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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活著,不要摘取我的器官

我要活著!:醫生,我還活著,不要摘取我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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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9525732
高資敏
博客思
2017年10月01日
93.00  元
HK$ 79.05  






ISBN:9789869525732
  • 叢書系列:心靈勵志系列
  • 規格:平裝 / 286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心靈勵志系列


  • 心理勵志 > 生死醫病











      They suffered from sever brain lesions incompatible with life, but not brain dead. 他們沒有腦死,是活著的人。一個一個活活被犧性了,一片冷漠寂然。



      我明白若有一天我意外頭傷昏迷,被醫生認為「"incompatible with life "不適宜生存」。最後被送進開刀房摘取器官。那時,我自己無法說話,再也沒有人為我說話。



      因而,我寫了此書。



      為了珍惜您和您摯愛家人和親友的生命,您需要知道這本書的醫學知識!



    ?





    █? 李艷秋序�萬籟此俱寂 惟聞鐘磬音?? ?5

    █? 吳振聲序�風和水會記得蓮的花香?? ?8

    █? 江永雄序�尊重生命是全人類的公約 ?? ?15

    █? 鄭國材序�驅離黑夜的一道曙光?? ?21

    █? 謝啟大序�柯文哲醫師的「抉擇」?? ?27

    █? 黃炎東序�這是關乎生死的關鍵時刻!34

    █? 著者自序�但見活人笑 不見死人哭?? ?36



    第一章?? 從尊重生命談起?? ??? ?55? ?

    1╱?? ?一件白袍所掩遮的殘酷事實  57

    2╱?? ?把醫界全扯進去是為哪樁??? ?58

    3╱?? ?柯P團隊用加工到底做了哪件事??? ?59

    4╱?? ?極悲慘的冤死算不算「善終」??? ?59

    5╱?? ?“ 不得不全站出來挺他了"  60

    6╱?? ?就醫的病患才是主角!  64

    7╱?? ?「和田移植」的官司?? ?65

    8╱?? ?“ 沒有腦死的活人被摘取器官"?? ?66

    9╱?? ?“ 如果真有問題,家屬早就告上法院"?? ?68

    10╱?? ?“ 自封「臺灣第一號急救專家」"?? ?74

    11╱?? ?“ Incompatible with life 不適宜生存"?? ?75

    12╱?? ?“ 柯文哲的存在,就是台大醫院的價值!" ?? ?77

    13╱?? ?“ 我已經是臺灣最厲害的重症醫師",但不是神! ?? ?80

    14╱?? ?A World to Care For 待濟之世,是醫生的使命? ??? ?82

    15╱?? ?柯主市政,為何優先設立「兩岸器官捐贈平台」??? ??? ?84

    16╱?? ?仍要以變通辦法摘取死刑犯器官? ??? ?87

    17╱?? ?自「沒有腦死的活人」摘取器官,沒犯法??? ??? ?89

    18╱?? ?「政治正確」不等於事實真相? ??? ?91

    附記:

    19╱?? ?眾生平等──美國白宮訂定的準則?? ?95

    20╱?? ?請不要加害不幸的歹命人!??? 96



    第二章?? 拼圖人與器官移植?? 你必須了解的醫學常識??? 101?? ?

    1╱?? ?器官移植 organ transplantation?? ??? ?102

    2╱?? ?古代器官移植的遐思?? ?103

    3╱?? ?器官移植要過三關!?? ?105

    4╱?? ?從美國默里跨步全球合作的重要里程 ?? ?110

    6╱?? ?延長人類生命的三位「器官移植」先驅者 ?? ?111

    6╱?? ?拼圖人的未來  119

    7╱?? ?目前還不能成功移植的是?  120

    8╱?? ?長期儲存,成立像存錢的銀行 122

    9╱?? ?人工心臟還要等多久??? ??? ?124

    10╱?? ?人工器官將是器官移植的主力??? ??? ?126



    第三章?? 人,不可轉逆的終點?? ?127 ?

    1╱?? ?人,不可轉逆的終點?? ?128

    2╱?? ?死亡是一個過程,但不是一個定點?? ?129

    3╱?? ?無望的奮力掙扎?? ?130

    4╱?? ?這是不可原諒的錯誤?? ?131



    第四章  在,生與死的曖昧不明?? ??? ?133 ?

