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二樓書籍分類
 
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法庭實戰攻略

法庭天平的兩端一樣重嗎?:法庭實戰攻略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3872962
蘭天律師
印刻
2019年6月10日
150.00  元
HK$ 127.5  






ISBN:9789863872962
  • 叢書系列:Magic
  • 規格:平裝 / 400頁 / 14.8 x 21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Magic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律師,我會被判有罪去坐牢嗎?」



      鼓起勇氣走進法院,不是為了打贏官司而發聲,

      只是祈望把事實講清楚,爭取公平正義。



      但,人類的司法制度,公平正義真的完全得以伸張?



      非不得已不告官。

      訴訟是一條費時費力又不確定的路程,

      有時官司打到最後,已經不是對錯議題,

      而是──

      要不要爭這一口氣!



      進入法庭訴訟,攻防戰才是正式開打!

      在法庭上,可能面對的場面──



      •檢察官是因為證據而起訴?還是順應民意而起訴?

      •在證人席上,一句真話會翻轉被告的一生,到底該說或不說?

      •在法庭上,律師是羞辱當事人?還是刁難證人?辯論是為正義理想?還是金錢?追求的是打贏官司?還是和解落幕?

      •法官在審判的過程中失控、失言、失態,甚至失智……接受審判的當事人如何面對變色的青天?

      •如果法官無法在法庭勸諭和解�解決恩怨,是否任由天道因果運行?



      蘭天律師藉由多年處理訴訟的經驗,細說步入法庭審判後的冗長過程,以及民眾與法律人對於法庭的認知差距:民眾期待法官理解當事人的委屈與無奈,而法官則在於調查案情相關事實,適用法律作出判決。講求的,是事實的證據。



      訴訟過程,是分出是非對錯?還是和解止息紛爭?

      法庭裡步步驚心,是一幕幕欺騙、背叛、傷痛等人性醜陋戰,

      正義公理的盡頭,又在哪裡?



      當事人的官司打到最後,有時已經不是財產保衛戰的議題,而是要不要爭這一口氣的決心——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人生一定要經過這些惡性循環,悲劇的輪迴嗎?當兩造纏訟多年,兵疲馬困之餘,如若律師適時透過和解程序,引導當事人終結仇恨,放下恩怨,達成和解,帶來圓融的結局,也許心靈傷口可以不再惡化,生命才能往前走。倘使和解是訴訟的最高境界,是否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藉由和解達到息訟解紛的目的?──蘭天律師



    本書賣點



      人性法庭攻防戰,好人與壞人的定義不是表面想的那樣。



    名人推薦



      王泰升│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安郁茜│建築師、張四十三│角頭音樂創辦人、張培仁│中子創新執行長、馮亞敏│喜事國際時尚集團董事長、?嵐│歌手、演員、黃瑞華│最高法院法官、傅祖聲│國際通商資深合夥律師、劉開│視覺設計、蕭雅全│電影導演──真心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列)

    ?


     





    推薦序

    心繫社會的文藝律師�王泰升

    理性的專業法條成為感性的案例�馮亞敏

    司法改革成功的密碼�黃瑞華

    每個人都該有個對的律師朋友�蕭雅全



    自序



    勝負之間│洩密侵權案

    小員工對抗大公司│員工洩密案

    證人的抉擇│違約洩密賠償案

    走鐘的和解│合作社決議確認之訴

    機械廠的悲歌│給付貨款案

    法官勸和解│回復股權案

    和解的終章│小說侵權求償案

    當恐龍法官起舞│刑案和解

    法官的反彈│聲請迴避案

    暴風雨過後│背信案

    法庭霸凌│媒體誹謗案

    被告席上的真話│侵權賠償案

    受害者的控訴│車禍賠償案

    被告真情告白│背信案

    土石流之後│行政稅務案

    證人與法官直球對決│稅務行政訴訟案

    不敢結案的法官│遷讓房屋案

    輪暴智障女│妨害性自主案

    學運與黑箱作業│偽造文書案

    詭異的偵查庭│股東侵占案

    刑案中的黑白交會│土地建案背信罪

    當愛已成往事│同性戀殺人未遂案

    亂槍打鳥│價金返還案

    證人席上的掙扎│股權借名登記案

    古城中的法庭戰│股權轉讓案

    調解庭上的掙扎│清算合夥財產案

    當證人說謊│買賣違約賠償案

    二十年恩怨何時了│音樂侵權賠償案

    法庭原音重現│原住民音樂侵權賠償案

    偽證的代價│詞曲侵權案

    法庭外的真相│專輯歌曲侵權案

    曲歸何處│音樂著作侵權案

    土地公發威│拆廟還地案



    ?





