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克里斯汀生其人與其著作
本書作者之一克里斯汀生是科技管理學術界的重要人物。他的主要著作, 特別是一九九二年的論文(Exploring the limits of the technology S-curve)和圍繞一九九七年著書《創新的兩難》(The Innovators Dilemma)中有關 disruptive innovation 的系列作品,堪稱奠定了他在學術界的地位,因為根據他嚴謹實證的理論,可以對大量技術創新與市場交織的軌跡做系統性的研究,並衍生出對實務深具指導作用的策略性意涵,他一九九九年編著的教科書Innovation and the General Manager可以說明其理論與方法的應用範圍和潛力。
克里斯汀生的作品讓我想起威廉.亞伯那齊(William Abernathy)一九七八年的名著The Productivity Dilemma,對組裝類產品與製程的創新提出了三階段演進模式。這兩位學者都對產業技術創新系統的發展做出極具原創性的貢獻。
兼顧理論與實務
克里斯汀生這部新書《創新者的解答》是為實務界人士而寫,其主要立論不脫上述的基本架構。本書全面性地論及企業範疇與規模、策略、行銷、財務、組織與領導等課題,係作者延伸應用自己的學說,亦屬不可多得的佳作。不過嚴格來說,此書不若其一九九七年的著作聚焦清楚,故不宜視為是作者吾道一以貫之的嚴謹著作,雖然實用意義或許更高,而這也是管理學裡學術與實務導向不易兩全的dilemma。話說回來,克里斯汀生先以學術研究奠基,再以實務應用發揚,應值得我國管理學界效法。
對於本書的讀者,如有可能,不妨也閱讀作者前一本著作《創新的兩難》,同時參考其他特別是綜合技術創新與市場行銷的論著,以免流於過度簡化本書所揭櫫solution(解決方案)背後的基本論證。對於願意更深入探討的讀者,可以取材本書有興趣的章節,先分辨其論述是屬於descriptive、normative 或 prescriptive,再檢視其符合以下三原則的程度如何:一是有事實為基礎的客觀性原則,二是論理嚴謹的科學性原則,三是能考量有限資源與經營能力的可行性原則。以此方式與本書進行對話,相信必能收穫豐碩。
也是啟發個人的佳作
我對書中將 disruptive innovation 翻譯成「破壞性創新」 有不同的意見。disruptive 原意是分裂性的,在本書中有另立門戶、另起爐灶的涵義,是技術創新軌跡的差異化。即使許多 disruptive 創新最終顛覆了既有主流地位的系統,發揮了破壞性效果,但這不能說是克里斯汀生(和其共同作者)圍繞此主題之系列著作的核心立論。他要強調的應該是,企業經營應智慧地透視市場機會與趨勢,避免與既有的強大廠商在維持型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上進行少有勝算的正面衝突。
不只新進廠商應如是,既有廠商亦然。後者除了要防備disruptive 創新的突擊,本身也應自我惕勵,主動推行 disruptive 創新。畢竟,破壞性創新不是絕大多數廠商能力所及,但是眾多經營者卻可以設法在不同程度的 disruptive 創新方面努力,機會很多,而這也是我認為克里斯汀生教授的主要貢獻。
這本以 disruptive 創新為主軸的著作遠比以 destructive 創新為焦點的著作更值得世人閱讀,其實做為規劃自己更有意義人生的參考也蠻不錯的。至於disruptive這個英文字應如何翻譯成簡潔的中文,可以再想想。
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名譽教授 江炯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