    1╱?? ?腦死的新定義是為了器官移植?? ?135

    2╱?? ?腦死與「哈佛標準 Harvard Criteria」?? ?136

    3╱?? ?對於生死的問題,誰能不關心!?? ?140

    4╱?? ?臺灣「腦死即死亡」的立法?? ?141

    5╱?? ?球員不能兼裁判 ?? ?143

    6╱?? ?卑微生命的哭聲與吶喊?? ?144

    7╱?? ?《白色力量》柯文哲自認在「法律之上」,不受法律節制?? ?145

    8╱?? ?摘器官不是「被授權」的問題,是殺人與否的問題!?? ?147

    9╱?? ?「一定拚一個植物人給你們!」?? ?149

    10╱?? ?誰「不適生存」?你是醫生,不是神!?? ?152

    11╱?? ?衛福部發布新的「腦死判定準則」?? ?154

    12╱?? ?嚴格限制判定的醫師資格?? ?155

    13╱?? ?不想冤死,你一定要懂──昏迷指數多少可判定腦死 155

    14╱?? ?死囚的指數升至四?? ??? ?159

    15╱?? ?沒有生存權利,所有其他都無意義!?? ?161



    第五章?? 植物人,是「未醒人」,不是植物 ?? ?163 ?

    1╱?? ?長期昏迷,只是沉睡,我還活著!?? ?165

    2╱?? ?植物人,是「未醒人」,不是植物!?? ?166

    3╱?? ?「植物人」的甦醒機會?? ??? ?167

    4╱?? ?植物人顯示有意識存在??? ?168

    5╱?? ?昏迷了19年 他突然甦醒過來?? ?169

    6╱?? ?醫生說他沒希望了!Jan Grzebski?? ?170



    第六章 有時他們會回來──錯誤的「腦死判斷」多可怕!?? 177 ?

    1╱?? ?有時他們會回來??? ?178

    2╱?? ?我會將他們丟到窗外去!?? ?180

    3╱?? ?父親犯了法,但為救兒子!?? ?181

    4╱?? ?英國母親為兒子堅持奮戰到底?? ?182

    5╱?? ?我要你做一位鬥士!?? ?183

    6╱?? ?「腦死」者在千鈞一髮之際醒過來?? ?185

    7╱?? ?心臟都還在跳,柯P團隊當下怎麼做??? ?187

    8╱?? ?導管加裝「小氣球」是另類慈悲心?加工要做什麼? 190

    9╱?? ?Lazarus syndrome 拉撒路症狀,「耶穌使其復活」 192

    10╱?? ?這不是「活摘器官」嗎??? ?193

    11╱?? ?臺灣死囚的「腦死」判定?? ?195

    12╱?? ?公車上的器官捐贈勸募?? ?198

    13╱?? ?單腎村有富人嗎??? ?200

    14╱?? ?「遺愛人間」要透明、誠信、公正!?? ?201

    15╱?? ?醫學中心的「腦死」判定夠嚴謹嗎? ?? ?203



    第七章 杏林春暖與萬人空巷 ?? ?205 ?

    1╱?? ?其實我們需要的是良醫?? ?206

    2╱?? ?希波克拉底──醫者的誓言?? ?208

    3╱?? ?沒有腦死要器捐?NO!?? ?211

    4╱?? ?器官移植與四個醫學倫理?? ?213

    5╱?? ?捐贈器官是行善之首?? ?216

    6╱?? ?完全公平與透明仍有的迷思?? ?216

    7╱?? ?母親再聽到兒子的「心音」?? ?218

    8╱?? ?器捐是生命的延續?? ?218

    9╱?? ?捐眼角膜:幫我繼續看這世界?? ?219

    9╱?? ?蘋果教父賈伯斯堅持公平等待器官?? ?219



    第八章 漫漫長夜,等待晨曦! ?? ?223 ?

    1╱?? ?當家屬在淌血的兩難,柯P要拚一個植物人給你!?? ?224

    2╱?? ?窮人家無法承擔的揶揄?? ?226

    3╱?? ?「劉海若流淚了!」 ?? ?227

    4╱?? ?「如果有一天我拿醫學奉獻獎」 ?? ?229

    5╱?? ?不適宜生存,器官移植「競賽」?!?? ?233

    6╱?? ?瀕臨死亡之際會掙扎?? ?235

    7╱?? ?台大被魏崢打得落花流水?? ?236

    8╱?? ?簡明的道理,不是粗話漫罵能掩蓋的?? ?237

    9╱?? ?柯文哲醫師對質疑者的反擊?? ??? ?237

    10╱?? ?731部隊與醫生殺人?? ??? ?238

    11╱?? ?NHK:731部隊精英醫者的殘酷?? ?240

    12╱?? ?這套「方法」是救人?或是殺人??? ?241



    第九章 正義會遲來,但不會不來 ?? ?245 ?

