,而希冀

  能裨益於:爭點無遺漏地快速蒐尋、作答標題結構性地清晰展列、法律文字 無贅複地優美呈現。

  為了能貼近上述目標的達成,本書乃盡可能地將問題思考的流程,圖示 化呈現說明,一步步引領讀者養成思考的習慣,畢竟律師、司法官需求的是 一個會思考而能維護個案正義的人,而不是一個只會背誦、照本宣科的人。

  而這第一步跨出後,接續就要解決以文字展現思考的實際作答困境。本書的 想法是:

  Step1
  先整理建立一個能輔助爭點快速、完整蒐尋的審題架構,解決考生看不懂題目問什麼的困境。例如,本書第2-8頁之「國家公權力行為侵害基本權之 解題架構」。

  Step2
  在知道題目問什麼後,接續面臨棘手的文字作答。本書的想法乃:

  Step2-1 範例架構的起始練習(紮馬步)
  在此先幫考生建構一個「取巧」的範例架構模式,讓考生能先「依樣 畫葫蘆」地仿照作答,但必須嚴肅說明的是:這只是一個權宜之計,得使總 覺無從下筆的考生,能有知道怎麼寫的開始,但這絕不是一個「答題公式」(這東西不存在世間)。因此,切忌僵化於此範例架構內,否則將反效果地 阻礙思考。

  Step2-2 大法官解釋語彙的記憶學習(習招式)
  還記得在牙牙學語的小時,總是要背誦些名言佳句的歷程嗎!同理, 要能寫出一篇好的法律擬答,一些法律語彙的使用是必要的。當然,最自 然、無負擔的方式,就是在平時的閱讀過程中不斷輸入累積。但如果現階段 的你,在時間上已來不及進行上述緩緩的自然輸入法,那麼短時間的強行記 憶,便有採行之必要,而其中最具作用的莫過於大法官解釋語彙的記憶學 習。本書會在相關處,提醒讀者此些法律文句的學習。

  Step2-3 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演招式)
  當然,不太可能每個題目都會與大法官解釋完全或幾近吻合,所以大法 官解釋的文字使用,也不可能完全套用,因此,在逐步記憶建立語彙資料庫 的同時,也必須同步進行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白話點說,就是要把別人寫過的字,能自在地轉化成自己的文字表達,否則,人的腦容量有限,資料庫 總有塞滿的一天,光是背誦,是無法應付變化多端的律師、司法官考題的。

  Step2-4 反射動作般地語句靈現(無招勝有招)
  等到自我語彙的轉化累積,滑順無礙時,則作答時,文句將如反射動作 般在你腦中不斷浮現,供君擷用。至此,即進入有如獨孤九劍之無招勝有招 的大成之境。不論題目如何變化,都將不會有詞窮之窘境。

  Step3
  最後,本書要強調的是「作答標題」的重要性。幾千份考卷的批改是一 個耗時、疲累的過程,可想像改題老師在看到「標題」所表達的意思,與其 所設定欲看到的內容不符時,該標題下的論述,應該不會得到「閱卷」的機 會;而一個完全沒有標題的團塊內容,則將擔負改題老師閱卷缺漏的風險。 因此,標題的呈現,對於短時間改題需求而言,異常重要。本書認為一個「好的標題」要能清楚顯現:你知道爭點為何,並初步表達看法。如此,方 能吸引改題老師進一步閱覽你標題下之內容,以提升分數。職此,請讀者在使用本書時,多花點心思注意「模擬解答」下的標題呈現方式。

  二、解題特色

  本書在解題內容上乃分成三個構成部分:

  .審題思考
  交代筆者在1~3分鐘內閱題找爭點的思考過程,俾讀者熟悉爭點蒐尋的思 考流程,得以逐步縮短審題花費時間。

  .模擬解答
  此部分之模擬解答,皆係筆者依循最新法令、實務見解重新編寫擬答, 其中尤需進一步說明者乃:作答篇幅的拿捏取捨。過往常見對於坊間解題書 的批評,其中一點來自於解答篇幅過長,顯非國考作答時間內所能完成。因 此,近年來常見有強調符合作答篇幅的解題書。就此,筆者的設想是,每個 題目都有出題老師命題當時所設定的「滿分」解答,但通常不會預期考生作 答至滿分程度。亦即,一個滿分的答案應非出題老師所設定期待,也因此那 份滿分解答的篇幅本應即非或甚難於作答時間內所得完成。考生們要努力的 應該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往滿分解答貼近。職此,筆者對於解題書撰寫的期 待乃盡量完成一份貼近「滿分」的模擬解答,俾讀者能在轉化學習過程中, 於作答時限內盡量貼近模解內容。此外,解題書尚應具有說明、釐清憲法概 念與爭議的作用,因此較長篇幅的文字使用,仍有其需求。當然,本書仍然 關注一份得以合理貼近的解答內容,故於編寫模擬解答時,已於概念說明與 作答篇幅間,拿捏取捨,避免冗長、贅複字句的使用。

  其實,考生們平時練習所應關注者應為「作答時間」,而非「作答篇 幅」。畢竟,每個人找尋爭點與寫字的速度,存有差異,別人的作答篇幅, 並無法相互套用;甚且,對於改題老師而言,篇幅長短並非分數關鍵。申言 之,一份文字洗鍊、切中爭點的短篇解答,更優於一份文字贅複,爭點偏離 的長篇解答。也因此,本書將於每個題目右上方「 」圖示處,標示作答時 間,提醒讀者務必在時限內試行模擬作答。

  .延伸思考
  部分題目若具有相關重要考點的延伸思考性時,該題即具有第三部分的 延伸思考內容,以輔助延伸學習。

  三、體例說明

  這是一本「解題書」(非完整的體系書),因此本書的構成乃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考題為主軸,作為本書的體例安排,故並非一個完整的憲法 體系,其中不足的內容部分,還需讀者自行閱覽相關憲法書籍補強之。

  四、引註方式與參考文獻

  由於本書為考試用書,並非學術性著作,故請容許筆者使用較不嚴謹的 引註方式。原則上,若整個章節部分係整理自某學者的專題論文,則本書會 於章節起始處,直接註明「整理自○學者的○篇論文」,而於內文部分,即不再為細部引註,以節篇幅,望祈見諒。此外,對於相同文章的再次引註, 本書亦不擬採「前揭註」的引註方式,而是直接再為完整作者、篇名的引 註,以方便讀者閱讀,不需再來回地翻閱尋註。

  另關於參考文獻的引用,由於資料龐大,且因本書已直接附註於各部分 章節內容中,茲不另為贅附。

植憲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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