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跨科際的比較歷史的方法,顯然吸收了後現代主義對本質主義和基礎主義的質問,她的分析和結論也因此更富說服力。在她的描述和解析裡,政治轉型期的法律和正義在妥協逼人的情況裡必須同時面對過去與展望將來,必須同時處理延續與變遷的問題,必須同時考慮政治和範限政治的介入,必須兼顧法的安定性和變遷中的對正義和公平的瞭解和要求,因此不得不是局部的、受限的,高度象徵性的,而且挾帶著反而危及法律原則的風險。但是這種不盡理想的正義卻是一個朝向民主轉型中的社會所必須經歷的政治過渡和成長儀式(rite of political passage),是引導和形塑政治典範轉移的獨立因素之一。沒有這個過程的中介,轉型中的國家和社會將難以真正完成朝向人權、法律原則和民主的典範轉移。儘管書中各國的做法因不同的政治與法律文化以及轉型模式而異,這是作者多面相、多層次、正向和逆向地比較解析後所獲致的結論。雖然作者沒有如此明白說出,我們甚至可以替她加上一句:如果沒有經歷這個過程,轉型中的社會和國家恐將面對政治轉型淪為單純政權更替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