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堂 民法總則概說、法理、死亡宣告制度、行為能力
第二堂 身分上行為能力、住所、人格權之保護、法人之設立
第三堂 法人之機關、法人之監督、權利客體、融通物、不融通物
第四堂 法律行為、要式行為、不要式行為、準法律行為、生效要件
第五堂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種類、意思表示之解釋(民§98)、意思表示不一致
第六堂 錯誤、錯誤之效果、意思表示不自由、脅迫
第七堂 詐欺與脅迫之比較、條件之種類、不許附條件之法律行為、期限
第八堂 代理、代理之發生、代理之種類、代理之特性
第九堂 代理權之限制、代理之三面關係、代理行為之能力問題、代理權之消滅
第十堂 無權代理、表見代理、表見代理之要件
第十一堂 法律行為之效力、無效之種類、無效法律行為之轉換
第十二堂 得撤銷之法律行為、得撤銷之效力、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無權處分
第十三堂 期日與期間、期間計算起點與終點、消滅時效制度、消滅時效立法目的
第十四堂 消滅時效之期間、起算點、消滅時效之客體、身分權的請求權
第十五堂 消滅時效之中斷、與起訴有同一效力之事項、效力
第十六堂 消滅時效之不完成、不方便行使事由、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客體效力
第十七堂 權利之行使、禁止權利濫用、權利之自力救濟、緊急避難
總複習
第一堂 總複習、行為能力、法律行為
總複習
第二堂 物權行為獨立性、代理、表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