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特是一位幽默作家,他的幽默輕靈雋永,一不小心便可能錯過了。這也許需要舉幾個小例子來說明:第一、路易士是一隻喇叭手天鵝,卻需要真的學會吹人間的喇叭,才能成為一隻名副其實的喇叭手天鵝,這件事是繞了一大圈又回到原地,頗為幽默的。第二、在第四章,畢山姆用望眼鏡觀察公天鵝時,母天鵝指出透過望遠鏡,一切顯得近些又大些,公天鵝一聽就很高興,希望他在畢山姆眼裡顯得比原來大,這是暗用英文成語larger than life(比原物大)來刻劃公天鵝的愛慕虛榮,這是輕描淡寫卻入木三分的寫法。第三、在第十一章末,懷特提起一個叫蘋果門,不喜歡鳥的小男孩。他說:「他睡了,他在打鼾。不喜歡鳥的人常打鼾。」他似乎在勸告讀者要愛鳥,但他的勸告是不合邏輯的,因為打鼾和愛不愛鳥沒有任何關係。說不合邏輯的話是他的幽默方法之一。
懷特在為小說中人物取名時頗見巧思,也富幽默感。最明顯的例子當然是天鵝路易士,他和美國家喻戶曉的爵士喇叭手路易士•阿姆斯壯同名。讀者得到這種提示,有了心理準備,就較容易相信路易士會吹喇叭這件神奇的事。在第二十章,當狩獵管理員、警察和樂器店店東為錢發生爭執時,有個高大的人走前來,自稱他是法官雷基熊(」udge Ricketts)。他的姓和佝僂病(rickets)同音,患這種病的人身材矮小,《金瓶梅》裡的武大可能患過這種病。身材高大的法官卻偏偏姓雷基熊,姓名和身材極不協調,這會造成滑稽的效果。又同章有個小男孩名叫Alfred G. e,他的姓名和「害怕凝結的血塊」音相近,這小孩和美國前任副總統同姓,本應譯成高爾,為了音義兼顧,所以譯成高忌雪,雪者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