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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不必告別:獻給所有正要踏進婚姻、離開婚姻,和不考慮婚姻人們的箴言

單身,不必告別:獻給所有正要踏進婚姻、離開婚姻,和不考慮婚姻人們的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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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8319585
雷貝嘉.崔斯特
行人
2019年5月24日
193.00  元
HK$ 164.05  






ISBN:9789868319585
  • 規格:平裝 / 416頁 / 14.8 x 21 x 2.0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社會科學 > 性別研究











      為什麼選擇單身的女性越來越多?

      除了配偶欄之外,婚姻還改變了什麼?

    ?

      作者雷貝嘉.崔斯特從小時候就一直有著一個困惑,許多以女性為主角的小說,像是聰明機智的簡愛、《清秀佳人》中滿懷想像力的安妮,不論她們在冒險或抗爭過程中,展現出了怎樣不下於男人的才華與勇氣,為什麼最後卻總是以結婚做為結局收場?那些曾經閃閃發亮的女主角們,最後給人留下的印象變成了「某個人的妻子」,彷彿暗示著女性的人生在結婚之後就畫下了休止符,變成了別人的附屬品,而不再有其他的選擇。



      在作者成年之後,將近一百年都維持在二十一歲上下的初次結婚年齡,到現在已經變成二十七歲左右,結婚不再是成年後馬上就得做的事,更多人選擇過著未婚獨立的生活,有些人甚至終身不婚。獨立的女性不再是異類,也比較少像以前那樣被汙名化。這也讓作者興起興趣開始了研究,是什麼樣的原因和背景促使這些女性選擇單身?而這些單身女性又怎麼樣地影響了歷史?



      曾經,許多女性要取得經濟穩定,要過獲得社會認可、在社群裡立足,只有結婚這條路可以走。但有許多不願放棄自主權的女性,毅然決然選擇了單身,並盡情使用這份自由,參與了許多罷工、反對蓄奴等社會運動。她們爭取各式各樣的權益,讓政府與政黨也無法忽略這些選票的存在,以自己的力量推動了美國社會的歷史。



      雷貝嘉.崔斯特每章以不同主題做為切入點,像是都市的存在對女性選擇單身的推力與幫助,將歷史文件�人物故事,與三十多位受訪女性的經驗談交錯融合,用輕鬆的口吻講述彼此之間的關聯,以及她們的故事與經歷,對歷史造就了怎樣的影響。



    誠摯推薦



      「這本書討論的議題很有意思,當單身成為女性阻力最小的一條路,不如我們就來談談這條路如何生成,以及它又如何顛覆既有的性別權力關係,替社會帶來新的革命可能。『吾思傳媒』旗下服務『女人迷』於三年前推動單身日記內容欄目,也是發現,女性單身,早已跳脫過往悲情的單一形象,開始出現多元樣貌。單身開始是選擇,是立場,是個人認同的一部分。」-柯采岑�吾思傳媒 女人迷主編



      周芷萱�女性主義者

      施舜翔�作家

      蔡宜文�作家

      藍佩嘉�台大社會系特聘教授



    國外媒體好評



      ● 榮獲《紐約時報》2016年最值得關注的書籍

      ● 同時獲選《波士頓環球報》、《娛樂周報》、全國公共廣播電台的2016年最佳書籍



      「這本書來的正是時候,對於任何想要深入瞭解美國歷史進程中這一關鍵時刻--而不僅僅是單身女性--他都是一部具有教育意義的、發人深省的作品。」-《紐約時報》



      「從階級、種族和性向等視角切入,輔之史料、訪談與趣聞軼事;崔斯特像我們展現了美國當帶單生女性的生活群像。」-《波士頓環球報》



      「對於那些整日嘮叨女性和時結婚的好事之人,用這本書讓他們抱持安靜。」-英國《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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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訪談說明

    前言

    第一章 小心那個女人:未婚國度的政治與社會力量

    第二章 單身女性經常創造歷史:美國的未婚女性

    第三章 都市裡的兩性居民:都會生活與女性獨立

    第四章 女人之間的友誼像黃磷火柴一樣危險

    第五章 我的孤獨,我的自我:獨自生活的單身女性

    第六章 女人要有錢:工作賺錢,獨立生活

    第七章 貧窮女性遭遇的問題:單身貧窮、性別歧視、種族歧視

    第八章 單身女孩與性:從守貞到淫亂

    第九章 馬與馬車:結婚與不結婚

    第十章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什麼時候會發生?

