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幻想故事給年輕人,就如送煤至新堡
本書獻給煤
序
我小時候(恍如不久前)喜歡短篇故事集。我可以在上午下課時間、午休、通車等時候擠出空暇讀書,正好可以把短篇從頭到尾解決。這些故事會成形、展開、帶你到新世界,又會在大約半小時後,帶你安然返校或回家。
你在對的年紀閱讀的故事永不會離你而去。你可能會忘記作者、忘記故事的名字,有時甚至忘記內容細節,但如果故事讓你感動,它就會永遠伴隨你,盤旋在你心靈深處鮮少觸及的區域。
恐怖經驗最難纏。若它真的讓你背脊發涼,若故事一看完,你發現自己彷彿怕驚擾到什麼似的,慢慢合上書,躡手躡腳逃之夭夭,那種恐怖必然終生糾纏不去。我九歲時讀過一則故事,結局是蝸牛爬滿整個房間,我想牠們大概都是吃人蝸牛,正緩緩爬向某人,準備吃了他。如今回想起來,我依然能感受到初讀時的毛骨悚然。
幻想會深入骨髓。我有時候會經過一條路,路上有個彎道,可以看到一座村莊靜立在平緩的蓊鬱小丘間,往後一路綿延,則是更高、更崎嶇、更灰暗的的山陵,遠方有雲霧繚繞的峰巒。我每次看到都會想起《魔戒》,這本書深藏在我心底,而那幅景色讓它浮現出來。
科幻小說(不過本書中科幻小說恐怕不多)則會帶你穿越星空,進入相異的時空和心靈。花點時間鑽研外星人腦袋在想什麼──沒什麼比這更能提醒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是多麼微小。
短篇故事是進入相異世界、心靈與夢境的小窗戶,由此開啟的旅程,可以讓你一路飛到遙遠的宇宙彼端,又能及時趕回家吃晚餐。
我寫短篇故事的資歷已經將近四分之一世紀。剛開始只是我學習當作家的良方妙策。對年輕作家來說最困難的事,就是把一篇故事寫完,那也是我以前一直在學習的本事。我最近寫的大多是長篇:長篇漫畫、長篇小說或長篇電影;而可以在週末或一個週內解決的短篇呢,只是寫來自娛的。
許多我小時候喜歡的短篇小說家至今仍是我的最愛。大家都喜歡沙奇或哈蘭•艾里森,也喜歡約翰•柯里爾或雷•布萊伯利[注1],他們就像近距離魔術大師[注2],只有二十六個字母和幾個標點符號,就可以在寥寥數頁間讓你或笑或慟。
短篇集還有個優點:你不必喜歡書裡所有故事,即使有哪篇不討你喜歡,總還有別篇可讀。
本書中有童謠王國人馬搬演的冷硬派推理劇,也有以一群老饕為主角的故事,有首詩教你要是不小心落入童話故事中該如何應變,也有篇小說描述一位男孩如何在橋下巧遇巨魔,又和巨魔達成什麼樣的協議。還有一則故事會是我的童書《墓園裡的男孩》的一部分,故事主角是個住在墳墓、由死人扶養長大的男孩。還有個故事是我非常年輕時的作品,叫做〈如何賣龐地橋〉,那是篇奇幻故事,靈感來自一位叫維多.盧斯地「伯爵」的人,他真的用如出一轍的方式賣過艾菲爾鐵塔(他在幾年後死於惡魔島監獄)。這些故事有幾篇稍嫌恐怖,有幾篇大致算好笑,以及幾篇不知該如何分類,不過我希望你會喜歡。
在我小時候,雷.布萊伯利從他的短篇集中挑出他認為年輕讀者會喜歡的故事,分別以《火是火箭的火》和《太是太空的太》為書名出版。我現在想做的事也相差無幾,我問雷是否介意我把書名取作《魔是魔法的魔》(他不介意)。
魔是魔法的魔,M is for Magic,若你能把文字好好排列組合,就會發現字字皆有魔力。你可以用文字創造魔法、創造夢,我希望還能創造出一些驚喜……
尼爾.蓋曼
二○○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