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袁翟
十年前的夏天,好像沒有現在這麼熱,還記得筆者那時候都乖乖的在早上八點起床,然後買份德芳的早餐,乖乖的在八點半到東吳五大樓B2的圖書館報到。邊吃早餐邊看報紙(當年還沒有在用智慧型手機這種東西),除了體育版外,還會看看一些社論、散文,讓自己寫作的體裁不會被法律文字影響太大。
九點開始唸書,通常是念到十二點左右就會跟朋友一起去吃午餐,吃完後買杯咖啡、睡個午覺,起床之後繼續努力。大概念到六點去吃晚餐,吃飽後不會急著下樓唸書,可能是去球場投個籃,或坐在一大樓外的木桌聊天,八點下樓十點離場。現在回想起來,那段時間是很快樂的。
準備考試是一種知識(實力)的累積,累積多少知識,就獲得多少分數,常常看到有些考生,第一年差3分上榜,第二年還是差3分,可能的問題在於,他第二年念的東西(或者準備的方式)跟第一年幾乎一樣,因為累積的東西相同,所以分數也相差不多。
以民法的考試來說,大抵可以從法條熟悉度、案例分析(請求權基礎、相關爭議)、寫作技巧三個層面去準備,先把法條讀熟,了解最基本的立法目的、構成要件,接著再從案例去分析當事人的法律關係,掌握請求權基礎的操作,進一步理解其中的爭議所在,最後才是寫作的練習—試著用精煉的法律文字去撰寫一篇答案。如此層層堆疊,才有辦法慢慢的累積實力,千萬不要想著如何一步登天。
當掌握到讀書的節奏以後,就會開始感受到讀書的快樂,而在這種快樂的氛圍下,做什麼事情都會順順利利的。如果唸書時充滿這各種怨念,怨恨出題者、怨恨改題者、怨恨比你不用功卻比你早上岸的夥伴、怨恨家人、怨恨社會、怨恨自己,那代表這條路對你來說已經太痛苦了,人生有很多值得努力的事,也許放下書本先去做做別的事,幾年後再回來也不見得比較差。
希望大家都能在開心的氛圍下讀這本書,也希望這本書可以讓您讀得開心,祝各位身體健康、金榜題名。
?
2018.8.11 寫於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