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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全新升級改版專攻高普考、各類特考:法學知識與英文頻出題庫<讀書計畫表>4版

103年全新升級改版專攻高普考、各類特考:法學知識與英文頻出題庫<讀書計畫表>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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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3156635
成宜,德芬
千華數位文化
2013年11月01日
117.00  元
HK$ 99.45  






ISBN:9789863156635
  • 叢書系列:高普考/地方特考
  • 規格:平裝 / 344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4版
  • 出版地:台灣
    高普考/地方特考


  • [ 尚未分類 ]












      「測驗題庫」+「題型完整」+「架構清晰」,掌握出題趨勢、增強實力!



    本書特色



      ◎測驗題庫•加強實戰演練

      本書為因應考情變化,特為考生量身訂做,完全針對考生的困難,以測驗式試題奪取高分為目的編寫,全方位彙整各類考題,使讀者「從做中學,以戰養戰」。第一部分為模擬試題,共有十五回試題,完全依照正式考試題型編排,並由作者精心編寫解析,讀者一看便懂,易學便會。



      ◎試題觀摩•名師精解鑑往知來

      第二部分為最新試題及解析,收錄101年地特、102年高普試題,提供讀者自行測驗實力,讀者可感受考試氛圍,並經由實際練習熟悉考情,實地演練,戰力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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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模擬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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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最新試題及解析


    101年地特三等?? ?

    101年地特四等?? ?

    102年高考三級?? ?

    102年普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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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序



    法學知識高分準備方法




    憲法



      國內憲法教科書已達汗牛充棟的數目,要準備憲法這個科目說易不易,說難不難,欲得高分,必須要熟知考題準備策略。常常聽聞考生互相嘆言:「每次念很多書的科目,不見得考得比念得少的科目還要好,乾脆不要念這麼多算了!」這就是唸書方法上出了問題,書念得多加上吸收效果佳,在程度上必定有相當的提升,但程度上的提升並不代表會反映在考試成績上。在準備考試時,需針對考試性質不同以為因應,如此才能以最少的成本,獲得最高的價值,而報名國家考試的考生因為必須是已經畢業的學生或是當年度應屆畢業學生始准報考,所以針對考試之性質以為準備方式之因應尤加重要。

      

      在高普考、司法特考、警察特考方面,憲法因為採選擇題方式出題,不像律師司法官一樣是採申論題型作答,因此在準備上只要方法正確,要以此科目拿到相對高分是比較容易的,在這個科目上,更應該要以搶高分的策略作準備。本書亦希望能夠幫助讀者完成此目標,讓閱讀此書的考生,能夠輕鬆閱覽憲法即能獲致高分,金榜題名!

      

      高考等級憲法測驗題型範圍包含有憲法本文、增修條文、憲法原理原則、大法官解釋、總統府組織法及五院組織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國家賠償法以及地方制度法。雖然考試科目琳瑯滿目,但是除了憲法本文跟增修條文需要條條必讀外,其餘法規均有重要的考題範圍,將重要範圍加以限縮,考生針對重要範圍研讀,即可以最少的投資,獲得最高之報酬。

      

      以下就「憲法」該科作重點說明及敘述:



      一、考生需熟知法條內容

      因為是採選擇題之出題方式,常常「幾日」或是「表決數幾分之幾」就是重要考點,出題者亦常將選項加以混淆,讓觀念模糊的考生無法正確作答,藉以區隔出觀念成熟與不成熟考生的差別。像是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此題算是相當基本的舉例,這種題目常會針對「時間」當作考題,答案選項常會有十二小時、二十四小時、三十六小時、四十八小時選項讓考生選擇,稍有唸過觀念清楚的考生就知道要選二十四小時,但完全沒唸過的考生就會在考試時感到混淆,而選擇錯誤的選項。



      二、掌握最新的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是高考憲法的考試範圍,雖然普考級考試以往並未將大法官解釋納入憲法考試範圍內,但是因為大法官解釋係針對憲法條文及憲法原理原則作的解釋,因此在閱讀時,對於舊的重要的解釋也應該要加以瞭解,例如:釋字414號,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涉及財產權之保障,並具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言論自由),惟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應受較嚴格之規範,考古題亦常出藥品廣告是涉及「財產權」保障及「言論自由」的範疇。而對新的大法官解釋也應多加留意,新的大法官解釋是最有可能被出成考題的重點,例如:釋字599號換發國民身分證之時事問題,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獨立行使憲法解釋及憲法審判權,為確保其解釋或裁判結果實效性之保全制度,乃司法權核心機能之一,不因憲法解釋、審判或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而異,因系爭憲法疑義或爭議狀態之持續、爭議法令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可能對人民基本權利、憲法基本原則或其他重大公益造成不可回復或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而對損害之防止事實上具急迫必要性,且別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即得權衡作成暫時處分之利益與不作成暫時處分之不利益,並於利益顯然大於不利益時,依聲請人之聲請,於本案解釋前作成暫時處分以定暫時狀態。因此考生在準備憲法科目時,必須隨時掌握新的動態。



