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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之技術與倫理:刑事辯護之心•技•體

刑事辯護之技術與倫理:刑事辯護之心•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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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957356
佐藤博史/著
王信仁
新學林
2017年9月01日
183.00  元
HK$ 164.7  






ISBN:9789862957356
  • 叢書系列:台北律師公會叢書
  • 規格:平裝 / 520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台北律師公會叢書


  • 社會科學 > 法律 > 刑法











    本書特色



      辯護人的義務,核心在於──積極誠實義務,為了落實這項義務,必須有高明的「技術」,而高明的「技術」也必須有相襯的高度「倫理」。亦即,「技術」與「倫理」本是一體的。倫理(心)和技術(技)是以身體(體)為基礎。為了鍛鍊「心」與「技」,也必須鍛鍊「體」。



      本書並非學術論著,而是作者藉由多年在實務上刑事辯護的經驗,依循偵查、審判、上訴、再審等刑事訴訟的程序來探討相關的問題,而正是這種植基於實務運作的論述,所以本書是可以直接用在實務上操作的理論,適合所有有志從事刑事辯護工作的讀者閱讀。





    審訂者序 i

    前言 v



    第1編 序論

    第1章 何謂刑事辯護人倫理 3

    I.緒論 3

    II.刑事辯護與律師倫理 5

    1.何謂律師倫理 5

    2.刑事辯護與民事代理 7

    3.刑事辯護的意義 13

    4.有關刑事辯護人的規定 14

    第2章 辯護人的誠實義務與真實義務 23

    I.辯護人的任務──誠實義務 23

    1.被告的自我辯護權(防禦權)與辯護人的任務 23

    2.辯護人的誠實義務 28

    3.辯護人的積極誠實義務(熱情的辯護) 29

    4.辯護人的消極誠實義務 36

    II.辯護人的真實義務 38

    1.被告真實義務•辯護人積極真實義務的否定 38

    2.辯護人的消極真實義務 39

    III.辯護人的誠實義務與真實義務 42

    1.跳脫「橢圓理論」──「圓形理論」 42

    2.真兇的無罪辯護與頂替者的有罪辯護 44

    IV.小結 50



    第2編 本 論

    第3章 偵查程序的辯護技術與倫理 53

    I.序說 53

    II.偵查中辯護人的任務 54

    1.偵查程序辯護的歷史 54

    2.偵查程序辯護的重要性 56

    3.偵查程序辯護技術的不成熟 59

    III.接見的技術 61

    1.偵查中辯護的辯護人的自我認同或「偵查辯護人」 61

    2.接見的目的 66

    3.接見的方法 70

    IV.緘默權的行使 82

    1.嫌疑人偵訊的重要性 82

    2.緘默權行使與辯護人的真實義務 84

    3.嫌疑人偵訊與緘默權行使 87

    4.檢察官的嫌疑人偵訊 93

    5.緘默權行使與辯護人的誠實義務 98

    6.「Miranda協會」與辯護人的誠實義務 105

    7.小結 110

    V.共犯案件的辯護 111

    1.事件的真相──「密林中」 111

    2.擔任共犯案件的辯護與辯護人的誠實義務 118

    3.共犯供述的信憑性判斷 125

    4.「暗無天日」──還有最高法院呢 130

    5.冤案的辯護與刑事辯護人的倫理 136

    第4章 審判程序的辯護技術與倫理 145

    I.序說 145

    II.偵查程序的辯護與審判程序的辯護 146

    1.作為防禦的刑事辯護 146

    2.偵查與審判 147

    3.審判程序辯護的辯護人自我認同或「審判程序辯護人」 153

    4.偵查的類型──及其多元性 155

    5.偵查一課型案件 156

    6.特偵組型案件 159

    7.偵查的過程──無法重來的迂迴道路(zigzag) 164

    8.檢察官的證據開示與審判中辯護 169

    III.審理之準備 172

