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There is nothing noble in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ellow man; true nobility is being superior to your former self.”
本次改版主要可分為「修法內容」、「新進考題」、「實務見解」與「學說見解」等部分,分述如下:
一、修法內容
1.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6條及36條之1
廢除派用人員制度,並且訂定過渡條款。本部分並非公務員法的主要考區,但是因為屬於近期修法,所以仍宜注意新法規定。本書於【第2章任用】之【Section11特別職公務員】中,改寫課文並新增【Topic13派用人員】。
2.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考試院104年12月30日修正發布共計6條條文,包括第3條、第4條、第7條、第13條、第19條與第24條,就公務員法考試而言,第24條之修正特別值得注意,亦即提起免職救濟撤銷原處分並准予復職者,以其停職期間併計為任職年資,可依規定辦理年終(另予)考績。本書於第5章新增【Section10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24條】。
3.公務員懲戒法:司法改革新里程
1. 現行公務員懲戒法於104年5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4年5月20日經總統公布。法律雖已公布,但是因為尚須司法院準備相關配合措施,難以立刻施行,必須有一定準備時間,司法院經積極籌備辦理,定自105年5月2日施行。法律因公布施行而生效,但是法律的公布與施行不能混為一談,如果只公布而未施行,則暫時尚無效力可言。
2. 對應考人而言,無論是在「新法已公布但尚未施行」或「新法甫施行」的期間,準備公懲法的負擔相對較重,因為考試會考「新舊法對照題」,【104普考第1題】、【104地特三等第1題】均為顯例。因為對於新法與舊法之理解缺一不可,皆須掌握。本書關於公務員懲戒部分,會同步提供「新法」與「舊法」之對照,讓讀者可以全面掌握新舊法之差異。
二、新進考題
收錄最新高普考、地方特考、鐵路特考、退除役特考與身障特考等關於「公務員法」之相關考題。讀者可透過練習新進考題來觀測公務員法的最新風向。特製「新進考題搜尋表」,以利讀者查閱。
三、實務見解
1.主管調任非主管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1】之決議內容:「公務員由主管人員調任為同一機關非主管人員,但仍以原官等官階任用並敘原俸級及同一陞遷序列,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本書於【第4章 保障】之【Section5救濟途徑】中,新增【Topic4主管調任非主管 之救濟途徑】。
2.年終考績列丙等
針對【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2】之決議內容:「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既係影響公務員權益之人事行政處分,應予接納得為復審之對象,並得對提起行政訴訟」。本書於【第5章考績】之【Section6考績之救濟】中,改寫【Topic8不服考績評定】。
四、學說見解
以更有系統的層次介紹我國公務員法制,於「第1章導論」課文中,新增「公務員體系表」與「公務員法體系表」,於「第2章任用」課文中,新增「學者對於政務人員法制完備化之建議」,並且特別新增筆者自擬考題【題型1.1.2】、【題型1.1.3】與【題型5.1.2】,讓讀者可以在最短時間澈底掌握「內容重要、爭點明確、考相極佳」之學說見解。
甘興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