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現有的探討邏輯與邏輯謬誤的書籍廣博又詳盡,它會告訴讀者如何善用邏輯推理的工具與範例,增添討論的建設性。但我們也需要書籍告訴我們哪些事情不該做。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在《論寫作》(On Writing)一書寫道:「要想知道寫作時什麼事情不該做,閱讀劣質文章是最有效的辦法。」他說他曾經看過一本特別爛的小說「這種體驗在文學上就等於接種天花疫苗」。數學家喬治•波利亞(George Polya)也曾在演講中提到,教授一門學科除了要精通學科的內容之外,還要知道哪些地方容易被誤解。這本書主要就是在探討我們應該避免的論證錯誤。
這本書的新奇之處,在於利用生動的插圖,說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見的幾種邏輯謬誤。插圖的某些創作靈感是來自歐威爾(Orwell)的《動物農場》(Animal Farm)這類的寓言;還有些是來自荒誕逗趣的作品,比方說路易斯•卡羅(Lewis Carroll)的故事與詩篇。而這本書與那些作品的不同之處,在於並非用一個故事把所有插圖串連起來,書中插圖各自獨立,並將風格與主題相互連貫,使其有更多的彈性及使用方式。每一種邏輯謬誤只有一頁的解說,希望如此能讓讀者比較容易消化並記住。
在多年以前,我花了一些時間用一階謂詞邏輯(first-order predicate logic)撰寫軟體規格。這個經驗很有意思,我必須使用數學推理,取代平常慣用的英語。如此一來,反而使得可能產生歧義的地方全都變得精確,有可能含糊帶過的地方全都變得嚴謹。
那段時間,我看了幾本探討命題邏輯的書,這些著作有古代也有現代的。其中一本是羅伯特•古拉(Robert Gula)的《胡說八道:邏輯謬誤手冊》(Nonsense: A Handbook of Logical Fallacies)。看了這本書,使我想起十年前在筆記本潦草寫下的一些論證準則。那是我累積了數年與陌生人在網路論壇你來我往的經驗後,所歸納出的準則,其中像是「不要以偏蓋全」,現在看了覺得理所當然,但對當時還是個學生的我而言,就像發掘出天大的真理一般。
我很快就發現,將推理的內容形式化有幾個好處,例如:思考與表達會更為清晰,看事情更為客觀,也更有自信。懂得分析別人的論證,自己也能知道何時該從註定是徒勞無功的討論中抽身。
當我們遇到某些會影響生活,以及所處周遭的社會議題(如公民自由)、事件(如總統大選),往往會開始爭論政策與信仰。從旁觀察這些論述,會發覺其中不少論證都存在有邏輯瑕疵。
當然,辯論所使用的工具並不是只有邏輯一種,熟悉其他方式也有好處,其中最有用的工具大概就是修辭,其次是「舉證責任」、奧卡姆剃刀(Occam’s razor,意思是說要解釋一種現象,不應在解釋的內容添加不必要的猜測,又稱簡約法則)之類的概念。探討這些主題的專書不少,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參考。
最後我想說的是,邏輯規則並不是自然界的法則,也無法涵蓋人類推理的所有內容,正如馬文•敏斯基(Marvin Minsky)所言,一般的常識推理很難用邏輯原則去分析;並且他說:「邏輯不見得能解釋我們如何思考,就好比文法不見得能解釋我們如何說話。」邏輯並不會產生新的真理,而是讓我們驗證現有思想是否前後連貫,正因如此,邏輯才得以成為我們分析、傳達思想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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