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陳傳岳律師在台大法律學系就讀時低我兩屆,但因他與我的同鄉翁崇惠學隸(台大經濟系)是南一中的同學,又是同寢室的好友,經由崇惠的介紹,早就知道他的成績表現優異。
1966年我回到母校任教時,他已經是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三年後,他獲得美國南美以美大學(SMU)法學院獎學金。留美深造一年後,取得該校比較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回到台北地方法院,繼續擔任法官至1973年辭職為止。1974年,他和理念相同、志同道合的范光群兄等,從原為在朝法官轉為在野法曹,從事律師工作,一本初衷地繼續為司法打拚。
陳律師精力充沛、熱心公益,積極參與律師公會、法學會、仲裁協會、國際文經協會、同鄉會等等活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陳律師對司法改革的熱忱與奉獻。
早在1995年,他就擔任民間司改會籌備主任委員。該會於1997年正式登記為財團法人。他在1997年至1998年以及2000年至2007年二度擔任董事長,前後十年,實際領導民間司改會,從事司改工作。所以陳律師與民間司改會在我的印象中是形影不離的。雖然民間司改會的主張,司法機關未必全都接受,但其對於近來司法制度的健全、法院裁判品質的提升以及司法風氣的改善,仍具有一定的功效。
我從1999年2月起接任司法行政職務,首要任務是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同年4月中旬,司法院邀請有關機關商討決定,由審、檢、辯、學各推三人組成籌備委員會。陳律師以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的身分被公推為12位籌備委員之一,光群兄也以民間代表身分被推為籌備委員,選出司法院秘書長為籌備委員會召集人,每週開會一次。籌備期間雖然只有二個半月,但因籌劃周詳,設想周到,以及司法同仁高昂的士氣,全力參與,讓同年7月6、7、8日連續三天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順利進行。期間獲得共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且成為結論者,共有52件;未有共識之議題,共有19件,就其贊成及反對者分別列出其姓名與人數,資為後人擬定政策或方針時之參考。陳律師對於全國司改會,從倡議到籌備再到研討,乃至於形成會議結論,始終熱烈參與。從他在會議結束後短短三個月就發表題為:「檢驗『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成果」的論文(刊於新世紀智庫論壇第7期,1999年9月30日),即可感受他對司法改革的熱衷,以及對於司法現狀的充分瞭解。該篇論文從全國司改會議磋商召開之經過、籌備之情形、會議議題研議結果的評析、此次會議的正面結果及其缺失,最後再以今後司改之推動與落實作為結論,不但內容完整,而且剖析深入、見解客觀、持平、中肯,是有關司改議題難得之佳作,足可作為歷史之見證。只可惜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能不多。
除了司改之外,陳律師參與的眾多公益活動之中,我必須附帶提一下他在台大法學基金會的奉獻。此基金會,係台大法律系前輩林敏生律師生前,號召系友以弘揚法治、協助法律系之學術、教學等有關系務之發展為目的,而共同捐助成立的。它的董事三年改選一次,迄今已經到第九屆了,陳律師從第一屆董事連任至今,未曾間斷過,而且從2004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連續擔任兩屆董事長,也就是第六屆和第七屆。期間,他積極推動德國民法之重新翻譯以及成立歐盟法中心。近來,他更以其法律事務所名義每年捐助100萬元,設立講座、邀請國外著名法學家前來講學,已經實施二年了。可見,他對母系的竭誠付出。
司法改革相當艱鉅,傳統上司法經常淪為統治者的工具,人民對於公平正義之渴望已久;如何重建司法之形象,使法官成為公平正義之化身,法院成為人民保障之最後一道防線,以贏得人民之信賴,成為現代法律人的重要職責。近年來,由於司法人員的覺醒,朝野上下之共同努力,司法已經逐漸在人民心中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信心來。追求健全的司法,儘管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過去胼手胝足、篳路藍縷所累積的司改成果更是得來不易。我對於有司改理念,並且對於司改努力奉獻的人,都由衷的感佩。陳律師這幾十年來,對於司改工作付出甚多,大家有目共睹,令人敬重。陳律師即將年滿75歲,在此,謹以上文為其祝壽論文集作序。祝他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繼續為司法改革共同奮鬥。
翁岳生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