    1.作為防禦對象的訴因──「裸的事實問題」的陷阱 172

    2.開示證據的魔力 177

    3.開示證據的誤導──再次研究開示證據 179

    4.開示證據的阿基里斯腱 185

    IV.審判程序 188

    1.審判程序辯護人的任務──作為反面教材的Chicago 188

    2.日本的刑事訴訟還有希望嗎? 191

    3.參審制或陪審制 195

    4.我國的刑事訴訟還有希望──裁判員制度的意義 200

    5.再審事件與我國的裁判 208

    V.證人的詰問 216

    1.詰問技術與律師倫理 216

    2.詰問技術(怎麼問?)的重要性 224

    3.刑事訴訟中詰問證人的意義 228

    4.我國的刑事訴訟與詰問技術 233

    5.反詰問的技術(1)問什麼?──反詰問的準備 234

    6.反詰問的技術(2)怎麼問?──反詰問的注意事項 250

    7.反詰問的成功與傳聞例外 268

    8.證人詰問技術的磨練 271

    9.反詰問與主詰問 274

    10.證人詰問與律師倫理──以Freedman的三大難題為契機 281

    11.主詰問的技術(1)對誰?問什麼?──主詰問的準備 294

    12.主詰問的技術(2)怎麼問?──主詰問的注意事項 298

    13.覆主詰問的技術 301

    14.刑事詰問技術與裁判員制度 304

    VI.辯方的舉證 308

    1.無罪的證明──刑事訴訟的不變法則:「有疑唯利被告」 308

    2.偵查一課型案件與無罪的證明 317

    3.特偵組型案件與無罪的證明 322

    4.情狀辯護 326

    VII.辯論 332

    1.詰問技術與律師倫理 332

    2.辯論的技術與倫理 336

    3.裁判員裁判與辯論的技術 344

    第5章 上訴程序的辯護技術與倫理 353

    I.上訴審的結構與上訴的辯護 353

    1.上訴審的結構 353

    2.上訴辯護人的任務 362

    II.提起上訴 365

    1.可否提起上訴 365

    2.提起上訴的時機與方法 374

    III.上訴理由狀的撰寫 376

    1.上訴理由狀的提出期限 376

    2.上訴辯護人的觀點與上訴審法官的觀點 379

    3.發現上訴理由 385

    4.上訴理由的論述 393

    IV.上訴審的審理 397

    1.法官(調查官)的面談 397

    2.第一次審判期日──依據上訴理由狀進行辯論 398

    3.上訴審的事實調查 400

    4.上訴審的辯論 403

    V.裁判員制度與上訴審的未來 405

    第6章 再審程序的技術與倫理 411

    I.再審制度與再審辯護人 411

    1.再審的意義 411

    2.我國再審制度的特色 416

    3.Falsa與Nova──吉田老案件(白鳥裁定前史) 417

    4.再審律師 421

    II.新證據的高牆──證據的新穎性 422

    1.新證據的必要性 422

    2.證據的新穎性 425

    III.證據的明白性的判斷方法──二階段判斷過程 429

    1.白鳥•財田川裁定的意義──孤立評價(心證延續)與綜合評價(再評價) 429

    2.白鳥裁定與名張第五次裁定──綜合評價與「證據構造的替換」或「證據力的墊高」 435

    3.名張第五次裁定與名張第六次裁定──限定的再評價與全面的再評價 440

    4.限定的再評價與全面的再評價(二階段說)──以新幹線為例 449

    IV.新證據的發現──證據構造分析的重要性 457

    V.再審請求的審理方法 463

    VI 再審程序的法醫學者與辯護人倫理──誤判原因:錯誤鑑定、不當辯護 466

    1.刑事訴訟中鑑定的重要性 466

    2.錯誤鑑定──弘前事件與島田事件 466

    3.不當辯護──足利事件 476

    裁判索引 485





    審訂者序



      與本書作者佐藤博史律師算是有些緣分。



      最初的結緣,是為他與菅家利和(足利事件冤罪被害者,該案是日本經典的洗冤案例。在2010年3月再審宣告無罪時,3位法官起立向菅家先生道歉的畫面,透過媒體報導廣為世人知曉,佐藤律師是救援該案的辯護人)合著的《冤罪》乙書在臺灣的譯本撰寫後記文〈冤案的公式〉。撰文當時,我並未與佐藤律師謀面。但在讀這本書時,對佐藤律師在字裡行間流露出的敬業精神與使命感,特別是在決定救援後,對當事人不離不棄的責任感,心中共鳴不已,景仰再三。



