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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迴音:記憶中的台灣流行音樂

時代迴音:記憶中的台灣流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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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136461
李明璁/統籌策劃
大塊文化
2015年11月30日
127.00  元
HK$ 107.95  






ISBN:9789862136461
  • 叢書系列:Sound
  • 規格:平裝 / 288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Sound


  • 藝術設計 > 音樂 > 音樂史












    你最近一次細細聆聽made in Taiwan的流行音樂是哪一首?

    在什麼場合、與誰分享、透過什麼媒體?

    還記得生命不同階段裡,有哪些印記著喜怒哀樂的旋律?





    第一章、?? ?流行音樂大物件

    復古流行:轉動一世紀的黑膠唱盤

    音樂心情帶著走:卡帶與隨身聽

    網路時代的音樂傳播:MP3、數位串流與Youtube

    樂迷的日常養分補給:音樂刊物

    常民歌唱記憶�技藝:從卡拉OK與KTV

    從凝視到消費:歌星造型與偶像 商品

    ?馬世芳——我的「歌物件」



    第二章、?? ?流行音樂大事件

    跳舞時代:摩登台語唱片

    禁歌金曲:壓抑年代裡的自由之聲

    電影配樂:音樂與戲劇的美好結合

    異議之聲:社會運動中的流行音樂

    歌唱選秀:來自大眾的新聲音

    偶像團體:八?、九?年代的青春唱跳

    ?劉國煒——戰後國台語歌曲消長動態



    第三章、?? ?流行音樂大地標

    那些年我們在唱片行邂逅音樂

    歌廳秀:老派聽歌之必要

    演唱會大朝聖:萬頭攢動集體狂歡

    音樂約會名所:點歌單傳情意

    身體解放空間:從地下舞會到封街飆舞

    獨立音樂結黨集社:Live House

    ?葉雲平——No Records, No Life



    第四章、?? ?流行音樂大人物

    台語歌謠:本土流行初登場

    群星匯上電視:「國語歌」的第一個高峰

    「唱自己的歌」:七?年代的民歌創作人

    抒情王國的確立:「國語歌」的第二個高峰

    本土搖滾逆襲:「新台語歌」的文藝復興

    小眾品味主流化:新時代的獨立音樂人

    ?熊儒賢——有好歌的時代,全民都是大人物



    附錄一:台灣流行音樂大事紀年表

    附錄二:延伸閱讀參考書目










    我的「歌物件」




      現在的年輕人,怕是難以想像二三十年前,一部擱在自己書桌上的收音機,對青春期的孩子有多麼重要。它陪你做功課、K書、入睡、起床,那些只聞其聲卻從來不知道長相的節目主持人,就是你未曾謀面的哥哥、姊姊(當年甚至還不興DJ這種稱呼)。網路還沒普及、手頭也沒幾個零用錢的年代,走進唱片行買一捲正版專輯錄音帶得花一百多塊,茲事體大,不能常買。那些廣播節目往往就是你認識時新歌曲、溫習經典作品的唯一來源。錢省下來多買幾捲空白帶,把節目播歌的部份錄下,自製合輯,也能開開心心聽上好一陣子。



      多少人曾經去文具店買一疊信封信紙,一邊聽節目,一邊把該K的書擱到一旁,攤開紙筆一行行寫下青春歲月的百無聊賴和瘋狂夢想,寄到那令人神往的電台地址,給那位你從來不知長相,卻覺得一定比爸媽還懂你的主持人?多少人守在收音機旁,屏息等著主持人宣讀:「師大附中署名『划水鴨子』的同學點播給中山女中王小美同學這首田希仁『放在我心上』,『還記得一起躲雨的那一天嗎?謝謝你替我多剪一格公車票,祝你聯考順利』??。」



      我在一九八九年入行做廣播,那還是「前網路時代」,每星期總會收到一疊聽眾來信。一般而言,女生的字總是寫得比男生好看,還會細心摺成拆了就無法復原的複雜形狀。信裡常絮絮叨叨生活中的煩惱、對世界對社會的不滿、對未來的種種想像??。那些青年現在也都和我一樣成了中年人,但我還留著一個鐵匣,裝著幾十封當年寫得特別好的聽眾來信。信紙都泛黃了,字裡行間的情感依然鮮活熾熱。