    1╱?? ?「沒有腦死」就是活人?? ??? ?246

    2╱?? ?臺灣醫界權威對「沒有腦死」的看法?? ?247

    3╱?? ?醫界意見 醫學論理及法律?? ?250

    4╱?? ?台大醫院院長為何緘默?是怕「夠兇的流氓」嗎? 253

    5╱?? ?林芳郁院長未審做了「裁判」??? ?255

    6╱?? ?林芳郁院長請公開明確回答?? ?257

    7╱?? ?醫界大老請憑良心講清楚!?? ?257

    8╱?? ?天網昭昭,終究有天理!?? ?263

    9╱?? ?醫病知識本身就是力量,關係著您和家人的安危!?? ?266

    10╱?? ?珍惜您和家人的生命 您需要第二個意見?? ? 267



    附 錄?? ?269 ?

    ╱?? ?一點溫柔常在心──中國時報總主筆專訪記 中國時報社刊 ?? ?269

    ╱?? ?名牌──我的醫學教育的片段? 原載世界日報 收集於「聯經文學」 275



    █? 跋 楊富美�將知的權利還諸於民?? ?279

    ?





    自序



    但見活人笑? 不見死人哭




      任何有深度的著作都難免有些令人厭煩的章節,但我必須坦承這本平凡的書的確充塞了過多令人乏味的章節。這些章節是不得不概括於書中,因為本書所討論的是「器官移植醫學」在臺灣所發生的悲痛案例。沒有這些章節,是無法將真相明白呈現給大家。且這些「真相」是和捍衛生命攸戚相關,應是值得您花些兒時間披閱一下。



      在臺灣,正如其他遞變轉型中的社會,諸多事務,是金玉其表,敗絮其中,造成社會的極端不公平。其中有些潰爛,是較易敗露;其中有些腐蝕,除非有人鍥而不捨的挖掘,將永遠不見天日。本書所揭發的醫療慘事,是深埋坑藏於此一現代醫學的溝隙裡。因此,要使這慘死的隱晦,攤開在陽光下,是極其艱難。



      「醫病互信」是建立在,病人及家屬「深信醫者必然恪遵醫學倫理全心全力救治病患」的基石上。因此,提出對醫者的質疑絕對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但相對,更令人憂心的是,醫者故意致病人於死,只要略加掩飾,被發現的機率是幾近零。如果有醫者以特殊「醫術」一意孤行謀害病患,病患本身及家屬將很輕易被矇蔽,自也無從抗拒自衛。在此情況,其他醫者驚見了實情,是選擇醫醫相護,視若無睹?抑或本著道德勇氣、秉持醫學倫理加以糾舉?對醫者而言,若選擇後者,面對的,將是很孤寂很艱難的長路。因為病人及家屬不知情,社會大眾誤為是危言聳聽。更由於醫醫相護是常規,醫界甚至會有極力反責,以遮掩真相。但醫者若抉擇了漠不關心,那特殊「醫術」禍害,必在暗箱裡毫無節制擴散蔓延,不知多少病患將因而慘遭冤死?



      在近代醫學史上,就有諸多慘痛的姑息縱容案例。例如,京都帝大醫學部畢業首名的石井四郎醫生在二次大戰時,將眾多佔領區的住民當實驗動物做醫學試驗。德國的Dr. Joseph Mengale以「維護優生」為由,以「醫術」殺害了數萬人,號稱「Angel of Death死亡天使」。這些優異的醫師,因太自大而自認走在法律之前。當他們最初以特殊「醫術」僅禍害幾個人時,其他醫者雖目睹邪惡崛起,卻明哲保身保持沉默,而任其擴延。最終釀成人類史無前例的大浩劫。最大的諷刺是,此等人類史上最大規模的殘酷屠殺,竟都出諸本來應該是救人濟世的醫者,且都以「醫術」之名施行。



      器官移植醫學發展於廿世紀後半,是一門獨特的醫學科學。臺灣在實踐上已具卓越的成就,但也己面臨嚴峻的考驗。此門醫學不同於其餘的醫學科目,醫師在救治病患常要面對這樣的相對兩難局面:



