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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事訴訟法(基礎篇)

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事訴訟法(基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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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955666
克允
學稔出版社
2016年6月01日
173.00  元
HK$ 147.05  






ISBN:9789862955666
  • 叢書系列:解密國考大數據
  • 規格:平裝 / 448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解密國考大數據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高普考 > 題庫試題











    本書特色



      這次一定要你學會民事訴訟法!

      1.說理清晰輔以圖表,讓重要概念變好懂了。

      2.題目體系化編排,版面擬真,擬答精確,連答題字數都有。

      3.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4.特別編寫高考相的專題討論,學習力與應考力齊步躍進。



      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不只適合拿來準備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司法、地方、身心障、原民、稅務、關務、一般警察),也很適合作為司律考試或在校生的第一本民訴入門書!





    準備方法 •1

    頻考爭點分析 •5



    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

    題型1-1 處分權主義 9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3

    專題討論 概念回顧與解說 •1-5

    題型1-2 辯論主義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1-5

    Try again 87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1-8

    題型1-3 聽審請求權之內容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8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1-11

    題型1-4 聽審請求權之限制

    9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11



    Chapter 2法院

    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2-3

    觀念建構 審判權 •2-3

    題型2-1-1 審判權之消極衝突 94東吳法研第1題(節錄) •2-4

    Try again 100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1題第1小題 •2-7

    題型2-1-2 審判權之調查 102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 •2-7

    觀念建構 管轄權 •2-9

    觀念建構 思考流程 •2-11

    題型2-1-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不同、應訴管轄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第1、2小題 •2-11

    Try again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2-13

    題型2-1-4 專屬管轄與非專屬管轄之競合

    9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2-14

    Try again 102三等公證人第1題 •2-17

    Try again 94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1題第3小題 •2-18

    題型2-1-5 專屬管轄得否合意排除

    104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1題 •2-19

    題型2-1-6 違反專屬管轄之效果

    102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2-21

    Try again 104身心三等法制第2題(節錄) •2-24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2-25

    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第3小題 •2-26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違反專屬管轄時,第三審應如何裁判 •2-26

    Try again 97三等書記官第1題 •2-27

    Try again 95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2-28

    專題討論 觀念統整:專屬管轄議題整理 •2-29

    題型2-1-7 管轄權之有無,以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準、管轄恆定原則 84丙等書記官第1題 •2-30

    Try again 85第一次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2-33

    Try again 100三等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1題 •2-34

    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1題 •2-34

    第二節 迴避 •2-36

    題型2-2-1 法官自行迴避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2-36

    Try again 91第二次律師檢覆第1題 •2-38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參與前審裁判之意義 •2-39

    題型2-2-2 法院書記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88委任升等通譯、書記官第1題 •2-40

    Try again 83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 •2-42



    Chapter 3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

    第一節 當事人與當事人能力 •3-3

    觀念建構 當事人 •3-3

    題型3-1-1 兩造對立原則

    10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1小題 •3-4

    觀念建構 當事人能力 •3-6

    題型3-1-2 當事人能力之認定與欠缺

    9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8

    題型3-1-3 分公司的當事人能力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11

    Try again 95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4

    Try again 101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15

    題型3-1-4 合夥的當事人能力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16

    題型3-1-5 對死者起訴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20

    第二節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人 •3-23

    題型3-2-1 輔助宣告與訴訟能力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24

    題型3-2-2 法定代理人之補正 98三等書記官第3題 •3-26

    第三節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3-31

    觀念建構 當事人適格的判斷 •3-31

    題型3-3-1 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之差異

    98三等書記官第4題 •3-32

    題型3-3-2 確認訴訟的原告適格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第1小題 •3-35

    題型3-3-3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4律師第3題第1小題 •3-37

    題型3-3-4 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95司法官第2題 •3-39

    Try again 102三等行政執行官第4題 •3-43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4題 •3-43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關於代位訴訟之整理 •3-44

    題型3-3-5 選定當事人

    10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2小題 •3-45

    Try again 9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50

    Try again 93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50

    第四節 共同訴訟 •3-51

    觀念建構 必要共同訴訟 •3-52

    題型3-4-1 共有物分割訴訟的共同訴訟類型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53

    Try again 10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3-56

    Try again 94第二次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 •3-56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3-57

    Try again 101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 •3-57

    Try again 105身心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3-58

    題型3-4-2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3-59

    Try again 101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4題第1小題 •3-61

    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6題第1小題(節錄) •3-62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62

    Try again 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3-63

    Try again 102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64

    題型3-4-3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 93律師第1題 •3-65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4題 •3-68

    Try again 100三等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4題 •3-69

    題型3-4-4 連帶債務人與共同訴訟

    99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3-69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3題 •3-73

    觀念建構 普通共同訴訟 •3-74

    題型3-4-5 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第2小題 •3-75

    Try again 9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77

    題型3-4-6 證據共通原則 8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3-78

    Try again 92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1題 •3-81

    第五節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3-82

    觀念建構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3-82

    題型3-5-1 參加人之地位與判決效力 102三等書記官第3題 •3-84

    Try again 95三等公證人第1題第2小題 •3-86

    Try again 9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3-86

    Try again 88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第1小題 •3-87

    Try again 103三等行政執行官第1題 •3-88

    題型3-5-2 主參加訴訟 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3-88

    第六節 訴訟代理人 •3-92

    題型3-6-1 審級代理原則 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3-93

    題型3-6-2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審級代理

    原則 91律師第1題(節錄) •3-95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3-98

    題型3-6-3 單獨代理原則與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92律師第1題第1小題 •3-98