      2015年8月,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以「冤罪救援與再審新制」為題,舉辦臺日冤罪救援行動交流暨年度論壇,邀請佐藤律師來台,以其救援菅家先生的經驗發表專題演講。當時我剛好擔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研習所執行長,負責律師職前訓練任務的推動與執行,聽聞佐藤律師來臺,深感機會難得,於是透過台灣冤獄平反協會邀請佐藤律師至律師研習所,為正在接受基礎訓練的第23期第4梯次學習律師進行一場名為「DNA鑑定與冤罪救援」之專題演講,好讓學習律師能夠瞻仰典範,進而多少體會律師的「職人」精神具體會是什麼光景。佐藤律師的演講引起學員熱烈的反應,提問不斷,而佐藤律師總是很有耐性地詳細解說。演講結束後我有幸邀佐藤律師共進午餐,近距離與佐藤律師對談。經由對談,除了原先的敬業與使命感外,對佐藤律師的印象更增加了嚴謹二字,對這位異國前輩益生敬佩。



      佐藤律師同時是早稻田大學的客座教授,著作頗豐,而《刑事辯護之技術與倫理:刑事辯護之心•技•體》是其綜合自己長期實務經驗,對相關學理進行批判性的反思後,進而有所發揚的代表性著作。佐藤律師在此次來臺訪問期間,將這本書贈與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並慨然應允在臺出版譯本。由於這本書是以培育更多優秀刑事辯護人為目的而撰寫,因此事後該會認為毋寧由律師公會循2013年翻譯高野隆等多位日本律師所著《法庭辯護技術》,並出版分贈本會會員參考的前例,翻譯出版佐藤律師這本大作,更為合適。於是該會聯繫我,由我以常務理事的身分,在台北律師公會(下稱本會)第27屆理監事會提案並獲同意翻譯並出版本書,並洽請曾留學日本、對日本實務有深刻理解的本會會員王信仁律師挑起翻譯重任。雖然本會有為翻譯工作編列薄酬,但王律師卻堅決辭謝,自願在百忙之中撥冗無償翻譯,不僅譯筆流暢通達,而且多有根據其對日本法制、實務的理解所作譯註,以利讀者理解,其公益、負責之精神適可與本書作者佐藤律師輝映,在此謹代理監事會向王律師致上深深謝意。



      佐藤律師在這本書裡,不僅探討了偵查、審判、上訴、再審等刑事辯護活動所需具備的技術,例如如何進行證據開示、交互詰問及撰寫書狀等,更廣泛而深入地討論了刑事辯護的專業倫理問題。囿於臺日法制的差異,本書所介紹的刑事辯護技巧,我們無法亦步亦趨地照搬應用於臺灣的實務工作,否則難免邯鄲學步之謬,但讀者透過自行融會貫通,仍可獲得相當大的啟發,至於刑事辯護的專業倫理問題,則是臺灣理論與實務界鮮少探討的領域,相信這本書能為我們進入這個領域奠定良好的基礎。透過這本書,我們不僅能夠體會刑事辯護作為乙項專業的意義,而且也能經由本書進一步瞭解日本刑事司法實務的實況,而後者對於學術圈在日本法的介紹上也有相當大的助益。



      台北律師公會基於幫助律師同道自我完善的職責,譯介日本的刑事辯護實務著作,也期待在不久的未來,能有本土的刑事辯護著作問世。

    ?
    台北律師公會第28屆常務監事

    尤伯祥 律師

    2017.8.14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