      這一端:有頭重傷昏迷的病患被送進急診室,主治醫師認為救治不易。

      另一端:有二名病患,腎衰竭己至末期,生命垂危,正等待腎移植挽救。

      當然醫師基於生命至尊,眾生平等,在這二端都必須竭盡所能全力醫治。



      此時,有移植醫師也會瞬間閃出一個念頭:「這二位腎衰竭病人,不及時獲得器官,就會死亡。是否應該自這一位重傷昏迷患者進行摘取二顆腎臟,拯救二位垂危的腎衰竭病人?」。但這念頭,反思到這位頭傷者,無論傷多重,是活著的人,就知道這是謀害病患之舉。醫師絕對不能為了救治一位病患,而謀害另一病患。但在臺灣有太自傲且思考殊異的醫師,卻做了決定「摘取頭傷昏迷患者的器官,去救治腎衰竭的患者」。由於外人不知悲慘實情,這位醫師和他的醫療團隊備受稱頌。尤其,那二位重獲新生的腎臟病患及其家屬的感激,更令這醫師亢奮。醫院內知情的醫師竟然皆沉默不語。另一端,「器官捐贈」者就此被犧牲而長眠地下,當然無法為自己的冤死說話了。



      在「但見活人笑,不見死人哭」的情景下。這些醫生繼續做了更多同樣沒腦死的「摘取器官」。並且對該事件得意地發表了醫學論文,報導「摘取器官」的過程。論文中明確記載著頭傷昏迷的器捐者是「沒有腦死但不適宜生存? incompatible with life, but not brain dead」。然而,在他們引為榮的這一特殊「醫術」中,早已蘊藏著極為嚴重殘酷的事實。就是,頭傷昏迷的病患,不管傷多重,沒有腦死就是活著的人。活人,在法律上,其生存權益就絕對不容剝奪。當今醫學,既使是頭裂重傷陷最重度昏迷,據不同報告仍有二、三成存活率。職故,醫師主觀認定的「不適宜生存 incompatible with life」,絕不能取代法律上、醫學上客觀嚴謹判定的「腦死brain death」。但這些位病人就在他們昏迷中被摘取器官,而永遠離開這個人世。



      臺灣在1987年立法,容許腦死者做為器官捐贈者。但自沒有腦死患者,摘取其器官促成其死亡,是故意致病人於死,是極重大關乎人命的犯罪。由上揭論文記載台大醫院柯文哲醫師等確定病患沒有腦死,但他們認為病患「不適宜生存」,而摘取了病患的器官使病患死亡。在美國若有這種事件是必定會由主管衛生部門依法調查移送法辦。美國對執行法律是那麼硬邦邦的人人平等,只要有涉嫌犯法罪證確鑿,尢其事涉人的死亡,絕不會因為威權施虐而手軟;也不會因無知胡搞而縱容。執筆至此,就看到一則美國新聞:現年廿歲的 Michella Carter,在17歲時傳簡訊鼓勵當時18歲的男友自殺,被麻州少年法庭以「過失殺人」定罪。將面臨最重二十年徒刑。法官指出未對他人的危險採取合理的措施,可視為過失殺人犯行。Michella 在審理中一再哭泣流淚,顯露深切悔意。但臺灣衛生當局對醫師明知病人沒有腦死,是活人,不但不加救治,反而執刀摘取器官供移植而促成死亡,竟如此輕易彈性夾彎,認為並無不當。此一極不合理認定,對冤死的病患及家屬是極其不公平,而且已導致民眾的生命失卻了第一道的國家保障防線。



      針對此一嚴重的不幸事件,衛福部部長答覆立委質詢,竟是一幕類如今之「孟母教子」:



      「蔣部長丙煌:我當然相信台大,但是上午委員質詢的是個案的問題。我再強調一次,上午兩黨委員都要我們儘速處理。

      管委員碧玲:不要再講這句話了,傻蛋!難道委員叫你去跳海,你也去跳海?」



      蔣部長由蘇清泉、廖國棟兩位醫師立委的質詢已清晰明瞭事件,卻表明:「當然相信台大醫院」而不加調查。然後,接受另一立委的耳提面命,而乖乖聽話未敢造次了。此人命關天的事,就此置之不理,遑論「儘速處理」。



      這一特殊「摘取器官致人於死」的「醫術」,迄今衛福部官員竟不敢認定有任何絲毫違規。



      起意執行這特殊「醫術」的台大醫院柯文哲醫師等陸續將此事於2000年、2005年以英文論文在國外發表,認為可由這「醫術」而獲得更多「器官」供移植之用。柯文哲醫師另在2008年4月份澄清醫護管理雜誌發表的專文中確認:



      「從民國87年至民國94年,台大醫院總共執行26例無心跳器官捐贈。總共摘取52個腎臟和1個肝臟供移植之用,移植結果良好」。



      由這一明確數據,除了其中自一位器官捐贈者,多摘取了1個「肝臟」外,可確定其餘25位病患都只摘取了2個腎臟供移植之用。他們的其餘器官都未被用為移植?柯醫師在哀悼故曾御慈醫師時,就指出:「曾醫師把一切有用的器官捐贈出來,包括心、肺、肝、腎、眼角膜、皮膚、骨骼」。顯示柯文哲醫師是純然為了要救治腎衰竭病患而犧牲25位病患來做「腎臟捐贈」?這份報告「移植結果良好」是意料中的事,因為所移植的是活生生的健康腎臟。病患由有心跳蛻變為「無心跳」,依據論文所述是由醫師注射藥物造成。由此等事件的公開報導,可預測在臺灣不幸因傷病陷入昏迷的病患,到台大醫院急診室都有可能被認定「不適宜生存」而遭遇此一特殊「醫術」而致死。令人不寒而懍的是,直到這本書出版,這特殊的「醫術」,仍被主管當局認為並無違規,也當然不犯法?