    結論

    附錄

    主角們的現況追蹤

    謝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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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我實在很討厭聽到我崇拜的女主角結婚,我記得小時候,我盯著《新婚四年》(The First Four Years)的封面看,心裡想著羅蘭?英格斯(Laura Ingalls)嫁給了綽號「男子漢」的阿曼樂?懷德(Almanzo Wilder),生了女兒玫瑰,我強迫自己高興起來,因為我知道我應該感到高興才對。羅蘭在「小木屋」(Little House)系列的最後一本書裡,把冰雹暴風、感染白喉以及農地發生的其他禍事寫了進去,儘管如此,我明白羅蘭是要把婚姻與為人母的生活寫成幸福的結局。然而,在我看來,卻覺得不幸福,彷彿羅蘭的生活結束了。在許多方面,確實如此。



      我有「小木屋」系列的前幾集,封面插畫是賈思.威廉斯(Garth Williams)畫的,靈動的羅蘭總是最顯眼:蹦蹦跳跳跑下山坡;光著腳丫子騎馬;打雪仗。但是在這最後一集的封面上,她卻規規矩矩穿著鞋子,動也不動站在丈夫旁邊;她抱在懷裡的嬰兒,是畫面中最有活力的人物。羅蘭的故事即將結束。她一結婚,她的故事就不值得再說下去了。



      《清秀佳人》的安妮也一樣,在前三集,她抵死拒絕求婚,最後終於在第四集放棄抵抗,嫁給了季柏特;捉弄好朋友黛安娜喝醉、在學校跟季柏特較勁的日子就此結束。《小婦人》裡可愛的小喬拒絕了好友兼鄰居羅瑞的求婚,最後嫁給慈愛的巴爾教授,這樣的婚姻結局實在突兀。還有《簡愛》,唉,那聰明機智卻可憐的簡愛。各位,她年輕時為了爭取些許自主權而奮鬥,結果得到什麼呢?嫁給了一個壞脾氣的男人,他把第一任妻子關在閣樓裡,精心策劃一連串的騙局來追求簡愛,等到簡愛嫁給他時,他不只瞎了,還少了一隻手。



      這些故事本來應該很浪漫,但是我卻覺得乏味。女主角們走的道路原本很寬敞,一路上有許多調皮搗蛋的朋友、詭計多端的姊妹、壞心眼的親戚,有困境,有冒險,有希望,也有熱情。如今道路卻變得狹窄,唯一的終點似乎就是照顧乏味的丈夫,養育無趣的子女,在單調的續集裡,像是《喬的男孩們》(Jo’s Boys)和《安妮的甜蜜家庭》(Anne of Ingleside),丈夫與子女馬上就變成了故事的主角。



      當然,我的失落是閱讀這類型文學的症狀之一。教養小說,也就是德文裡的「bildungsroman」,結局總是千篇一律,主角長大成人。在這種文學和生活的結構裡,都嵌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對女性而言,成年生活就是婚姻生活,而結婚則是故事的終點。



      我覺得,婚姻把我最喜歡的小說女主角封閉了起來,害她們沒辦法再像以前那樣自由奔跑;或者,就算不是自由奔跑,至少也是往前跑,而且讀者一看就知道她們會漸漸奔向自由。經常,才剛完成學業,想要追求兒時的抱負,這些令人傷腦筋又逗趣的女孩就突然被囚禁在家庭生活中。



      後來,我發現莎士比亞的喜劇總是以婚姻作為結局,悲劇則是以死亡作為結局,因此,小時候我看到故事發展到結婚和死亡,都會直覺以為故事要結束了。我媽是莎士比亞文學的教授,她經常惆悵地告訴我,說莎翁筆下有些好鬥愛辯的女主角,包括《無事生非》(Much Ado about Nothing)的碧翠絲(Beatrice),最後戲劇化地結婚之後,都沒了臺詞。



