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經過2年時光,本書也再次改版。一開始接到編輯說:「要改版了喔」,有著某種程度的雀躍,但這樣的心情並沒有持續很久……因為又要開始寫題目與被催稿了!
在這2年間,筆者經歷高等法院替代役時期,接著開始律師執業生涯。在實務上所要處理的問題,通常難以區分為「純民法」或「純訴訟法」,當事人最常問的是:「我到底能不能○○○?」、「我該怎麼辦?」(換成法律語言,即為:「某甲之請求是否有理?」或者是「本案應如何處理?」等考生們最不知道該如何下筆的題型)這樣說來,在國考決定要考「民法與民訴」的綜合題時,其目的應該就是以未來執業時所面臨的問題加以刺激考生,而使考生們能夠朝此方向學習,教授們能夠以此方向教學。但實際上,目前為止的「民法與民訴」綜合題似乎並未發生上述預期的效果,因此於學習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時,大多數的人還是比較不會意識到要將兩者放在一起思考問題。
若由民法與民訴的答題方式觀之,在回答民法問題時,因所涉及的案件事實包羅萬象,遇到題目時,很難有絕對要採某一學說不可(暗器題例外,不過民法相較於其他科來說,暗器已經算少)。這點,筆者在內文中也會說明「擬答僅是參考」,重要的是讀者能不能發現爭點,進而有條理的在有限的時間完成答題。而民事訴訟法部分,學說著重法體系的分類建構,實務則是較為偏重個案的順利解決,因此常常出現實務與學說之間的「對話」,這使考生們看到考題後難以下筆。但著眼於「通過考試」這點,筆者一直認為能順利通過考試的人,不一定是精通各家學說與能狂背實務見解字號的人,但一定是會發現爭點、鋪陳答題內容並分配作答時間的人—尤其是自103年後「民法」、「民事訴訟法與綜合題」分成兩節應考後,這點更顯重要!希望考生們能夠謹記於心。
這本書的完成還是要感謝讀享編輯團隊的叮(ㄘㄨㄟ)嚀(ㄍㄠˇ)與細心的校閱,同時也要感謝在寫書卡關時陪我一再嘴砲的蝦佑學長與正在英國留學的阿強。如果沒有他們,本書應該無法順利改版完成。
最後預祝讀者們都能夠金榜題名!早點脫離國考的無限輪迴!
戈德
2015.08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