      部長很聰明,立委更聰明,但民眾難道就只是任令宰割的「傻蛋」?畢竟這是關乎人民的生命!「跳海」而死,人人都知道是自殺;慘遭摘取「器官」而死,則是死得不明不白。遺恨悠悠,沉冤何時了?



      自沒有腦死昏迷患者,摘取其器官促成其死亡,是謀「器官」害命。利用患者昏迷之際下手,更是趁人之危,罪加一等。這是再明確不夠的事實,那為何不靜待司法處分,而要費時為文著書警惕大眾免於受害?針對此,柯文哲醫師本身早已做了很簡明的解說:



      「我們外科加護病房常常是科技走在法律前面,如果我做的所有事情都讓法律追究的話,下半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柯語錄」第21則柯文哲 著《白色的力量》第245頁



      柯醫師明知「做的所有事情都讓法律追究的話,下半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卻也深信司法會連一件都不敢追究。



      任何法治國家,絕沒有科技可以走在法律前面之事,所有醫療科技施諸於人體,必須受法律嚴謹規範。尤其,柯文哲是明知犯法,且涉及人命,也明知法律可追究其所為,何以竟如此膽大氣粗挑釁?極其不幸,柯語錄是非常「政治正確」的,臺灣法律的確到目前為止是「刑不上柯大夫」。否則僅採證柯大夫自己論文所報告「自沒有腦死患者摘取器官」的諸多「成就」案例。每一案例都涉無辜病人因而喪失生命,只要這些案例經調查證實,在美國這位醫師應可獲判好幾個無期徒刑,沒錯「下半輩子都要在牢裡度過」了。然而正義果真能如此遲來,也已無法救回「沒有腦死」的冤死病人,也無法彌補那麼多痛失親人的家庭的悲慘。



      令人無奈長嘆的現實是,「柯語錄」敢如此蔑視挑釁臺灣的司法,顯然是因為台大醫院柯文哲醫師的確是凌駕在法律之上,且已經很久了。因此,別奢望衛福部敢過問台大醫院的這一特殊「醫術」,也不能期待檢察官會以法律追究柯醫師等所做的「走在法律前面」的犯行。但每一個人都要記得當急診室主任醫師告訴您,您昏迷中的家人一定會成為「植物人」,所以一定要立即「放棄急救」,必須盡快「捐獻器官」的時候。您應冷靜答:能不能允許我請另一家醫院的醫師來會診一下?在醫療先進國度,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就是在醫療上,病患面臨重要抉擇時,徵求專業第二個意見second opinion。



      對於平凡的家庭,當我們面對被醫者詐騙威脅而陷親人於慘死時,竟然只剩下這微弱的醫學自衛,因此務必捍衛生命堅持到底。



      這本書,基本上是醫學科技的論述,是評議有關病患死於特殊「醫術」的事實,是醫師利用現代移植醫學所施行的不仁:為救治一位病患,而謀害另一位病患。我曾長時間沉思,在政府官員都已棄守職責,而導致人民的生命喪失了第一道防線之際,是否應將真人實事寫成一本書,點亮一盞小燈,讓人們看清這道醫療的隱晦溝隙,避免繼續有人墮入死亡陷阱而遺恨人間?



      當年我在美國當白宮醫學顧問。有次我們在會診福特總統的左膝關節舊傷。他繼續抽煙斗,我親切注目他一下。他放下煙斗會意笑說:「別擔心,我會是美國最長壽的總統」。接著他微笑說:「我會背誦這句名言,表示我頭腦很清晰。」其實他是藉機勉勵我們。這句福特總統清晰誦讀的勵志名言,竟在多年後,成為我寫這本書的正能量:" If you would not be forgotten, as soon as you are dead and rotten, either write things worth reading, or do things worth writing."--Benjamin Franklin



      我決定撰寫此書是因為我選擇了寫下值得一讀的事 write things worth reading。我深信讀了這些值得一讀的事,可以增進一份防衛自己及他人生命的醫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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