      三、九十四年國民大會表決通過之憲法增修條文

      我國憲法一共修正七次,考生除了要瞭解最新增修內容外,需更對於歷次修憲軌跡加以熟知,以求觀念清晰。



      四、考古題練習

      選擇題式的考題著重於練習,練習越熟的考生,不論在作答時間上或是在臆測不確定答案的準確度上都會凌駕於其他考生,因此不可忽略考古題的重要程度,本書於每章節後都會附上考古題比照,讓考生能夠清楚明白該章節有可能會出現的題型為何,以利於考試之準備。



      五、重要教科書書目

      基本上,準備測驗題型的考生不需要研讀太多憲法教科書,但是欲對憲法概念更加熟知,教科書的重要性仍是相當高,畢竟教科書才能帶領讀者瞭解該科目的意涵,與考試用書功能有別。雖說考試閱讀考試用書即相當足夠,但在概念的建立及臆測不確定考題的作答上,仍是需要藉由教科書來建立完整概念。以下就憲法該科目,重要教科書及雜誌臚列如下:



      (一)「憲政時代」雜誌。

      (二)月旦法學雜誌、月旦法學教室雜誌。

      (三)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四)法治斌、董保成著,中華民國憲法。

      (五)李惠宗著,憲法要義。

      (六)許志雄等著,現代憲法論。

      (七)林子儀著,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八)許宗力著,法與國家權力。

      (九)湯德宗著,權力分立新論。

      (十)陳新民著,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下)。

      (十一)蘇永欽著,走入新世紀的憲政主義。

      (十二)蘇永欽著,違憲審查。

      (十三)吳庚著,憲法的解釋與適用。

      (十四)李鴻禧教授六秩華誕祝賀論文集,現代國家與憲法。

      (十五)城仲模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一)憲法篇。

      (十六)賀祥宏著,中華民國憲法。



      六、考試心理建設

      準備考試是一段漫長又艱辛的道路,多數考生往往不是第一次走這條道路就到達成功的彼岸,多數人都是遭遇過多次的挫折,從失敗中學習成長,最後才擷取甜美的果實。因此心理建設相當地重要,除了要藉由考試輔導書籍來讓自己掌握正確的讀書方式及考試重點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比一般人具備更堅毅的鬥志及生命力,給自己完全專心一致的心力來準備國家考試,祝福閱讀此書的考生,都能在準備考試辛苦的歷程中堅持自我理想,很快的在考試中金榜題名!

     

      法學緒論高分要訣



      一、前言

      法學緒論考試的內容主要以法學緒論和民、刑法等基礎法科的基本知識為主,對於絕大多數非法律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有一定的困難度,主要因為,法學緒論一科的範圍包山包海,可以說幾乎囊括了大學法律系學生四年所接觸到的所有法規,尤其法律規定多如牛毛,想全部背熟絕不可能,但許多細節的條文都有命題的可能性,所以似乎不管如何,總有鞭長莫及之處,無法做到周全的準備。但是在錄取率極低,且以選擇題命題的公職考試裡,這一科不僅不能放棄,考生更必須想盡辦法將分數衝高。所以考生雖需認識「法學緒論」準備的困難點,但只要充分瞭解本科的特色,並掌握正確準備方法,相信對本科能很快上手,並輕鬆贏取高分。



      二、命題內容及命題方向分析

      (一)命題內容

      本科內容以民法、刑法、憲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規定為主,可以說這些就占了六成以上的考題。其餘法學緒論、行政法規(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等)重要性沒有前述法律這麼大,但也有相當比重。最後出題數較少的是其他特別法規,如消費者保護法、商事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勞動基準法等。



      (二)命題方向

      「法學緒論」命題的方向多以法條的規定及基本概念為主,甚少刁鑽的考題。但有時也會出現提供考生簡單的案例事實,並問如何適用法律的題目,這時就考驗考生的靈活程度及對概念的瞭解程度了。