    Try again 97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101



    Chapter 4訴訟程序通論

    第一節 訴訟費用 •4-3

    題型4-1-1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標的價額核定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4-4

    題型4-1-2 訴訟救助之效力

    100三等書記官第3題 •4-7

    第二節 送達 •4-9

    題型4-2-1 有送達代收人或訴訟代理人時仍逕向當事人本人

    送達之效力 101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10

    Try again 8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第1小題 •4-13

    Try again 91律師第1題 •4-13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4-14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節錄) •4-14

    Try again 104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4-15

    題型4-2-2 間接送達與留置送達

    9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4-15

    題型4-2-3 公示送達之要件

    9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17

    題型4-2-4 寄存送達之送達時間計算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19

    Try again 91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4-22

    第三節 期日與期間 •4-23

    觀念建構 重要不變期間 •4-23

    題型4-3-1 間接送達、期間之計算

    101三等書記官第4題 •4-24

    題型4-3-2 在途期間之扣除

    92律師第1題第2小題(節錄) •4-26

    Try again 9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4-28

    Try again 88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4-28



    Chapter 5訴訟程序之進行

    第一節 起訴 •5-4

    題型5-1-1 同一事件之判斷 88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5-4

    Try again 94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2題第2小題 •5-7

    題型5-1-2 抵銷之抗辯與另訴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7

    Try again 85四等書記官第2題 •5-9

    Try again 87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第2小題 •5-9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5-10

    題型5-1-3 當事人恆定原則與重複起訴

    102三等書記官第2題 •5-10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受讓人的程序保障 •5-12

    Try again 104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 •5-1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5-13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3題 •5-14

    第二節 訴訟客體論 •5-15

    觀念建構 訴訟標的理論 •5-15

    題型5-2-1 新舊訴訟標的理論與重複起訴禁止

    94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 •5-17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通譯、書記官第1題第2小題 •5-20

    Try again 94律師第2題第2小題 •5-21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5-21

    Try again 100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4題第1小題 •5-22

    Try again 94律師第4題第4小題(節錄) •5-22

    觀念建構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5-23

    題型5-2-2 因情事變更而為訴之變更

    103關務三等關稅法務、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 •5-23

    題型5-2-3 中間確認之訴

    10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5-25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何謂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 •5-28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1小題 •5-29

    觀念建構 訴之客觀合併 •5-29

    題型5-2-4 選擇合併 87律師第2題 •5-32

    題型5-2-5 預備合併:第一審審理模式

    103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2題 •5-34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預備合併構成的再省思 •5-36

    題型5-2-6 預備合併:第二審上訴之審理 93律師第3題 •5-37

    題型5-2-7 預備合併:第二審對於第一審違誤裁判之處理

    102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3題 •5-39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部分學說見解的處理 •5-42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5-42

    第三節 爭點整理程序 •5-44

    題型5-3-1 爭點整理程序之種類





    作者序



      不知道正在看這篇序的你,心中有什麼樣的夢想呢?我相信,會找到這本書,上榜應該是目前的願望之一吧!但我也希望這只是你達成夢想的一個階段性心願而已,考試終究只是一個過程,有沒有考上都不應該成為阻礙你實現夢想的絆腳石。



      這本書原名為「民事訴訟法概要題型破解」,這次因應出版社的出版策略更名,不過大抵內容還是比較偏向概要,所以冠以「基礎篇」的名稱,適合第一次準備國考之人以及準備司特四等、關稅法務、財稅法務或其他相似難度考試的考生。筆者還記得曾經看過TED上一則名為:「你放棄夢想了嗎?」的演說,其中的圓夢秘方第一個是:「用盡心力達成夢想,堅持信念、不輕易放棄,就能找到通路,突破困難,達成目標。」而第二個圓夢秘方則為:「把基礎練扎實,沒有做好基礎,就無法成就大事。」在此,期盼本書能夠協助你扎實成就大事的基礎。



      本書能在這次順利完成更名再版,要先歸功於主編曉玉的勞心勞力,為這一系列書籍內容的再造花費了不少心力,另外,也要感謝責編懿婷的辛苦校對,盡力讓本書的錯誤減少,不過如果讀者仍然在書中發現任何錯誤,都是筆者的失誤,還請各位不吝來信指正,筆者定會以最快的時間審視內容,若確屬錯誤,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布勘誤,其他讀者將受益於您的來信,筆者感激在先!



      時值我國總統更迭之際,衷心期盼新政府能夠為我國帶來新氣象,讓我們一起為這個國家,這個世界共同努力吧!也預祝各位都能夠早日實現心中的夢想!



      尚未來臨的其他時日像麵包一樣升起,

      或者像椅子,像藥典,

      像商品一樣地等候:

      未來歲月的製造廠:

      靈魂的工匠

      正在建造,估稱,準備

      苦澀或珍貴的日子。

      時機一到它們會叩你的門,

      賞你一只橘子

      《聶魯達─讓我們等候》


    克允

    2016年5月20日




    其 他 著 作
    1. 身分法關鍵選擇(2版)
    2. 國考大解密民法總則(2版)
    3. 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 基礎篇(2版)
    4. 身分法關鍵選擇
    5. 解密國考大數據 民法總則
    6. 民法總則爭點整理(2版)
    7. 民事訴訟法概要題型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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