      我小時候就在納悶,就沒有哪個有趣的小說女主角,沒有在長大成人之後馬上結婚嗎。



      年紀大了之後,我發現有,有很多故事是在描寫沒結婚的女人。我後來讀了《黑寶貝》(Tar Baby),認識了潔玎(Jadine Childs),她堅決不理會性別和種族期許,結果遭到世人驅逐;還有西奧多.德萊賽(Theodore Dreiser)筆下的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她為了錢財而出賣肉體,最後落得一身空。我也讀了《勸導》(Persuasion),主角安妮.艾略特(Anne Elliot)在二十七歲還沒結婚,差點陷入經濟困頓、社會地位不保的命運,最後溫特沃斯上校(Captain Wentworth)讓她免於背負老處女的辱名。我也讀了海絲特(Hester Prynne)和何維軒女士(Miss Havisham)的故事,還有伊迪絲.華頓(Edith Wharton)筆下性情狂烈、命運乖舛的莉莉.巴特(Lily Bart)。



      這些不是激勵人心的故事,整體而言,這些故事是在暗示讀者,女人如果不結婚,不論是自己選擇,還是偶然,就註定要佩戴紅字,或一輩子只能穿全新的結婚禮服跳舞,或服用過量的安眠藥。這些角色雖然沒結婚,但是卻因為沒有丈夫而受到侷限與定義;不過如果她們結婚,也絕對會受到婚姻所侷限與定義。



      她們似乎證實了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對於現實生活中的女性的看法,我最後也會揭露這個事實:根據定義,女人分為「結婚了的,結過婚的,打算結婚的,還有因為沒結婚而承受著痛苦的」。



      就在即將蛻變成女人,準備離家去讀大學之際,我完全無法相信有人就快要變成人妻。大部分的人都說,再過短短幾年,婚姻就會吞噬我。然而,我當時滿腦子想著選課的事,擔心室友和桶裝啤酒派對,還有在學校附近找工作,覺得結婚根本是天方夜譚。



      十八歲時,我從來沒認真交過男朋友,也沒有任何親密的女性朋友。在我認識的人裡,年紀跟我相仿的人在一九九?年代初期其實不太「交男女朋友」。我們會尋歡作樂,一起喝啤酒,一起抽香菸和大麻,有些人會作愛,但是絕對不是所有人。很少人會認真談戀愛。確實,也有可能我是個怪咖,註定沒人愛,結婚就更不用說了,我經常這樣懷疑。不過其實,我當時也無法想像任何一個女性朋友不久之後就要結婚。



      當時我即將嚐到有意義的獨立生活,做真正的自己。有人說再過幾年我可能就會準備、甚至是想要跟人締結理論上是一輩子的法律關係,組成新家庭,擁有新房子,但是我卻覺得這種說法實在太荒謬了。



      然而,在我那一代之前,幾乎每個成年人都是那樣。我媽在緬因州的鄉下地方長大,還沒十八歲,就有一個認真交往的男朋友。她要去讀大學時,許多高中同學已經結婚了,或者已經懷孕,準備要結婚了。我媽在一九六?年代初期讀大學時,喜歡在校園裡討論《女性迷思》(The Feminine Mystique),帶領同學認識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她在二十一歲畢業,幾天之後就跟我爸結婚,結婚後才取得碩士和博士學位。我阿姨比我媽小五歲,在高中就談過好幾次戀愛,讀大學時認識我姨丈,二十三歲嫁給他,也是結婚後才取得博士學位。在這個方面,我媽和我阿姨並沒有異於常人。我朋友的媽媽、我媽的朋友、我的老師,她們大多是在二十初頭歲認識丈夫的。



      綜觀美國歷史,女性成年生活通常從結婚開始算起,不論期間還發生了什麼事。自從十九世紀末葉起,美國就存在著這種記錄,女性初次結婚年齡中位數就在二十歲和二十二歲之間震盪。這就是女性人生的發展、模式與定義。



      當時從歷史來看,在不久的未來,桶裝啤酒和學期報告會占據甚至是占滿我的生活,除此之外,我也可能會結婚,原因之一是,沒有很多吸引人的女性生活模式可以取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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