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拙著「稅務相關法規概要」自民國94年初版,在各位讀者愛護下,已發行至第12版。配合近期稅法之修訂,本版書修正重點有,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所得稅法於民國103年1月修正相關條文,將各式憑單改採「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作業;同時為配合「財政健全方案」,對於不符國際趨勢之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度提出檢討,並配套修正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稅率,建立「回饋稅」(feedback tax)制度,讓少數行業或高所得者多回饋社會,使多數人受益。就「回饋稅」制度,民國103年5月主要修法要點有三:
一、銀行、保險業營業稅率由2%恢復至5%,至於其他金融業則仍維持2%。
二、兩稅合一制度的股利扣抵率從100%降至50%。
三、所得淨額在1,000萬元以上者,增加一級稅率,由原本40%提高至45%。並同時調高個人薪資與身心障礙扣除金額,以為配套措施。
再者,為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103年1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2條,將現行條文「有女性陪侍」之規定修正為「有陪侍服務」;並配合行政程序法之修訂與「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之施行,修正同法施行細則中營業人進項稅額憑證之申報扣抵期間規定,並對進口郵包逾免稅限額者,於進口時改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額,避免納稅人化整為零規避稅負。
在稅捐稽徵法部分,103年5月主要修正內容有,將稅務稽徵人員或依法得使用納稅人課稅資料之人員或機關,如有洩漏秘密之處罰,刪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等文字;增訂營利事業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如已給與或取得憑證且帳簿記載明確,不涉及逃漏稅捐,得適用自動補報之免除處罰規定;為實現租稅公平正義原則,除修訂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情節重大者,財政部「應」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另增訂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
稅務法規時有變動,為符合讀者考試之需求,本版書特別將歷屆記帳士考試試題全面依最新法規予以附註說明新舊法令之差異,並將持續提供最新且正確之稅務訊息,以利讀者學習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