    自序



      自學校法律系畢業,轉入職場,開啟執業律師的生涯,成為人生重大的轉捩點。從法律條文到真實人生,其間有著巨大的反差!雖然在學校上過審判實務的課程,也曾參與法律服務社,聆聽民眾訴說案情,追隨老師提供法律意見;但真正進入司法界,面對當事人一樁樁奇特苦難的案件,才真正感受到民間疾苦,體會人心嗔癡貪欲交織引發的衝突,甚至陷入良心與現實的掙扎、法律與人性的角力中。



      「律師」一般被認為是自由業──接案自由、身份自由,可是人們卻不容易看到律師辛苦的一面,有位同道描述得較貼切,他說:「我們律師執行的業務是煩惱業,而且是專為別人煩惱!幸運的時候就解決當事人的煩惱;不幸的時候,當事人的煩惱就全變成自己的煩惱。」就在層出不窮的煩惱中,我們接受託付,引領著當事人走出生命的泥淖,嘗試突破法律的困境,謀求紛爭解決方案。當事人來到事務所討論案情,通常須先經歷一段重啟傷口講故事的過程,讓律師在傾聽當事人的傷心往事之際,抽繹淬煉訴訟上的有利事實,作為攻防的利基。如果當事人夠誠實,願意同時揭露不利的事實,更能讓律師周全地評估案件的成敗,提前準備法庭攻防之道。然而有些當事人為了避免遭受心靈傷痛、情緒潰堤;或擔心律師產生負面印象,因而辯護不力;或當局者迷、感情用事,選擇性地面對部份真相,而逃避自己不想或不敢面對的殘酷一面,甚至掩蓋事實、隱瞞證據。等到日後法庭上發生關鍵性轉折慘況,導致案情翻轉,敗局底定時,又來搥胸頓足,悔不當初,甚至責怪律師、懷疑法官、怨天尤人……,讓我們慨嘆之餘,只能無語問蒼天。有時無法接受當事人的作風與想法,很想拒絕接辦案件,一位修佛的長輩說:「在妳執行業務的過程中,會來到妳面前的案子與當事人,都是跟妳有因緣的,妳就好好去渡他們,也等於在渡妳自己吧!」於是二十幾年下來,學習渡人,同時在觀天、觀地、觀眾生中,勤懇尋覓自我的終極解脫。? ?



      民眾鼓起勇氣走進法院,有時不是為了打贏官司而發聲,只是祈望把事實講清楚,爭取公平正義……。然而法官是人,不是神,卻須判斷人世間的是非對錯,偏偏各項「事實」送到法庭裡,大多經過包裝、設定或重新解讀,法官通常是審判庭中距離事實最遙遠的人,卻必須判定事實的真假虛實。讓人不禁懷疑,人類的司法制度真的可以伸張公平正義嗎?



      身為律師總是期盼能透過法律程序的進行,是非善惡在司法的天平昭示精確的判定。自己內心深處有著法律人天生的正義感,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更期許法律的責罰可以藉由法官的智慧判斷,達到懲處惡人、保護善類的目的;然而錯誤的判決或粗糙的和解,時而打碎了我對善惡分明的期待,最終惡人未受懲罰,善者未得彌補,心中的天平蒙塵了。於是案件結束了,心裡卻無法平衡,落寞失意……。不禁思索著,律師追求的最終境界是什麼呢?打贏官司、判決定讞還是和解落幕?



      當事人的官司打到最後,有時已經不是財產保衛戰的議題,而是要不要爭這一口氣的決心——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人生一定要經過這些惡性循環,悲劇的輪迴嗎?當兩造纏訟多年,兵疲馬困之餘,如若律師適時透過和解程序,引導當事人終結仇恨,放下恩怨,達成和解,帶來圓融的結局,也許心靈傷口可以不再惡化,生命才能往前走。倘使和解是訴訟的最高境界,是否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藉由和解達到息訟解紛的目的?設若「和解」是法律人最值得推動的目標,為何社會人心以勝訴比例來衡量律師的能力與價值,卻忽視律師推動和解的心力與能耐?為什麼大學法律系師長極力教導我們如何善用法律條文,幫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卻沒指點我們如何盡力追求圓滿的和解?



      人世間法庭的程序能戰亦能和,那麼天上的法庭呢?天道最終是期待訴訟分辨是非、判斷對錯,還是和解止息紛爭呢?中國傳統觀念認為「訟則終凶」,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我們要如何看待訴訟呢?審判過程中法院釐清事實真相,調查案情明確後,法官就該直接進入法律的價值判斷、決定輸贏嗎?還是在深刻感受到當事人內心深處的衝擊與糾結之時,可以耐心勸諭兩造進行和解,試著放下心結與我執,用原諒與接納和平解決一切的不公不義,使惡業不再輪迴作用,人生得以圓滿。



      執行業務二十幾年來,一直深信公平正義可以在法庭實現,縱使歷經當事人惡鬥算計、對造律師失德卑劣、承審法官偏執怠惰、案件蒙塵誤判,



      訴訟程序中司法天平不完美地傾斜,原告被告不斷受到衝擊傷害……,我們法律人依然努力尋求符合公理正義與道德良知的平衡點。雖然每一樁訴訟難以滿足各方的期待,但仍忠誠勤奮辦案,期許台灣愈來愈清明的司法,可以為受冤屈的民眾帶來公平的審判,彰顯正義於人間!

    ?
    2019年5月4日




    其 他 著 作
    1. 如何面對合約:解約有理告別無罪