      (三)命題特色

      法學緒論的命題特色,用三個字來形容就是:「廣、多、雜」,而且可以發現法學緒論本身的出題數不多,出題是以各法律的規定為主。



      三、準備策略

      (一)準備材料

      1.?? ?建議考生如果完全沒有基礎的話,還是應該從一本簡單易懂的教科書開始。坊間可以見到名為「法學緒論」、「法學緒論」、「法學入門」的書非常多,可以從中挑選一本作為自己的基本教科書。如果不知從何選起,個人推薦王海南、李太正、法治斌、陳連順、顏厥安等幾位法學教授合著的「法學入門」(元照出版)一書,或陳惠馨老師的「法學概論」一書(三民書局出版)。



      2.?? ?雖然法學緒論教科書都有包括重要法律: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等的簡單介紹,但是其內容一定不足以應付考試的需求。這時候就需要一本考試用書輔佐,當然,書本不足的部分,熟讀法條就非常重要了;而閱讀報章雜誌則是為了能掌握時事,而近年法規的變動,往往都是考試的題材,因此考生尤應注意重要法規的修正、立法動態。



      3.?? ?最後如果考生行有餘力,也可閱讀各個法律科目的入門教科書,例如「民法概要」、「刑法概要」、「行政法概要」等。



      (二)準備方法

      以下將幾個重要的準備方法以要點的方式說明:

      1.?? ?勤做考古題:演練考題時發現重複命題的考點或法條,務必特別標記。

      2.?? ?勤讀法條:建議考試前一定要維持每天閱讀法條的習慣,才不至於對其內容生疏,另外可以常常推敲法律條文,以增加對法律用語的瞭解。

      3.?? ?閱讀條文簡旨:閱讀法條時一定要順便熟讀「條文簡旨」。這不僅有助於瞭解法條的意義,也有助於連結法條內容與該條立法原則、法學用語。例如:「罪刑法定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等。

      4.?? ?平日多吸收法律常識:法律常識的教授原本就屬於公民教育的一環,建議考生平常就可多翻閱法務部或民間出版社出版的「生活法律叢書」,不僅可當作休閒的消遣,又可在無意間準備到不少題目,可說是一舉數得。

      5.?? ?讀書讀到重要的部分時:以條列式、即問即答的方式,作成筆記,方便日後複習,考前也可快速瀏覽。

      6.?? ?注意修法動態與時事問題。



      (三)各科準備要點

      1.?? ?法律之基礎概念部分:應注意法律與社會現象的關係。「法律與道德、法律與經濟」、法律的分類「特別法與普通法、實體法與程序法」、法律的適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擬制與推定」、法律的解釋「論理解釋」、法律的效力「關於人、時的效力」及基礎法學之概念「如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則」、各種法律之制裁「民事、刑事及行政制裁(尤以對公務員之制裁)」。



      2.?? ?民法:民法的體例分為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五編。其中最重要的是總則與親屬、繼承法,建議考生務必熟讀,其次是物權法;債編雖然也會命題,但因為內容廣泛,所以要好好準備也很困難,但建議至少要看重要法條的規定。

     

      3.?? ?刑法:刑法以總則的內容為重,分則的部分大概只要掌握比較常見的罪名的條文規定並對相類似罪名之概念區辨即可。



      4.?? ?憲法:要注意憲法特殊的立法方式,憲法修正是以增修條文的方式獨立於本文之外的,所以考生要注意哪些本文的規定已被增修條文凍結而不能適用了,而憲法有新增修條文,將是考試重要的考點,務必留意!



      5.?? ?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起訴、公訴、自訴、告訴、告發等幾個概念的區別最重要,另外考生要瞭解刑事訴訟中法官、檢察官、被告的角色及相互間的關係,及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強制處分等等重點。



      6.?? ?民事訴訟法:諸如訴訟的種類、給付之訴、形成之訴的意義都是重點,另針對各種訴訟程序之比較,例如:小額訴訟程序、簡易訴訟程序均是近年來重要的考點。

      

      7.?? ?行政法:行政法並非一部統一的法典,相關法規很多,其中較重要的有行政程序法、行政執行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懲戒法等。其中,行政程序法不僅規範行政程序,亦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則與行政作用的規定,建議務必熟讀。



      8.?? ?其他常考法律:法院組織法、中央法規標準法、著作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及商事法(含公司、海商、票據、保險法)等,準備上以熟讀法條為主。



      四、參考書目與資料

      ◆陳惠馨,法學概論,三民書局(2010修訂九版)。

      ◆王海南、李太正等六人著,法學入門,元照(2009十版)。

      ◆法學入門-民法概要,王澤鑑,元照(2010四版)。?? ?



