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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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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3443483
布萊恩.史蒂文森
王秋月
麥田
2016年6月04日
150.00  元
HK$ 127.5  






ISBN:9789863443483
  • 叢書系列:不分類
  • 規格:平裝 / 432頁 / 25k正
    不分類


  • 社會科學 > 社會議題

















    TED演講340萬人次感動點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戴斯蒙.屠圖、兩屆普立茲獎得主紀司道盛讚「美國的曼德拉」

    「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

    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





    推薦序1 張娟芬(作家)

    推薦序2 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序章 往高處行

    第一章  梅岡城的禱告者

    第二章  挺身而出

    第三章  審判與苦難

    第四章  古舊十架

    第五章  約翰的歸來

    第六章 注定如此

    第七章  被剝奪的正義

    第八章 上帝的孩子們

    第九章  我在這裡

    第十章 緩刑

    第十一章 我將遠行

    第十二章 母親啊母親

    第十三章 恢復

    第十四章 殘忍與不尋常

    第十五章 破碎

    第十六章 石塊捕手的悲傷之歌

    尾聲

    後記

    致謝

    作者註

    附註





    推薦序1

      

    破損的正義──張娟芬(作家)


      

      「這是我第一次明白到我的生活裡充滿了破損。我在一個破損的正義系統中工作;我的委託人因為精神疾病、貧窮及種族主義的襲擊而破損,他們因疾病、毒品和酒精,傲慢、恐懼與憤怒而四分五裂。」

      

      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裡充滿了故事。在他的諸多當事人中,華特是本書最重要的主角。在華特案的處理過程裡,穿插著他的其他當事人,那是一個又一個殘破不忍卒睹的故事。好的公益律師身上都有磁鐵,那些請不起律師的、窮的、病的、弱勢的,從四面八方湧上來。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這和台灣主流媒體所呈現出來的重大刑案,看起來完全不一樣。台灣主流媒體在政治立場上還有若干差異,但在報導重大犯罪的時候,已經完全看不出差別了:案件剛發生的時候,只要有嫌疑犯,媒體便徹底漠視無罪推定原則,檢警放出什麼訊息,他們就照單全收,沒有一家媒體會質疑與查證。等到判決出爐,如果判死刑就一片叫好,只要不是判死刑,一律下標題:「免死」,「輕判」。

      

      關鍵在於,台灣主流媒體所寫的犯罪是沒有前因後果的,犯罪故事的起點,就是這個殺人魔殺了人。布萊恩•史蒂文森所說的故事,卻有許多是破碎的社會裡破碎的家庭裡破碎的人,層層疊疊,最後,殺了人。兩者的差別是:在台灣主流媒體,犯罪殺人是原因;但布萊恩•史蒂文森看到,犯罪殺人是結果,在這個結果出現之前,有別的原因。

      

      人人痛恨犯罪,人人害怕成為犯罪被害人,但是不斷複製恐懼的台灣主流媒體,不曾思考如何減少犯罪。判死刑是方便的解答,執行死刑是痛快的發洩,可是引起社會恐慌的隨機殺人案件為何發生,他們並沒有興趣知道。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閱讀此書的時候,對於華特案難免提心吊膽,不知道最後是否有個快樂結局。終卷之時,平行時空裡,台灣發生的大新聞卻是鄭捷被槍決了。我不禁想到卡謬,「總有一天,這個死得太早的犯人就不再顯得這麼壞了。但如今為時已晚,我們對這件事只能選擇懊悔或是遺忘。」極惡之人的名單,每隔幾年就添上新的名字,在鄭捷受到痛恨的此刻,陳進興已經被遺忘了;當陳進興被痛恨的時候,徐東志已經被淡忘了。好奇的讀者讀到此處,可能要去拜谷歌大神,才知道誰是徐東志。其實匆匆槍決鄭捷,正是為了遺忘。把鄭捷與他做的事情一起掃進歷史的灰燼裡,我們不做任何改變,直到下一次又發生殺人案件,然後整個循環再來一次。

      

      讀布萊恩•史蒂文森的書,在一個故事與一個故事之間,你會感覺到無論那個人有沒有殺人、在什麼狀況下殺人,其實都並不重要了。雖然他寫的是美國,但是台灣的司法,同樣也是「破損的正義系統」。書裡許多段落讀起來如此熟悉,就是法律雖然規定了「應然」,可是「實然」卻是另外一回事:

      

      「我還是懷抱希望認為法院會因為現有罪證明顯不足以支持原判決,而翻轉定罪與審判結果。州法律規定,在謀殺案件中,除了共犯提供的證詞之外,還需要可信的佐證,但顯然華特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佐證。我相信法院在證據這麼缺乏的情況下,要去讓一項罪行成立會非常掙扎,但我錯了。」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毋枉毋縱,是應然。實然是:冤案是死刑制度裡無法分割的一部分,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有死刑的國度皆然,只要你凝視那些被判死刑的人,裡面就是有無辜者的身影。問題在於,我們經常無法分辨此人是無辜的這一類,還是有罪的那一類;在新聞的鋒頭上,此人看起來史無前例罪大惡極,但是當時間拉出距離,此人卻可能「不再顯得這麼壞」,因此不必要殺他了。令人嘆息的或許是,殺戮的慾望往往壓過理智,因此上述的問題,對於社會裡許多人來說,竟然不是問題。

      

    推薦序2

      

