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許多家庭心中共同的痛──酒駕。警政署統計顯示,我國酒駕肇事致死亡與受傷車禍,以2003至2014年為例,平均每1年約發生9,137件,造成約442人不幸死亡,此外還有11,341人受傷。為了抑制與打擊酒駕,立法院不斷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第35條的處罰效果,包括:罰鍰、吊扣駕照、吊銷駕照、移置保管車輛等;並於1999年新增訂刑法第185-3條藉以處罰酒駕。20年間,前後關於酒駕法令的修訂共達13次。
為此,我國刑事司法體系全面向酒駕宣戰,惟民主法治國家除執法目的正當外,更須兼顧執法的手段是否符合正當程序,十餘年來,因酒駕執法所衍生的爭議未休。本書以正當法律程序的內涵來探討與檢視相關的執法問題,進一步以社會科學問卷與統計方式深入了解影響酒駕的可能因素有那些。
最終目的冀望能提升執法的效能與兼顧人權,並期望透過分析影響酒駕的可能因素後,提出具體與可行的建議,以減少酒駕及產生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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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菘謹識
10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