      英文高分準備方法



      有這麼一個笑話:一個校長對學校老師們說,明天有外國人要來學校拜訪,希望英文老師能留下來幫忙,結果第二天全校的英文老師都請假了。其實這也不能怪英文老師,因為老師們平常所教的都是英文的書寫及文法,並沒有實際的應用對談,範圍也只是限於課本上,而實際上英文的應用是沒有範圍,難怪英文老師對於碰到外國人,需要面對面會話會起了恐慌想趕快逃。



      語言學習是一種模仿,從耳朵聽開始,到開口說,然後是書寫、閱讀,最後才是學文法,外國小孩不會書寫、閱讀英文,也不懂英文法,但卻能聽懂父母所說的,並且用英文回答。我們學習中文情形也是一樣,我們並沒有學習文法,但我們卻能聽、說中文,並且是不需要思索,本能的立即應答。問題是我們並沒有用耳朵聽、嘴巴說的英文學習環境,只有靠人為努力來製造學習環境,如何學習英文?僅就學習經驗提出一些意見:



      聽英文

      

      英文的學習應從聽開始,學英文是沒有範圍的,從食、衣、住、行、育、樂,到新聞、商業、觀光等都是學習對象,所以普遍、一般的英文都應學習,專業英文是必要條件,非專業英文則是充分條件,不可偏廢。坊間有許多英文雜誌、書籍,如美語全球通、Time for Student、EZTalk、格蘭英語文摘、CNN互動英語…等等不勝枚舉,均可購買來學習,這些英文雜誌、書籍都附有課文朗讀CD,聽CD學英文,效果特別好,學習速度快,遇有特價優惠時,更可以買來學習。聽的時候先不要看課本,仔細、用心的聽(或隨意的聽但多聽幾遍),想想它的意思,注意聲音的抑揚頓挫、腔調及重音(不是讀得特別重叫重音,英語的重音相當於中文的第二聲),想不出中文的意思時再看課本,在想的時候已有記憶的作用。有人問聽英文應該聽幾遍,答案是一千遍,其意思是多聽、重複的聽,直到耳熟能詳,一聽就能馬上知道它的意思,而不是聽幾遍的問題。



      說英文

      

      聽完英文打開課本把聽過的認為是重點的部份,發聲音讀出來加以背誦,背單字可想想它中文或台語的諧音如book如中文的不可,遊民(vagrant)如台語的還要鑽,容易混淆的單字不要同時背,如樂觀的(optimistic)、悲觀的(pessimistic),先背一個,等記清楚了再背另一個單字,避免兩個單字同時背誦混在一起。



      翻譯

      

      考試時英翻中的題目,應思索整句的意思也就是要意譯,不可按字面直接翻譯;中翻英,應在試卷可以當稿紙部分先寫一遍,修正好文法再抄到試卷上,避免塗塗改改,這樣看起來試卷整潔才可獲得分數;不會的單字可用替代字,如鮭魚(salmon)不會寫,就直接寫成魚(fish),扣押(in custody)不會寫也只有就會的寫成入監(in jail),不要留空白,雖不是很正確但也可勉強得分。



      日常生活模擬英文情境

      

      以日常生活的用句模擬英文如何表達,如請她打電話給我(Have her give me a call.),他下班了(He is off duty now.),使日常生活與英文配合,除記得牢固外實際應用時也可脫口而出。



      辭典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英漢辭典是必備的,漢英辭典也免不了,要知道中文用英文如何表達時,就可查查漢英辭典。

      

      學習的效果按:1.學習的時間長短,2.學習的間隔,3.學習的次數來決定,因此:1.學習的時間必須夠,也就是學習時要細心精讀;2.學習的間隔不可太久,太久了就記憶模糊;3.學習的次數要多,亦就是要常加複習,才能得到好的學習效果,複習時因之前已閱讀過,所以複習的時間是短暫的但效果大。

      

      無可否認考試與運氣也有關係,一時運氣不佳並不代表永遠考運不好,只要有心參與考試,堅持毅力與恆心,「自古無場外之舉人」,不要退怯再應試,終究會榜上提名。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