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三版序
本書初版分上、下兩冊,於2005年5月與翌年2月刊行,主要係根據2005年1月7日通過之新修定刑法內容做出詳細說明與分析之著作。其後三年間,國內多位學者之刑法總論新版或改版著書陸續發行,不但增加許多新的見解,新修定刑法於2006年7月1日施行後,司法實務上亦提出不少新見解或修正見解。本書增修二版,即為了增補上述新增內容,於2008年9月刊行,轉眼之間,竟悄然已過七寒暑。在這段期間,學說有了更豐富多樣之見解,例如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作為義務(保證人地位)、相當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共同正犯之本質等議題,而司法實務對於各種爭議問題也有了更詳細之論述,例如結果加重犯之成立要件、不能犯之相關問題、共同正犯之本質、結果加重犯之共同正犯、共同正犯關係之脫離等。為此之故,本書增修三版,除了將增修二版之內容做更詳細之說明外,再針對上述學說與司法實務之相關議題,加以分析說明與檢討,期使增修三版之內容更為充實,俾便提供刑法學界與司法實務界先進賢達參考之用。
長期以來,我國刑法絕大部分受到日本刑法與理論之影響,乃不爭之事實;而日本刑法早期受到法國刑法之影響,中後期則受到德國刑法之影響,亦屬事實;然而二次大戰結束之後,日本刑法雖然持續受到德國刑法與理論之影響,卻也開始逐漸走出不同於德國刑法理論之思考與學說。因此,在理解或解讀我國刑法規定之際,有時確實需要參考德、日刑法與理論,有時則必須擺脫該等刑法與理論而加以思考。惟漫漫歲月中,國內刑法學界堪稱是留德學者之天下,留日學者已然淪為「極少數派」,甚至在留德學者之著作中,提及「留日學者之論述」者幾乎微乎其微的現況下,莘莘學子在學習上多以德國刑法理論為中心,亦因此導致司法實務屢有片片斷斷採取德國刑法理論之傾向,嚴重者則難免敗露以偏蓋全之謬誤。所幸近幾年來,已有多位優秀的留德學者返國任教,也逐漸有優秀的留日學者學成回國,開始投入教學與研究的行列,筆者熱切盼望,這股研究能量帶動日本刑法理論與德國刑法理論有更深入的比較分析,讓國內刑法學之發展步入正軌,早日與德、日刑法理論並駕齊驅。
本書三版之增修過程,幸賴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碩士生張家慶(律師),高大法律系應屆畢業生且今年九月即將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王雪君,將就讀高大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李緻柔、陳筠婷等諸位賢隸,於參加司法考試前後,依然不辭辛勞、細心協助校稿,以及元照出版公司萬先生及其優秀團隊的全力支持,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特此表達深摯的感謝。
筆者謹識於永和無知齋
2015年孟秋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