    天地不仁,人間有愛──羅秉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直到二○○八年才立法允許服刑中的孕婦,可以在生產時卸下手銬腳鐐;有超過三千名兒少,因非殺人罪的犯行而遭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二○一○年五月十七日聯邦最高法院方宣告違憲;每十五個人中就有一人坐牢,政府花在監獄的支出每年高達八百億美元,然時至今日有將近一半的州別(二十三個)尚未有賠償冤獄受刑人的制度。本書作者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筆下的司法一點也不美,在日趨嚴烈的重刑文化影響下,竟造成美國社會上帶罪的新種性制度,而這種現代賤民大多數又窮又黑,史蒂文森嘆道:「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貧窮的反義詞是正義」。

      

      一九四四年六月十六日,一名才十四歲、家境窮苦的黑人男孩喬治•史汀尼(GeorgeStinney)被送上「黃色媽媽」(執行死刑用的電椅)時,手上拿著一本《聖經》,身高不到一百六十公分、體重約莫才四十公斤的小喬治不得不坐在書上,否則他瘦小的身軀無法對應到電極……多年後,一名家世顯赫的白人男性在臨終前承認自己才是那起殺害兩名小女孩的凶手。近來,開始有人為小喬治案的平反而奔走……

      

      「這般黑暗處也有光亮。」

      

      作者史蒂文森在過去三十年間在暗處覓光,哈佛法學院畢業後,他便回到美國南方去當那些窮人、被監禁的人和死刑犯的律師代表。這本書以講述救援一名無辜死刑犯華特•麥可米利安的平反過程為主線,再跳章穿插他投身幫助弱勢婦女、兒少的多個真實故事。從某個角度來看,他正是那在暗處兀自閃發的光。史蒂文森的祖母是黑奴之女,老喜歡緊緊地擁抱他到幾乎無法呼吸的地步,然後問:「布萊恩,你有感覺到我在抱你嗎?」這種不斷想「保持親密」的態度深深影響著史蒂文森(他在TED上的著名演說有非常鮮活的描述)。他是光,但不是神,並非每件救援都能成功。在本書第四章〈古舊十字架〉中,死刑犯赫柏•理查森最終還是被送上電椅,他說,在行刑前「我給了赫柏最後一次擁抱,我抱得很久,一邊想著他說過的話」,當然史蒂文森早已知悉他的當事人執行死刑的時間,在行刑的前一週,赫柏提出一個奇特的請求,希望史蒂文森替他爭取走上電椅時能播放〈古舊十字架〉這首讚美詩,史蒂文森為他完成遺願,也在場「見證死刑」。我猜想,史蒂文森在〈古舊十字架〉樂音揚起的那一刻,應該隱約看到小喬治孤獨的坐在電椅上,沒有家人,沒有律師,沒有半個認識的人;或許也同時聽見老祖母的伴吟:「布萊恩,如果你保持著距離,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你要靠近一點」。正因史蒂文森能「靠近」死刑多一點,才得以體會到「死刑的抽象概念是一回事,但按部就班地執行每項細節,以殺掉一個已不具任何威脅性的人,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華特在史蒂文森和他的義務律師團隊的奔走下最後終能平反成功,華特離開監獄大門走向車子時,張開手臂緩緩地上下拍動,像是準備好起飛一般,在失去六年自由之後的此刻,他看著史蒂文森說:「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我覺得我好像一隻鳥」(自由的感覺真好)。史蒂文森在反覆的救援挫敗間,日漸培養出成熟的體認,「理解到在成就正義的過程中,保有希望是多麼重要的事」。但如何能夠?又如何堅持?卷首引述「愛是動機,而正義是工具」這句話似乎暗示了什麼。又或許真切的回答是在祖母緊緊的擁抱裡。

      

      如果無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

      

      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史蒂文森歷經三十年與不義案件的近身搏鬥,才漸漸相信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以及真正能夠衡量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而檢測一個社會品格的尺標正是同理心。「同理心的喪失,足以摧毀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尊嚴;恐懼、憤怒讓我們變得好鬥、殘暴、不公和不義。」我們拿什麼對抗社會品格的日趨淪喪?眼見「推定有罪、貧窮、種族偏見,和其他數不清的社會性、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交互作用後,創造了一個錯誤百出的系統,迫使數千名無辜的人至今承受著牢獄之災」,還能坐漠不視,袖手旁觀嗎?史蒂文森無力催動,只能低眉勸謂:「若失去仁慈之心,我們終將因此備受折磨」。

      

      在本書的後記,史蒂文森提到:「在一個溫暖的耶穌受難日早晨,我與一名因冤獄在阿拉巴馬州死牢裡關了近三十年的男子一同走出位於伯明罕的監所。安東尼•雷•辛頓三十年來,都被單獨監禁在五乘七呎的囚籠裡」,這名無辜者是美國第一百五十名因錯誤定罪遭判死刑,最後證明清白而獲釋的人。約莫在讀完本書後記之際,鄭性澤再審成功獲釋,二○一六年五月三日這一天的下午,我站在台中看守所鐵門外,要求所方人員讓我進去陪我的當事人鄭性澤一起走出監所,被委婉拒絕。七天後的五月十日,鄭捷被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執行槍決,當然循例不通知他的家人,他的律師也不可以知道。

      

      作家張娟芬在鄭性澤獲釋時有感而發:「司法人員必須深深把這件事刻進靈魂裡:人民,在你面前,會變得多麼卑微。秋霜化去是連一點聲響也無的,人民在司法面前就是這樣」,原來我們不只無光無影,還無聲無息。

      

      在雙「鄭」之間,我們遺失的何止是「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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