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宋定翔(王俊翔)108.1.28,於工作或工作的途中
耶!感謝各位願意翻開這本小書∼那麼,以下就來介紹一下它的功能與定位吧。
民事訴訟法作為一種規範程序開始、進行與終結等事項的法規,其程序及法條適用具有一定的動態性與時間性,必須全面予以理解。然而,初學者往往卻是見樹不見林,無法理解各爭點的程序意義與影響性(如:爭點整理與爭點效之關係),總是在一知半解的狀況下進行考試(就像兩年前的我)。
是以,我將本書定位成一本「補充讀物」(宅話來說,就是資料片啦∼),旨在有限的篇幅下,透過「問題意識建構」、「實務見解閱讀」、「學說見解整理」、「基本概念釐清」、「補充延伸概念」及「相關時事連結」的方式,使讀者在這些具有考相的爭點中,得以「見樹又見林」,並扎深學習。
2016年10月24日,歷經整整兩天從白天戰到黑夜的律師考試,我精神恍惚地從人群中走出國家考場。「15個月的備戰,就這樣在2天結束了嗎?」一點也開心不起來。2016年12月28日,得知考上律師榜首,雖然開心,但還是被突如其來的惶恐所淹沒。深信廢材本人大概是幸運指數爆錶,才能考上榜首,不做點什麼,大概以後發票都不會對中,世足運財都會輸光。於是,便開啟了我教書與寫書的奇幻旅程(但運彩還是輸了,說好的偏財運呢?)。
兩年後我才發現,因為有這兩年的壓力山大,提升了我的表達能力及對於民事法的理解(效果顯著!),其效益或開心程度更勝上榜(但比不上中運彩)。
大概就像大家常說的,「考上國考並不是終點」,考完後,從書堆中抬頭面對這個殘酷的真實世界,才是挑戰的開始!所以,一方面,既然勝敗乃兵家常事,那麼考不好其實沒關係,再考就好。而另一方面,考上倒也不必開心,因為它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或不應該是終局目標,並不用把考試想的這麼偉大(看我考上了,結果還不是每天過得很累)。
如果轉念這麼想的話,考試壓力或許就這麼煙消雲散了呢。而帶著這種自信心或放鬆的心,依據我的經驗法則,這樣反而才考得上。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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