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話
遇見幸福的燭火
小時候讀希臘神話普羅米修斯的故事:普羅米修斯因為不忍心看人類生活在黑暗中,於是從宙斯那裡偷了火,送給人類。宙斯很生氣,祂將普羅米修斯用鐵鍊鎖在懸岩上,每天派一隻鷹去啄食他的肝臟,但不管肝臟被吃掉多少,馬上又會恢復原狀。為了人類,他必須日日承受這樣的痛苦煎熬。
讀到這個故事時,我覺得普羅米修斯很偉大。但我並沒有自信自己能為別人做這樣的犧牲和奉獻,每天要忍耐被惡鷹啄食肝臟的痛苦,實在太可怕了。
長大後,我才懂得所謂「成為一個有用的人」,不是一定要我們做出驚天動地的事件或壯烈的犧牲。幫助別人其實可以從小小的事情開始,盡好自己的本分、認識自己真正的價值並充分發揮,遠比一心追求遠大的目標來得實在而有成就感。
在書中,我講了一個燭火小精靈的故事,他的「生命」很短暫,只能在地球生活非常短暫的時間。起初它被誤解、被森林生物排擠,他很悲傷,想不懂自己為何存在?直到他學會了看重自己,瞭解了自身的價值——「光明」,並且不求回報的幫助別人。
燭火熄滅後,小精靈並非就此消失了,他將永遠留在被幫助的人心裡。燭火小精靈終於懂得了生命的意義。生命不論長短、輕重,只要盡心盡力活過就是幸福。
作者�賴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