      現在有些DJ做直播節目,接call-in之餘還得同步打開電腦螢幕,隨時注意網路留言板的動態,和聽眾多方即時互動。我去中國的電台參觀,直播節目的DJ還得同時注意聽眾湧進來的微博、微信、短信簡訊,一一挑選宣讀,即時反應。音控台上一列排著四五個大大小小的螢幕,七手八腳忙得不得了。一封聽眾來信動輒下筆數千言、滿滿好幾頁的時代,是不會再有了。我真不想承認自己懷念那個寫一封信你來我往動輒要等一個星期的時代,但是,唉,我確實懷念那個時代。



      大概是一九八?年代中期吧,市面上出現了「雙卡座」的收錄音機,不但可以把廣播節目錄到卡帶,還可以利用「雙卡對拷」複製別人的卡帶,或者自製精選輯。「自製精選輯」這件事情太重要了!多少人嘔心瀝血、徹夜不眠,和一疊疊卡帶奮戰,萃取每張專輯的菁華,細心設計曲目曲序,還不忘細細謄抄歌詞、繪製封面,只是為了獻給心裡的那個「她 / 他」。



      一九九?年代,大學校園還曾經流行過一陣子「卡帶傳情」的服務,似乎是從「玫瑰傳情」延伸出來的:活動期間只要決定你的指定曲,連同服務費用交給某社團,他們就會在你指定的時間把那捲卡帶連同信箋送到指定對象上課的教室,信差會對著全班大聲宣讀致送者和收信者的名字,然後就有一位面紅耳赤的女孩在全班鼓掌中衝上前來火速搶下禮物,再衝回座位把它藏好。啊,多麼純情的時代。後來大概有人提醒「卡帶傳情」生意萬一愈做愈大,扯到侵犯著作權什麼的就糟糕了,這類活動才告絕跡。



      「卡帶傳情」最受歡迎的歌是什麼呢?仔細回想,大概是優客李林的「認錯」、王傑「忘記你不如忘記自己」、杜德偉「鍾愛一生」、高明駿「誰說我不在乎」(啊我們都記得廣告裡被潑了一臉水的郭富城)、周華健「讓我歡喜讓我憂」,這些廣播、電視播了又播的青春金曲吧。



      大概同是一九九?年前後,比較認真的「高端樂迷」聆聽平台漸漸從LP唱片轉移到CD陣營,一開始唱片行的陳列架都是為LP設計的,為了配合貨架陳列,早年的CD都裝在窄窄長長的紙盒裡,後人稱為「長條版」,盒子有一半是空的,純粹為了在唱片行貨架便於拿取。等到LP全面淘汰,貨架紛紛改製成便於CD陳列的尺寸,那極不環保、浪費材料的「長條版」外盒也就絕跡了。



      不過,無論LP或CD,原本都是「發燒友」和「認真樂迷」在玩的東西,對絕大多數年輕人來說,買的永遠是錄音帶:且不說夜市地攤「三捲一百塊」的盜版價,即使買正版卡帶,一九八?年代末的行情是一捲一百多塊,總比兩百多的LP、三四百的CD划算得多,更別說價格高不可攀的唱機,遠不如兩三千塊一部的卡式隨身聽可親。那是台灣唱片工業飛速膨脹的好時光:葉啟田「愛拼才會贏」據說賣了一百萬捲卡帶,若以當時百分之五十的盜版率逆推,實銷還要再加上一百萬捲盜版。也就是說,當時台灣不過兩千萬人口,這捲錄音帶賣出相當於全國總人口百分之十的驚人數量。



      錄音帶除了便宜,另一個難以取代的好處,就是它可以塞進隨身聽,跟著你趴趴走。人生第一台隨身聽,就和第一輛腳踏車同樣重要:腳踏車代表你擁有「自主長程行動」的能力,隨身聽則代表你擁有了專屬於自己的聲音領域,不論人在何處,只要塞上耳機,就能用音樂把自己和世界瞬間隔開。於是多少青年人的書包裡,總是塞著幾捲錄音帶、一只隨身聽、還有一排備用的三號電池。錄音帶不比CD或者MP3,沒辦法按鈕選曲,老是按「快轉」找歌又特別浪費電池,於是一捲帶子總是得從頭到尾十首歌認真聽完。一張專輯一旦聽熟,曲序也牢記在心,在一曲唱罷、下一首歌之前的三秒鐘空白,你總是在心裡提早播放它的前奏。由於載體天生的「不方便」,反而讓我們把每一捲買來的錄音帶都聽得滾瓜爛熟。



      我總是說:音樂的生命,一半活在舞台上,一半留在唱片裡。唱片可以反覆聽,舞台上的音樂卻稍縱即逝,身在現場的經驗難以重現難以複製,即使留下錄音錄影,也不可能取代親身經歷的震撼。我有一本硬皮相簿,蒐集了歷年看演唱會留下的票根,其中最古的一張,是羅大佑一九八四年中華體育館歲末演唱會的門票,淡綠色美術紙精印,高反差的黑衣墨鏡身影橫在中央高高舉起手,字體、版式都極到位,猜是與羅大佑合作多年的平面設計杜達雄手筆。那年我才十三歲,跟著母親去看演唱會,羅大佑那些深沈的歌,我當然一口氣消化不了,這張票根倒是留下了。稍稍再長大一些,等我聽了不少西洋搖滾,再回頭聽當年那場演出實況專輯《青春舞曲》,大為震動,終於懂得當時還沒開竅的自己見證了何等豐偉的歷史事件,於是更加慶幸自己留下了那張票根,做一個見證的信物。



      早年的演唱會門票設計爭奇鬥艷,尺寸、材質、印刷方式各有巧妙,蒐集起來儼然有類似集郵的樂趣。後來電腦系統全面接管票務,票面一律是制式規格打上點矩陣列印的文字,門票設計這門手藝就此消亡,嗚呼,我再也懶得蒐集那些索然無趣的票根了。倒是有機會參與若干演出的幕後工作,總會拿到一張掛在胸口的工作證,這些年累積了總有幾十張,通通掛在一起,層層疊疊五彩斑斕,彷若南亞節慶祈福的花環。



      隔一段時間,總要清理衣櫥,扔掉一兩年沒再穿過的衣服。前幾年搬家,大扔特扔,總共扔了一百三十幾件,幾乎都是T恤,十幾年累積下來的。白T沒過幾年領口袖口就泛黃了,黑T洗過幾次會變成灰T,圓領穿得多了會愈撐愈大變成荷葉領,都不能穿出門。起先改當睡衣穿,後來連睡衣都多得用不完,就扔吧。



      但總有幾件捨不得扔,甚至捨不得穿的T恤。有一件T恤,入手至今十多年,只穿過一次。那是「交工樂隊」的紀念T恤,正面「交工樂隊」四字黑底紅字豎寫,簡潔大方。這件二??一年左右的T恤到底是買的還是送的早就不記得,因為怕褪色,一直沒捨得穿。後來交工解散,這件T恤成為一個時代的紀念,就更不想穿了。十三年後,林生祥在故鄉美濃舉辦《我等就來唱山歌》專輯十五週年紀念演唱會,我才把這件衣服找出來,穿去美濃演唱會現場。那些歌,就和我身上那件初次上身的T恤一樣,光彩如新,依然令人熱血沸騰。



      有一件當初是白色的T恤,如今早已泛黃,還有一些洗不去的斑點,領口也變成了荷葉邊,但我始終留著——它的胸口印著一幀高反差的搖滾先驅薛岳肖像,視覺風格強烈而洗鍊,是一九九?年他發行最後一張專輯《生老病死》時期的紀念品。薛岳在那年辦完「灼熱的生命」演唱會不久,肝癌辭世,時年三十六歲。這件T恤,我大概也沒機會再穿了。



      說起來,我還曾經接收薛岳穿過的幾件衣服——他和家母是好朋友,也算看著我長大。薛岳辭世,我輾轉收下他的兩三件套頭毛衣,式樣很好,我穿了好幾年。那幾件衣服沒有留到現在,倒也說不上可惜。心裡記得穿著它們的感覺,也就夠了。




    文—馬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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